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欠條欠錢不還怎么辦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當朋友借了你的錢,但你明知道他有錢卻不及時還給你怎么辦?我們該如何通過法律途徑討債呢?法律有相應規定嗎?我將在本文中帶您詳細介紹如何處理有 欠條 欠錢不還怎么辦 的情況。 一、“四看”決定要錢策略 1.看欠條 或 借條 的內容 想要回錢,必須要清楚的認識當前是怎么樣的一個情勢,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看手里有什么 證據 ,所謂證據,就是證明你們存在借、欠這樣一個法律關系的相關材料。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就是欠條或借條這種證據了。對欠代、借條,我們要仔細研究一下上面的內容。 欠條內容明確了雙方的法律關系,因此在要錢之前,一定要看清欠條的內容,內容不清,很可能錢要不回來。有這樣一個案子,甲借給乙8萬元,乙還了3萬元后就不還了,于是,甲將乙告上法庭,拿出對方寫的欠條,欠條上寫的“還 欠款 5萬元”,甲說:乙在還款3萬元后給我打的欠條,意思是再還5萬元就清了。而庭上,乙說:我這寫的是“還(huan)欠款5萬元”,就是說已經給你了5萬元,再給3萬元就好了。雙方就此產生爭議。 所以,在要錢的時候,一定注意欠條的內容,防止節外生枝。 2.看欠條或借條的金額 我處理過一個案子,原告要求被告還欠款60萬無,被告拿出欠條說:看,根本就不是60萬,是60億!為什么呢,原來欠條上寫著“欠600000萬元”。這要想把錢要回來,那可就麻煩了。 3.看還款時間 這個時間,主要是看欠條上有沒有還款時間,如果寫了,應當注意 訴訟時效 的問題,什么是 訴訟 時效呢就是如果時間長不向對方主張你的權利,那么起訴到法院,對方提出超過訴訟時效,法官就不能支持你的訴求了。欠錢這種法律關系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從什么時候開始計算呢就看欠條上的這個還款時間了,假設,欠條上寫著:應當于2012年10月10日還清,那么從10月11日,就開始計算2年的訴訟時效了。所以大家在要錢的時候,一定要牢牢記住訴訟時效這一個問題。曾經有一個案子,老大爺起訴要求還錢,因為超過訴訟時效了,法官不支持他的訴求,也很無奈,對老大爺說:我知道他真是欠你錢了,但是法官這邊只能依法判案,同情你,但是支持不了你。 4.看對方態度 存在借、欠關系的,一般來說之前都是朋友,對方為什么不還錢,是否真是的還不上,還是已經變成老賴了。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那么可以雙方再打一個欠條,約定一個還款日期,這樣有助于延長訴訟時效。如果對于第二處情況,呵呵,恭喜你,長征之路開始了。 二、收集“三組證據” 如確定對方確實不想還的情況下,就該采取行動了! 1.第一組——收集借過錢的證據 一個欠條不能直接起訴常有人這樣問我。在審判實踐是這樣的,如果金額不大,幾千,一、兩萬,那可以,一般拿個欠條起訴就行,但是如果數額較大,就要提供其他的證據證明你把錢借過給別人。所以,如果甲借給乙10萬元,光拿著個欠條到法院起訴,又不能提供其他證據材料,那這個案子十有八九就是輸。因此,要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條、如果以現金方式給的錢,要打印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等等。 2.第二組——收集主張債權 的證據 說白了,就是收集曾向他要過錢的證據,這一點,主要是防止債權過2年訴訟時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對方以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以錄音、錄像的形式證明曾多次向對方要過錢。在這里和大家說一下,不少人也問過我,自己偷錄是否犯法,是否能拿出來當作證據,可以明確地說,只要不侵犯對方的權益,錄是可以的,怎么叫侵犯對方權益呢,比如說在對方臥室里,你錄人家干點什么,這是不可以的,如果在一個公開的場合,談了個什么事情,這完全可以錄下來作為證據使用。 3.第三組——收集對方財產信息 收集對方財產信息的目的是為了達到“要到錢”的目的,現在很多案子,法院判決是原告勝了,但是原告一分錢都拿不回來,這是為什么呢,就是因為沒有收集到對方的財產信息,無法執行,因此,如果想真實把錢要到手,而不是一紙空頭判決,那么就要調查對方的財產情況,要主要是對方的賬戶、房子、車、公司股權等情況。當然,要調查別人的財產,對于個人來說是比較難的,就是 律師 出面調查,也不可能將對方所有財產都調查清楚,因此,這一步,只能說是盡量提供,如果實在不行了,可以 委托律師 查一下。 三、以訴訟方式解決問題 很多人不愿意 打官司 的原因是因為覺得那“不光采”,這種觀念應當改變,訴訟是一個解除糾紛的一種方式,是窮盡其他辦法無法解決的時候的最后一個手段。比如說 欠錢不還 ,怎么要都不還,那還有什么辦法解決只能用訴訟這一手段解決了。