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錢一直拖著不還怎么辦
解決方法如下:
1、對于欠債不還的,你可以選擇起訴,前提是有證據,并且在訴訟時效以內。
2、證據包括欠條、錄音、付款憑證等都可以,而且借據要是原始的,不能經過任何的涂改或者復印等加工。
3、注明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從借條到期之日起兩年內;沒有還款日期的,隨時可以要求還款,從第一次追討之日起兩年內就可以。
4、法院判決后,如果對方不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債務人惡意拖欠的還可以拘留。債務人去世的,可以從其遺產中進行清償。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民法總則》將于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借錢不還怎么辦最有效的方法
借錢不還怎么辦最有效的方法
借錢不還是一個常見的問題,但也有一些最有效的方法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以下是一些最有效的方法:
與對方溝通:首先,嘗試與對方溝通,詢問他們為什么沒有歸還借款。有時候,可能是因為對方忘記了或者有困難無法按時歸還。通過溝通,可以了解對方的真實情況,并協商一個解決方案。
發送正式通知:如果與對方溝通無果,可以發送一份正式通知,明確要求對方歸還借款。在通知中,可以包括借款的日期、金額和雙方的約定等信息,以及要求對方在規定時間內歸還借款。
起訴對方:如果對方仍然不歸還借款,可以考慮起訴對方。首先,需要收集證據,例如借款協議、支付記錄、溝通記錄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歸還借款并支付違約金等費用。
尋求法律援助:如果沒有法律知識或經驗,可以尋求法律援助。律師可以幫助制定法律文件和應對法庭程序,確保權益得到保護。
找第三方協調:如果不想起訴對方,也可以尋求第三方的協調。例如,可以找仲裁機構或調解組織,尋求他們的幫助來解決糾紛。
需要注意的是,借錢不還是一個嚴重的問題,應該盡快采取行動解決。同時,在采取行動之前,應該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保護,并收集足夠的證據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借錢不還怎么辦?
有時候,因為債務人沒有足夠的能力還錢,或者是其他的原因不還錢,在這個時候,債權人的權益就不能得到保障了。那么在發生這種情況的時候,債權人應該怎么辦呢?關于這個問題,請看下文。
一、“四看”決定要錢策略
1看欠條或借條的內容
想要回錢,必須要清楚的認識當前是怎么樣的一個情勢,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看手里有什么證據,所謂證據就是證明你們存在借、欠這樣一個法律關系的相關的材料。在我們的生活中,最常見的就是欠條或借條這種證據了。對欠代、借條,我們要仔細研究一下上面的內容。
欠條內容明確了雙方的法律關系,因此在要錢之前,一定要看清欠條的內容,內容不清,很可能錢要不回來。有這樣一個案子,甲借給乙8萬元,乙還了3萬元后就不還了,于是,甲將乙告上法庭,拿出對方寫的欠條,欠條上寫的“還欠款5萬元”,甲說:乙在還款3萬元后給我打的欠條,意思是再還5萬元就清了。而庭上,乙說:我這寫的是“還(huan)欠款5萬元”,就是說已經給你了5萬元,再給3萬元就好了。雙方就此產生爭。所以,在要錢的時候,一定注意欠條的內容,防止節外生枝。
2 看欠條或借條的金額
我處理過一個案子,原告要求被告還欠款60萬無,被告拿出欠條說:看,根本就不是60萬,是60億!為什么呢,原來欠條上寫著“欠600000萬元”。這要想把錢要回來,那可就麻煩了。
3 看還款時間
這個時間,主要是看欠條上有沒有還款時間,如果寫了,應當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什么是訴訟時效呢?就是如果時間長不向對方主張你的權利,那么起訴到法院,對方提出超過訴訟時效,法官就不能支持你的訴求了。欠錢這種法律關系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從什么時候開始計算呢?就看欠條上的這個還款時間了,假設,欠條上寫著:應當于2012年10月10日還清,那么從10月11日,就開始計算2年的訴訟時效了。所以大家在要錢的時候,一定要牢牢記住訴訟時效這一個問題。曾經有一個案子,老大爺起訴要求還錢,因為超過訴訟時效了,法官不支持他的訴求,也很無奈。對老大爺說:我知道他真是欠你錢了,但是法官這邊只能依法判案,同情你,但是支持不了你。
4 看對方態度
存在借、欠關系的,一般來說之前都是朋友,對方為什么不還錢,是否真是的還不上,還是已經變成老賴了。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那么可以雙方再打一個欠條約定一個還款日期,這樣有助于延長訴訟時效。如果對于第二處情況,呵呵,恭喜你,長征之路開始了

二、收集“三組證據”
如確定對方確實不想還的情況下,就該采取行動了!
