法律分析: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營業執照作廢聲明或者在報刊上登報營業執照丟失聲明后,馬上就可以到工商局去申請補領營業執照,補領營業執照需要向工商局提交以下材料:
1、《增、減、補、換發證照申請書》
2、報紙公告證明或者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打印營業執照作廢聲明截圖。
3、如果營業執照只丟失了正副本中的其中一張,需要將未遺失的紙質版營業執照上交工商局;如果營業執照正副本全部丟失的需提交全體股東簽字蓋章的承諾書
根據現行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對核準登記注冊的企業頒發的,記載主要登記事項,體現法人資格和合法經營權的法律憑證。企業只有在營業執照遺失或者毀壞的情況下,在報刊上聲明作廢后,方可申請補領。因承包經營糾紛公告營業執照作廢,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補發營業執照給承包人,缺乏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根據2014年2月19日《國務院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
營業執照補辦的流程如下:
1、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聲明作廢。
2、提交下列的文件材料至工商局處申請補辦營業執照:
(1)補辦營業執照申請表;
(2)已經聲明作廢的文件;
(3)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營業執照遺失補領申請報告;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工商局審核通過的,發放新的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第三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遺失或者毀壞的,市場主體應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聲明作廢,申請補領。
登記機關依法作出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和撤銷登記決定的,市場主體應當繳回營業執照。拒不繳回或者無法繳回營業執照的,由登記機關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告營業執照作廢。
補辦營業執照網上流程如下:
1、進入支付寶,點擊國家政務服務
2、找到并點擊跨省通辦服務專區
3、點擊法人辦事,然后,點擊下方的設立變更
4、在頁面的下方,點擊營業執照遺失補領換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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