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受案范圍是哪些
行政復議,是行為人認為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進行復議的法律程序。比如行政機關作出的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行政拘留等。關于行政復議受案范圍是哪些的內容,以下就跟著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一、行政復議受案范圍是哪些受案范圍包括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不服;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經營自主權等。只要相對人認為行政行為違法侵權,相對人都可以申請復議。 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申請行政復議: 1、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 行政處罰直接導致被處罰者人身自由的受限制,或一定財產權的喪失,為保障行政處罰的合法、適當,因此《行政復議法》將各種行政處罰均列入了可以復議的范圍。 2、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行政強制措施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限制人身自由,一是對財產的強制措施,都直接和相對人的權益相關聯,處理不好就會侵犯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所以《行政復議法》也將其列入了行政復議的受理范圍。 3、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決定不服的,可申請復議。 行政機關對證、照的監督管理活動,是行政機關行使行政權對相對人已經許可確認的權利作出處理,相對人應有權申請復議。 4、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復議。 5、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經營自主權的可以復議。 經營自主權是經濟活動主體應該享有的權利,政府對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合資合作企業,股份制企業等市場主體合法經營自主權的干預,不僅會直接影響這些企業的合法權益,而且會影響國家由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型的進程,所以必須將其列入復議范圍。 6、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廢止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的,相對人也可申請復議。 農業承包合同是由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發展來的,除土地承包外,還包括對集體所有的荒地、水面、灘涂、草原、山嶺等資源和財產的承包經營,農業承包合同關系著農民的切身利益,行政機關若違法對承包合同加以變更、廢止,不僅直接影響承包人的合法權益,也會影響農村改革的順利進行。 7、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征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可申請復議。 8、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這就是說,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為,差不多都可以申請復議。許可權對行政機關來說是行使行政權力,但同時也是一種行政職責,應頒發許可證的拒不頒證,或者拖延不辦,都是對相對人合法權益的損害,所以相對人有權申請復議。 這是針對濫用行政權,損害相對人權益的現象所作的規定,相對人可以對亂集資、亂收費、亂攤派的行政違法侵權行為申請復議求得救濟。 9、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可申請復議。 這是指行政機關的不作為違法,使相對人的權益遭到損害的,也應屬于復議受案范圍。 10、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放撫恤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放的可以申請復議。 撫恤金,社會保險金和最低生活費的領取者是個社會上最基層、最需幫助的特殊群體,相關行政機關有責任依法給予幫助,不依法作出幫助行為,就是一種不作為違法,理應通過復議加以糾正。 11、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也可申請復議。 行政復議法的這項規定是用概括的方式表明,復議范圍不限于前面所列人身權和財產權等遭到具體行政行為侵害的情形。只要相對人認為具體行政行為違法侵權,相對人都可以申請復議,求得救濟。這就使申請復議的范圍大大拓寬了。 在對具體行政行為申請復議時,相對人如果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規定不合法,可以一并向復議機關提出對規定的審查。這些規定是抽象行為,可見行政復議法將部分抽象行政行為也納入了復議的范圍。這些規定包括: 第一,國務院部門的規定; 第二,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分的規定; 第三,鄉鎮人民政府的規定。 不過上面所列的“規定”不包括國務院部、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
二、行政訴訟與行政復議的含義與區別(1)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作出裁決的制度。 (2)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依法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并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行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行政救濟途徑解決行政爭議的一種方法。 (3)行政訴訟與行政復議的主要區別:1行政訴訟的主體:各級人民法院。2行政訴訟的客體:認為被行政機關侵犯權益的法人或者組織,就是俗說的:“民告官”。3行政復議的主體:作出行政行為的上一級行政單位。 4行政復議的客體:認為被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5被申請人: 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單位。 三、行政復議流程申請人 (1)用人單位; (2)受傷職工或直系親屬; (3)工會組織。 被申請人作出工傷認定的勞動行政部門。 行政復議機關 (1)作出工傷認定的勞動行政部門的上一級勞動行政部門; (2)作出工傷認定的勞動行政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 申請復議期限 (1)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 (2)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收到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60日內。 