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到期不還在哪里起訴
欠錢不還需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對案件有管轄權的法院應按以下標準進行確認:級別管轄 除依民事訴訟法規定一審由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案件,一般案件的一審應由基層人民法院審理。欠錢不還,借款人可以去欠款人的住所地或者借款合同履行地基層人民法院進行起訴,欠款人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去經常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欠錢不還有以下法律后果:
1、產生逾期利息;
2、有可能會被起訴或者申請支付令;
3、如果已經做出生效判決仍拒不清償的,可能會被強制執行,法院有可能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人名單;
3、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4、《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規定,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采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綜上所述,被告戶籍地法院起訴,協商不成想辦法收集相關證據,然后到法院起訴,只要符合起訴條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欠錢起訴在哪里起訴
合同關系的欠款訴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若是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即可,起訴流程如下:
1、準備好起訴狀,起訴狀包括原告、被告的身份信息被告的身份信息以及訴求;
2、將起訴狀遞交到被告所在地法院;
3、法院受理后,同時需要繳納訴訟費用;
4、法院會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開庭通知書等;
5、等待開庭審理即可。
一、欠錢不還在哪里法院起訴?
起訴是去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登記,向法院起訴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欠錢不還的訴訟費誰來交?
訴訟費先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待案件審結后根據案件情況再確定訴訟費的承擔問題。如果是被告敗訴,就由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如果是雙方各有勝負,訴訟費由雙方分擔或是由法院確定如何分擔。
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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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欠錢不還怎么起訴在哪里起訴
欠錢不還怎么起訴在基層法院起訴。
欠錢不還屬于民事中的借款合同糾紛,對借款合同糾紛債權人可以向以下基層法院起訴。有約定管轄法院的按照約定當事人有約定管轄法院的,應當先到約定的法院起訴。
雙方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借款行為履行地、借款行為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欠錢不還相關的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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