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注意事項有:一、寫清借款事由。二、借款合同中要約定合同履行地為債主常住地。三、須注明資金實際支付方式和支付情況。四、最好讓借款人手寫借條全部內容。五、要知道且明確債務人的常住地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條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法律分析:寫借條的注意事項如下:
1、內容要相對完善;
2、用語要準確;
3、條據最后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利息要符合規定,不能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法律分析:1、借貸手續要全。債務人和債權人關系再好,借錢時也一定要打借條。不打借條是最大的法律風險。2、要注意債務人的身份問題。3、語言問題。打借條時不要使用多音、多義字。4、利息問題。利率要合乎規定。5、時間問題。在民間借貸中,容易產生爭議的時間包括兩點:還款時間和欠條書寫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法律分析:1.用詞要準確,不要使用模棱兩可的詞語。
2.約定利息時,年利率不能超過24%。
3.要寫清楚借款金額、用途、還款期限、利息。
4.要寫借條而不是欠條。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為合同成立:
(一)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二)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
(三)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四)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戶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戶實際支配權時;
(五)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實際履行完成時。
第十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一)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
(二)以向其他營利法人借貸、向本單位職工集資,或者以向公眾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資金轉貸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六)違背公序良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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