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生活負債怎么處理
1、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共同生活負債主要包括: (1)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 債務 ; (2)購買、裝修、共 同居 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 (3)夫妻一方或雙方為治療疾病支付 醫療費用 所負的債務; (4)從事雙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娛體育活動所負的債務; (5)婚前一方貸款購置的住房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物的,為購置財物所負的債務; (6)以及其他發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由雙方共同負擔的債務。 2、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為 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雙方應共同償還。 對夫妻共同債務, 離婚 時,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 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根據法律解釋,共同債務夫妻是連帶清償責任。“當事人的 離婚協議 或者人民法院的 判決書 、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 夫妻財產 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 債權人 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 債務承擔 連帶清償責任。” 在實務中,一般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不會涉及到夫妻共同債務這塊,而是由債權人去法院另行提起債權 訴訟 ,此時,債權人究竟該其實誰呢,是夫妻的其中一方還是夫妻雙方呢?所以了解上文所述內容是十分必要的。當您遇到此類糾紛時,建議您最好是咨詢下婚姻方面的專家 律師 ,有效的進行訴訟。
夫妻共同財產一方有債務怎么辦
夫妻共同財產一方有債務,以下方式可以考慮:
1、債務由債務人承擔:如果債務是由一方個人產生的,如信用卡欠款、網絡借貸等,應由債務人個人承擔,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疇,不會影響另一方的合法權益。
2、采取保全措施:如果債務人涉嫌逃廢債,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如申請凍結對方的銀行賬戶、財產等,以保障債權人的利益;
3、采取協商解決:如果債務數額不大,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由債務人自己承擔,或者由夫妻共同承擔等;
4、采取法律途徑:如果債務數額較大,或者債務人無力償還,可以采取法律途徑,如起訴債務人、申請強制執行等,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以下:
1、婚前財產:夫妻婚前已經擁有的財產,如婚前的存款、房產、車輛、證券等;
2、婚后共同積累的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取得的財產,如工資、獎金、股票分紅、房產、車輛等;
3、婚后一方個人財產變成的共同財產:夫妻一方個人財產,通過協議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如一方個人在婚姻期間購買的房產,另一方同意將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4、婚前負債變為夫妻共同負擔的債務:婚前一方的債務,如果另一方同意承擔,則變成夫妻共同負擔的債務;
5、同居期間形成的共同財產:如果夫妻在沒有結婚的情況下,已經開始同居,共同取得的財產也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綜上所述,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采取合適的措施處理夫妻共同財產問題。同時,也需要加強夫妻之間的溝通和信任,避免出現不必要的矛盾和爭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同居期間分手的債務如何處理
同居后分手欠的債由欠債的個人自己按照和債權人的約定進行償還,如果對方欠的債是用于男女雙方共同生活、生產經營的,屬于共同債務的,由欠下債務的一方先償還,然后可以向另外一方進行追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 約定的期限 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第六百七十六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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