復議申請提交的材料 (1)復議申請書; (2)工傷認定機構做出的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的決定書或工傷認定決定書; (3)申請工傷認定時提交的相關材料。 行政復議的受理 應在接收材料之日起5日內受理。 行政復議的審理與決定 應在受理之日起60日內做審查并決定。 行政訴訟受理的情況 (1)對勞動部門的不予受理或工傷認結論不服; (2)對行政復議不服。 起訴期限 (1)直接起訴,為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或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3個月內; (2)經復議的,為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如果對工傷傷殘鑒定結果不服的話,可以在15天之內向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申請或者提出行政復議。不過行政復議有一個較為繁瑣的流程,通常情況下司法鑒定的鑒定結果是比較科學的,因此大家及時對鑒定結果不服,是否有申請行政復議一定要考慮清楚。 以上就是為大家帶來的行政復議受案范圍是哪些的全部內容,行政機關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侵害的具體行政行為,都是行政復議范圍內的事項。
行政復議多久作出決定
行政復議決定需要兩個月左右才能出來,法院在收到行政復議的請求之后,會在五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材料的審核職責,然后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一旦受理的,就需要在兩個月之內,審結此行政糾紛。
一、行政復議決定需要多久時間出來?
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具體的理由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十七條【復議的受理】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本法規定,但是不屬于本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
除前款規定外,行政復議申請自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收到之日起即為受理。
第三十一條【復議決定期限】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
行政復議機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應當制作行政復議決定書,并加蓋印章。
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
二、行政復議申請書包括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
申請人書面申請行政復議的,應當在行政復議申請書中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住所、郵政編碼;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郵政編碼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被申請人的名稱;
(三)行政復議請求、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和理由;
(四)申請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五)申請行政復議的日期。
三、申請行政復議需要注意什么
申請行政復議的步驟如下:
1、確認執法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通俗說,就是執法機關已經向你送達具有決定性的法律文書,如:處罰決定書、強制措施通知書等。如果遇到不依法執法的機關,切記留存執法機關實施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錄像、照片均可)。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規定,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是自知道具體行政行為60日內,在提出復議前應確認在合法期限內。如果超過60日,應說明為何超期,是否仍在合理期限內。
3、撰寫行政復議申請書,提交時須一式三份。
4、搜集復議所需材料,包括: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均需復印)、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材料。部分人認為行政復議、訴訟舉證責任應該倒置,企業無需提供證據,這是錯誤觀念。有力的證據可以幫你更快更好的解決行政糾紛。
5、到法定復議機關(一般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上一級機關或者政府)提交復議申請和相關材料,當面提交或郵寄均可。復議機關會在5日給予答復是否受理。受理會有受理通知書,不受理則有不予受理通知書。復議機關認為需要補充證據材料后才能作出決定的,還會發出補正通知書,申請人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否則就會被視為放棄復議申請。
受到行政處罰后的六十日內,可以提出行政復議的請求,若是申請者提交的材料,能夠證明行政處罰不符合相關規定,那么法院通常都是會受理此請求的。請求在受理之后,不出意味的話,兩個月內就會得到行政復議的結果。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三十一條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
行政復議受理了會給通知嗎
法律主觀:
按照法律規定,其行政復議受理是指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行政復議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行政復議法”規定,但不屬于本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另外,行政復議申請自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收到之日起即為受理。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行政復議申請符合下列規定的,應當予以受理:(一)有明確的申請人和符合規定的被申請人;(二)申請人與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三)有具體的行政復議請求和理由;(四)在法定申請期限內提出;(五)屬于行政復議法規定的行政復議范圍;(六)屬于收到行政復議申請的行政復議機構的職責范圍;(七)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復議申請,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體就同一事實提起的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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