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時效
一、行政復議期限: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
二、行政訴訟期限: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的,復議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人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況耽誤法定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后的十日內,可以申請延長期限,由人民法院決定。
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有哪些區別?
1、二者適用的程序不同。行政訴訟適用行政訴訟程序;行政復議適用行政復議程序;
2、二者受理的機關不同。行政訴訟由法院受理,行政復議由行政機關受理;
3、二者解決爭議的性質不同。人民法院處理行政訴訟案件屬于司法行為,行政復議處理行政爭議屬于行政行為。
【法律依據】;
《行政復議法》
第十七條,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本法規定,但是不屬于本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
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時效是多久
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時效是多久行政復議的時效期限一般是六十日,行政訴訟的時效一般是六個月。如果當事人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在六十日內依法申請復議,或在六個月內依法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
(二)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第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相關推薦: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時效(行政復議和訴訟的時限)
貸款還款逾期怎么處理(還貸款逾期了怎么辦)
行政訴訟要遵守什么原則(簡述行政訴訟的特有原則)
借款時要寫還款期限嗎(借條上要不要寫還款日期)
債權轉讓合同主體(債權轉讓的主體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