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申報表的內容由債權人或委托代理人)如實填寫,各登記地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編號由各登記地點工作人員填寫。為便于債權人的填寫,對債權申報表作以下說明:
1.債權申報表填寫一式三份;
2.債權人一欄必須嚴格按照合同中的委托方填寫;
3.委托代理人:機構債權人的委托代理人須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證等個人有效證件原件(僅作核對之用)及復印件;個人債權人還須提交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格式見附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證等個人有效證件原件(僅作核對之用)及復印件;
4.債權形成原因:是指委托資產、柜臺債券、借款、擔保、涉訴或其他形成的債權;
5.資金(證券)存放或受理營業部名稱:_證券_營業部;
6.合作形式:資金存放在證券所屬營業部為兩方,資金存放在其他證券企業所屬營業部為三方;
7.合同約定情況:指“合同情況”欄中未能涵蓋的但債權人認為合同約定的重要內容;
8.非合同類債權比照“合同情況”欄中要素填寫;
9.申報債權金額:(指本次申報總金額);
10.債權人提交的債權證據名稱:按照《債權人提供材料清單》的相關內容填寫;
11.債權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章);機構債權人需加蓋單位公章;個人債權人需債權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章);
12.本合同項下已支付本金與收益情況指以本次登記的合同為準,詳細描述本合同項下已兌付的本金與收益情況;
13.在本證券企業歷次合同履約情況指者歷年在本證券企業所有已履約完畢的合同所獲取的本金與收益情況;
14.債權人地址、甩話、郵政編碼等要填寫清楚。
根據我國目前的國情看,人民大眾對生活的要求是越來越高,對社會服務的質量保障也日趨提升。對于社會福利,我國更是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放眼社會,債權申報的現象已經不再稀奇,關于債權申報表您了解多少呢?對于債權申報表怎么填寫呢?那么,接下來就是由法律快車小編帶來的有關知識,以供大家參考借鑒。
一、首部
1、標題。居中寫明:“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申請書。”
2、當事人的根本狀況。債務人提出申請的,應寫明企業法人的全稱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以及電話號碼和郵政編碼,不寫申請人的根本狀況。債權人提出申請的,分別寫明各自的根本狀況,債權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寫明單位的全稱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擔任人)的姓名和職務以及電話號碼和郵政編碼;債權人是公民的,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以及電話號碼和郵政編碼。被申請人為債務人,應寫明其根本狀況。
3、懇求事項。債務人申請的,則寫“請裁定宣布申請人破產還債”;債權人申請的,則寫“請裁定宣布被申請人破產還債”。
二、正文
1、事實。
債務人申請破產還債的,則應當寫明:
(1)企業狀況。應寫明企業性質,何時在工商管理部門注銷注冊和注銷核準號,固定資產和活動資金的數額,運營的范圍和方式,產品的稱號、規格,職工人數等。
(2)運營狀況。簡敘運營消費狀況,何時開端虧損,虧損狀況,緣由是什么,采取過何種扭虧轉盈的措施,效果如何等。
(3)欠債狀況。要寫明主要債權債務關系構成的狀況,共欠債幾元,所欠債務能否到了歸還的期限;拖欠稅務機關稅款幾元,虧欠本企業職工工資和勞保費用等各幾元,內外共欠債幾元,企業所欠債款與企業固定資產和活動資金相比,前者數額已相當或超越了后者的數額。
(4)破產還債,已征得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或政府受權部門的同意。
羅列證據,債務人申請破產還債的,應當提供的資料有:企業虧損狀況的闡明、會計報表、企業財富情況明細表和有形財富的處所:債權清冊和債務清冊(包括債權人和債務人名單、住所、開戶銀行、債權債務發作的時間、債權債務數額,有無爭議等);破產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政府部門同意其申請破產的意見;人民法院以為依法應當提供的其他資料。
三、債權人申請破產還債的,事實局部則應當寫明:
債權債務構成狀況。應當寫明何時何地由于什么構成了債權債務關系,債權是什么性質,數額幾,債權有無財富擔保,詳細狀況如何,債權能否到了實行期限等。
應依照下列流程申請債權申報:
1、債權人在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2、提交書面材料,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并提交有關證據;
3、申報的債權是連帶債權的,應當說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四十六條 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 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申請受理時起停止計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四十七條 附條件、附期限的債權和訴訟、仲裁未決的債權,債權人可以申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四十八條 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四十九條 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書面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并提交有關證據。申報的債權是連帶債權的,應當說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五十一條 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已經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求償權申報債權。 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尚未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將來求償權申報債權。但是,債權人已經向管理人申報全部債權的除外。
法律分析:1、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提交債權證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報人應當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和債權證明。申報的債權有財產擔保的,應當提交證明財產擔保的證據。2、人民法院在登記申報的債權時,應當記明債權人名稱、住所、開戶銀行、申報債權數額、申報債權的證據、財產擔保情況、申報時間、聯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況。已經成立清算組的,由清算組進行上述債權登記工作。3、連帶債務人之一或者數人破產的,債權人可就全部債權向該債務人或者各債務人行使權利,申報債權。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其他連帶債務人可就將來可能承擔的債務申報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六條 在破產財產分配前可向清算組申報債權。清算組負責審查其申報的債權,并由人民法院審查確定。債權人會議對人民法院同意該債權人參加破產財產分配有異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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