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欠款起訴流程怎么走
民間欠款起訴流程怎么走。正所謂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對于債務的追償,法律規定了訴訟時效。如果超過了訴訟時效,那么這筆債就很難拿回來了。下面看看民間欠款起訴流程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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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間債務糾紛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并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后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后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遞交上訴狀。”
二、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是怎么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分期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四條 【訴訟時效中止的情形】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三)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第一百九十五條 【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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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款糾紛起訴流程怎么走
1、欠款糾紛起訴流程應按下列方式走:
(1)由原告準備好起訴狀以及相關材料,提交給法院;
(2)法院收到材料后,進行審查裁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通知被告,被告在收到通知后15日內遞交答辯狀;
(4)法院進行開庭審理,通過法庭辯論等程序,法院最后依法做出宣判。
2、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訴訟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起訴書。(寫清楚起訴人信息、被訴人信息、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
2、證據材料(證明你所說事實的證據)
3、你自己的身份證,證明被告的資料(企業的話,可以去工商局打印)
4、如委托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托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托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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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糾紛的律師委托書怎么寫?
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姓名_______性別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職業_______住址_______。
被委托人:姓名_______性別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職業_______住址_______。
現委托_______在我與_______交通事故一案中,作為我參加訴訟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權限如下:_______。
委托人:_______(簽名或蓋章)
被委托人: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民間借貸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一)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
(二)以向其他營利法人借貸、向本單位職工集資,或者以向公眾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資金轉貸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六)違背公序良俗的。
一、追討貨款的起訴流程怎么走
1、向人民法院起訴追討貨款的,起訴的流程如下:
(1)、起訴準備,主要是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和寫起訴書;
(2)、向法院起訴。起訴前要確定法院管轄權,然后提交準備好的起訴書和證據;
(3)、法院受理案件后,按要求預先繳納訴訟費用,等待法院開庭審理案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百二十三條
二、追討貨款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約定好清償貨款的時間,那么訴訟時效期限從注明清償貨款日期之日起3年。
(二)沒有約定清償貨款的時間,訴訟時效要分不同的情況考慮:
1、客戶拒絕支付貨款,供應商提供一段時間的寬限期讓他履行債務,到期仍不支付的,訴訟時效從寬限期屆滿之日起3年。
2、如果供應商一直沒有要求客戶清償貨款的,則適用最長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債務關系發生之日起計算20年。
訴訟時效因權利人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后,權利人在新的訴訟時效期間內,再次主張權利或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可以認定為訴訟時效再次中斷。從再次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要再次重新開始計算,
且中斷次數法律上并無限制,可以多次中斷。也就是說,在開始計算時效的3年中,只要權利人又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又同意履行義務,則這兩年的訴訟時效就以再次主張權利或再次同意履行義務之日起重新開始計算。
但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應以有證明力的方式進行,如書證請求,有證人在場等,權利人對此負有舉證責任,要防止空口無憑而難以查證的現象,否則訴訟時效不能中斷。
要通過訴訟追討欠款,需要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存在借款事實,并且需要準備好起訴狀、起訴狀副本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如果當事人能證明本人的主張的,則法院會支持其要求對方還款的訴訟請求。
通過訴訟追討欠款的辦法:
