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欠款支付令的方式如下:
(1)要由債權人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2)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請;
(3)法院受理申請后,會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等,如借條之類的,如果是合法的,法院就會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強制債務人支付所欠債務。
一、欠錢不還怎樣申請支付令
1、有權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債權人。依照實體法的規定,享有權利的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依法履行義務。如果債務人不履行義務,債權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通過普通程序進行審理和作出裁判,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此外,債權人還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發布支付令,通過督促程序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
2、案件必須是給付之訴。即要求債務人履行一定給付義務,確認之訴和變更之訴不適用督促程序;而且,督促程序只適用于債權人要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的案件,除此以外,要求債務人給付特定物,返還建筑物,為一定行為的案件,都不能申請適用督促程序。
二、支付令的申請必須具備下述條件:
1.債權人申請給付的范圍,僅限于請求給付金錢或匯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債券、國庫券、可轉讓的存單等有價證券。
2.請求給付的金錢或者有價證券已到償付期且數額確定,并寫明請求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3.債權人沒有對等給付義務,即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沒有其他債務糾紛,債務關系是單向的。
4.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
三、支付令的申請書應寫明下列事項:
1.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請求給付金錢的數量,或有證價券的數量及種類,以及請求給付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3.寫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沒有其他債務糾紛;請求人民法院發出支付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欠錢起訴程序怎么走
欠錢起訴程序怎么走,欠債還錢還天經地義的事情,然而生活中有不少人因為欠錢不還成為了老賴,欠錢不還是債權人最為頭疼的事,債權人可以去法院起訴,下面來看看欠錢起訴程序怎么走。
欠錢起訴程序怎么走1一、到法院起訴欠款的流程
1、以公司/個人的名義寫起訴狀;
2、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訴狀并提供證據(欠條、其他書面證據);
3、等候審理,一般案件6個月法院審結,6個月不能審結的經法院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
4、等判決生效后,對方不還錢,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如對方沒錢,可申請保全對方的房屋)。
二、起訴的流程是怎樣的
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后,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后,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6、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并于結案后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欠錢起訴程序怎么走2一、欠錢不還法院起訴流程有幾個步驟
欠錢不還法院起訴流程有5個步驟。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方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
起訴大概的程序如下:
1、寫好起訴書;
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后就會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執行判決。
民事案件審理時間: 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
二、欠錢不還怎么起訴?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方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
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內沒有清償債務,或沒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三、欠錢不還可以報警嗎?
欠錢不還的情形,屬于民事糾紛,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范圍,不可以報警處理。但當事人對于債務糾紛可以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人民法院解決糾紛。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欠錢起訴程序怎么走3一、欠款起訴期限是多久時間?
欠款屬于民事糾紛,民事中的普通訴訟時效是三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起訴期限與訴訟時效
(1)起訴期限規定在《行政訴訟法》和《關于執行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行政訴訟法》和《關于執行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都是程序法。而訴訟時效規定在《民法典》,《民法典》是實體法。
(2)行政案件立案后,經過審查認為超過了起訴期限,會駁回原告的起訴,所用的法律文書是“裁定書”。民事案件立案后,經過審查認為超過了訴訟時效,會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所用的法律文書是“判決書”。
(3)超過起訴期限,當事人喪失的是提起訴訟的權利,即根本無權要求進入司法程序取得保護。超過訴訟時效,當事人有權利進入司法程序要求保護,但法律拒絕為其提供保護,即當事人喪失的是“勝訴權”。《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可見訴訟時效可以多次中斷,多次重新計算訴訟時效期間。而對于起訴期限卻沒有這樣的規定,起訴期限也不可能因當事人向行政機關提出要求而重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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