1第一組一-收集借過錢的證據
一個欠條不能直接起訴?常有人這樣問我。在審判實踐是這樣的,如果金額不大,幾千,一、兩萬,那可以,一般拿個欠條起訴就行,但是如果數額較大,就要提供其他的證據證明你把錢借過給別人。所以,如果甲借給乙10萬元,光拿著個欠條到法院起訴,又不能提供其他證據材料,那這個案子十有八九就是輸。因此,要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條、如果以現金方式給的錢,要打印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等等。
2、第二組一-收集主張債權的證據
說白了,就是收集曾向他要過錢的證據,這一點,主要是防止債權過2年訴訟時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對方以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以錄音、錄像的形式證明曾多次向對方要過錢。在這里和大家說一下
不少人也問過我,自己偷錄是否犯法,是否能拿出來當作證據,可以明確地說,只要不侵犯對方的權益錄是可以的,怎么叫侵犯對方權益呢,比如說在對方臥室里,你錄人家干點什么,這是不可以的,如果在一個公開的場合,談了個什么事情,這完全可以錄下來作為證據使用。
3、第三組一收集對方財產信息
收集對方財產信息的目的是為了達到“要到錢”的目的現在很多案子,法院判決是原告勝了,但是原告一分錢都拿不回來,這是為什么呢,就是因為沒有收集到對方的財產信息,無法執行,因此,如果想真實把錢要到手,而不是一紙空頭判決,那么就要調查對方的財產情況,要主要是對方的賬戶、房子、車、公司股權等情況。當然,要調查別人的財產,對于個人來說是比較難的,就是律師出面調查,也不可能將對方所有財產都調查清楚,因此,這一步,只能說是盡量提供,如果實在不行了,可以委托律師查一下。

三、以訴訟方式解決問題
很多人不愿意打官司的原因是因為覺得那“不光采”這種觀念應當改變,訴訟是一個解除糾紛的一種方式是窮盡其他辦法無法解決的時候的最后一個手段。比如說欠錢不還,怎么要都不還,那還有什么辦法解決?只能用訴訟這一手段解決了。那么,怎么以訴訟方式解決欠錢不還這個問題呢?
1訴前財產保全
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賬戶、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這一步并非必須的流程要結合各案的情況及對方的財產情況,如果欠的錢并不多或是對方有償還能力,或是實在查不到地方財產可以省去這一步。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話,我建議還是保全,我辦的幾個案子,訴前財產保全往往可以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效果,比如說A公司欠B公司290余萬,我們代理B公司查到B公司有土地,于是我們就做了財產保全,還沒等開庭呢,對方就同意還錢
保旦旦分日的在還了兩期大概220萬元后我們
考慮到基本上對方可以將其他錢都還上,于是解除了保全。這個案子雖然沒經過訴訟,但是結果非常理想
2起訴
好吧,接下來就是立案、庭審、判決了。法定的一審審限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一般如果沒什么太大意外的話,3-4個月一審就有結果,可能你覺得時間太長了,但是沒辦法,這是最后一條路。至于說訴訟中到底怎么做,怎么開庭,限于篇幅,在這里就不細說了。
3執行
如果判決下來了,那么應在判決生效后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4、調解
調解是說雙方都退一步,把問題解決,比如說欠10萬元,甲說,少還點,還9萬元,馬上就還,其他的你也別找我要行不,乙說,行!那這事就完事了,雙方就解決了,一般地,法院會主持雙方進行調解,我個人建議如果條件差不多,可以接受,最好達成調解因為將精力牽扯到訴訟中并非是一個明智之舉,實實在在拿到錢才是真,不要為小利益而放棄了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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