那么,怎么以訴訟方式解決欠錢不還這個問題呢 1.訴前 財產保全 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賬戶、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這一步并非必須的流程,要結合各案的情況及對方的財產情況,如果欠的錢并不多或是對方有償還能力,或是實在查不到地方財產,可以省去這一步。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話,我建議還是保全,我辦的幾個案子,訴前財產保全往往可以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效果,比如說a公司欠b公司290余萬,我們 代理 b公司查到b公司有土地,于是我們就做了財產保全,還沒等開庭呢,對方就同意還錢,但是是分期的,在還了兩期大概220萬元后,我們考慮到基本上對方可以將其他錢都還上,于是解除了保全。這個案子雖然沒經過訴訟,但是結果非常理想。 2.起訴 好吧,接下來就是 立案 、庭審、判決了。法定的 一審 審限是6個月, 二審 是3個月,一般如果沒什么太大意外的話,3-4個月一審就有結果,可能你覺得時間太長了,但是沒辦法,這是最后一條路。至于說訴訟中到底怎么做,怎么開庭,限于篇幅,在這里就不細說了。 3.執行 如果判決下來了,那么應在判決生效后2年內向法院提起 強制執行 ,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4.調解 調解是說雙方都退一步,把問題解決,比如說欠10萬元,甲說,少還點,還9萬元,馬上就還,其他的你也別找我要行不,乙說,行!那這事就完事了,雙方就解決了,一般地,法院會主持雙方進行調解,我個人建議如果條件差不多,可以接受,最好達成調解,因為將精力牽扯到訴訟中并非是一個明智之舉,實實在在拿到錢才是真,不要為小利益而放棄了大利益。 以上是我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如何討債,對于此類案件,我們應該按照規范要求書寫借條,這樣才能盡量減少出現糾紛的可能性。
欠貨款寫了欠條不還怎么辦
對方欠貨款不還,也不寫欠條的,當事人可以與其協商,要求其出具欠款的憑證,并盡快還款;如果協商不成的,則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并提供其他能證明欠款事實的證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欠錢不還怎么辦最有效的方法
欠錢不還最有效的方法如下:
(一)有借條的,能夠聯系上人的。今天承諾明天還,明天承諾后天還,就是不還。這種情況相對簡單,收集好證據材料、直接走訴訟流程。
(二)有借條的,聯系不上人的。這種情況要早點走訴訟流程,防止超出訴訟時效導致債權無法實現。
(三)沒有借條,也聯系不到人的。這種情況暫時沒有好的解決辦法,需要等到聯系上人再想辦法了。
(四)沒有借條,能夠聯系上人的。通過其他方式來收集證據、確立借貸關系,比如:微信聊天、電話錄音等方式。
起訴流程
(一)明確訴訟管轄法院
民間借貸的原告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屬于合同履行地給付金錢接收貨幣的一方)。
(二)書寫起訴狀
起訴狀必須包含的幾大內容,原被告的信息、身份證號碼、聯系地址、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受理法院、原告簽字蓋章等。
(三)證據目錄及證據
證據需要按法定種類分組,尤其要注意的是微信或QQ的電子證據,需要將用戶個人信息頁同時提供。
(四)明確原告及被告的基本信息
被告身份信息必須明確,一般可以提供被告身份證復印件或公安機關提供的戶籍信息證明。如果無法取得該信息可以向法院申請,讓法院協助提供調查函(令),去當地派出所調取。
借條到期又不還錢怎么辦
先協調,再起訴。債務人拒絕履行還款義務,可以考慮通過起訴途徑維權,起訴流程: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相關材料等,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后就會開庭審理;4、法院判決;5、執行判決。民事案件審理時間: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如果判決后,對方仍拒不還款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在執行中可依法查封、扣押、凍結、拍賣對方的財產,并可采取限制高消費、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如果對方確實無履行能力的,也可由法院暫時中止執行,等發現對方的財產、或對方有履行能力后,可隨時恢復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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