(一)收集證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的規定,你在起訴或應訴時應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證據,否則你的主張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將承擔敗訴的后果。以下是你應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證據:
1、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借貸合同等書面證據。沒有書證的,應提供形成債權債務關系的時間、地點、金額,并提供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
2、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擔保人是法人的,應提供法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擔保協議的應提供書面擔保協議或擔保條款。
3、有抵押物的,應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價款數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證明材料。
4、提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
5、關于共同被告的相應證據,如列夫其另一方為共同被告,應提交婚姻關系證明;股東出資不到位、抽逃出資、股東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的的相應證據。
(二)確定被告
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您是否起訴了夫妻雙方。
債務人是公司的,股東是否出資不實、虛假出資、過橋出資、抽逃出資,股東有無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給債權人造成嚴重損害的行為,應追加股東為被告。
目的在于擴大償還主體,增加償還系數。
(三)選擇管轄法院
債務案件一般由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審理,也可以是被告經常居住地(連續居住一年以上)所在地法院。由于合同產生的債務,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律師指導下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法院,以利于判決的執行。多個被告的,擇其一被告選擇對己方有利的法院。
(四)寫起訴狀
民事起訴狀,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認為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時,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書面訴訟請求。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起訴狀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案件的依據。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10條規定:“起訴狀應記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1、確定該筆欠款是否有相關的欠條或者是借款協議?是否約定了還款日期,如果約定了還款日期,且還未到還款日期,對方可以暫時不償還的。如果未約定還款日期,可以隨時向對方索要欠款。約定了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是3年,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是20年。
2、發出催告函,催告追討。在到達約定還款日期,對方仍然不還款,可以給對方發出催告函。催告函,主要寫明還款金額,還款的限定期限,以及其他的輔助條款。催告函發出,最好使用郵政快遞,因為這個需要當事人簽收的。提示:部分案件,欠款人收到催告函,就會與出借人聯系,提出主動還款,所以還是有用的。
3、起訴立案,財產保全。催告之后,對方還是不履行還款義務,這時可以寫好起訴狀,向法院提起訴訟。與此同時,申請財產保全。這個可以有效防止對方轉移財產。通過法院查控債務人的財產狀況(各銀行卡資金金額、房產、車輛、股權等)。法院根據你的訴求以及相關資料,排庭期,開庭審理,出判決書。需要重點提示:對方不接電話,玩消失,需要查詢對方的真實身份信息,一般的根據姓名,電話號碼,大概的住所,通過公安局是可以查到的。即便對方不出庭,都可以缺席判決的,并不是聯系不上人,就不能起訴立案。
4、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出判決書之后,對方仍然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只要對方有財產,基本都能追回。這也就是為什么在起訴時候申請財產保全的原因。對于惡意轉移財產,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可以構成刑事犯罪,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拒不執行判決罪,情節特別嚴重的,最高可判7年,并處罰金。
5、如果初次執行發現對方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法院常常會裁定執行終本。此時需要當事人提供新的財產線索。對于財產線索,如果對方是個人的話,查對方名下是否財產,其次是對方的婚姻關系,很有可能是對方名下沒有財產,但是其配偶下面有財產,現目前夫妻共同財產中屬于當事人的財產也可以用來執行。
6、其次,如果知道對方在哪個單位上班,可以將這個信息提交給執行法官,讓法官發出通知,通知對方所在單位,輔助或者配合執行。這樣做可以通過對方所在單位,將對方工資劃扣用于執行。如果查到對方名下有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對方名下的股權。
7、如果欠款方是公司,首先分析對方公司的性質,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合伙企業,又或者是其他類型的企業。假如對方是有限責任公司,首先可以執行公司的全部財產,如果公司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繼續查該公司的注冊資金多少,股東是否完成了實繳。如果執行了公司財產,仍然不能清償全部債務,明確公司股東沒有實繳,可以追加股東為被執行人,股東在其認繳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償責任。經常出現的情況是,公司公賬上沒有什么錢,但是股東卻是很有錢,所以不妨試試追加公司還未實繳的股東為被執行人。
8、假如對方公司是普通合伙企業,那么可以直接追加所有普通合伙人為被執行人。普通合伙企業,企業以全部財產對外承擔責任,普通合伙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因此,如果對方是普通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人有幾個算幾個,全部追加為被執行人。與有限責任公司不同的是:有限責任公司是在股東認繳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普通合伙人承擔的是無限責任,也就是普通合伙人的全部身家都可以用來執行!
9、如果還是沒有執行到財產,不要放棄,過段時間繼續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確定了債權,這個債務是跟隨債務人一輩子的。堅持不懈,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