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需要注意什么?
個人民間借貸 要注意什么: (一)注意借款人的信譽和償還能力。首先要看對方的固定資產、經濟收入等情況,判斷其是否具備償還能力;二要看對方平時為人怎樣,信譽如何,如果借款人有借錢不還的經歷,就要堅決拒絕。不要因為賺取利息或者不好意思拒絕而盲目借款給別人,不然最終吃虧的是自己。 (二)借貸關系的確立必須要有借款合同或借據。不要顧及人情、關系等因素,一定要讓借款人當面寫清合同或借據,并寫明借款人、借款金額、用途、利率和還款時間等內容,簽字畫押,雙方各執一份,妥善保存。 (三)借款人的借款用途應合法對于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賭博、販毒吸毒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國家法律不予保護。俗話說,君子聚財,取之有道。在借款時,切莫只看個人私利,把錢借給違法亂紀之人。 (四)借款利率應合理合法。民間借貸的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同時,利息不得計入本金計算復利,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利滾利”,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復利不受法律保護。因此,借款雙方協商的利率應在合法范圍之內。 (五)對于比較大的款項,應履行擔保和抵押手續為了保險起見,對于大額借款最好由借款人找有一定經濟實力的擔保人或擔保單位,必要時還可以讓借款人以存單、債券、機動車、房產等個人財產作抵押,并完善擔保或抵押手續。這樣,借款人萬一出現無法償還債務的情況,可以向保證人追索借款或合法地以抵押物抵償借款。在這里還要提醒出借人,謹防“非法集資”式的民間借貸。一些個體企業或業戶利用人們貪圖高利的心理,拋出高利誘餌,在同地域或熟悉人之間進行地下非法集資。這類集資經營者不是揮霍過度、無力償還,就是金蟬脫殼、卷款而逃,使債權人血本無歸。這種變質的民間借貸風險最大,應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視。
2019年8月20日民間借貸司法解釋
法律主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民間借貸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 欠條 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 證據 。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 債權人 ,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 訴訟 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 裁定駁回起訴 。 第三條,借貸雙方就 合同履行 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后未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第四條,保 證人 為借款人提供 連帶責任保證 ,出借人僅起訴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證人為共同被告;出借人僅起訴保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為共同被告。 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證,出借人僅起訴保證人的,人民法院應當追加借款人為共同被告;出借人僅起訴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證人為共同被告。 第五條,人民法院 立案 后,發現民間借貸行為本身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并將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線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檢察機關。 公安或者檢察機關不予立案,或者 立案偵查 后撤銷案件,或者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經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認定不構成非法集資犯罪,當事人又以同一事實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第六條,人民法院立案后,發現與 民間借貸糾紛 案件雖有關聯但不是同一事實的涉嫌非法集資等犯罪的線索、材料的,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并將涉嫌非法集資等犯罪的線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檢察機關。 第七條,民間借貸的基本案件事實必須以刑事案件審理結果為依據,而該刑事案件尚未審結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訴訟。
法律客觀:
民間借貸八大注意事項一、注意借款人的信譽和償還能力首先要看對方的固定資產、經濟收入等情況,判斷其是否具備償還能力;二要看對方平時為人怎樣,信譽如何,如果借款人有過“有借無還”的“劣跡”,就要堅決拒絕。切莫因礙于面子、聽信花言巧語或接受小恩小惠而盲目借款,不然,最終吃大虧的還是自己。二、應有借款合同或借據借款時,不要顧及人情、關系等因素,一定要讓借款人當面寫清合同或借據,并寫明借款人、借款金額、用途、利率和還款時間等內容,簽字畫押,雙方各執一份,妥善保存。三、對于比較大的款項,應履行擔保和抵押手續為了保險起見,對于大額借款最好由借款人找有一定經濟實力的擔保人或擔保單位,必要時還可以讓借款人以存單、債券、機動車、房產等個人財產作抵押,并完善擔保或抵押手續。這樣,借款人萬一出現無法償還債務的情況,可以向保證人追索借款或合法地以抵押物抵償借款。四、借款人的借款用途應合法對于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賭博、販毒吸毒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國家法律不予保護。俗話說,君子聚財,取之有道。在借款時,切莫只看個人私利,把錢借給違法亂紀之人。五、借款利率應合理合法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同時,利息不得計入本金計算復利,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利滾利”,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復利不受法律保護。因此,借款雙方協商的利率應在合法范圍之內。六、注意還款期限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2年。”也就是說,借出的款項到了約定還款期后,兩年內受法律保護,超過兩年則不再受法律保護。根據這一規定,債權人可以采取催收或更新借據的方式,維護合法債權。七、運用法律追討欠款如果借款人不講信譽,逃賬賴賬,債權人切莫采取扣押人質、強搶貨物等過激的違法行為,要正確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依照法律規定,對于事實比較清楚,數額不大的債權債務關系,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直接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必要時,法院可以施行強制執行措施。八、謹防“非法集資”式的民間借貸一些個體企業或業戶利用人們貪圖高利的心理,拋出高利誘餌,在同地域或熟悉人之間進行地下非法集資。這類集資經營者不是揮霍過度、無力償還,就是金蟬脫殼、卷款而逃,使債權人血本無歸。這種變質的民間借貸風險最大,應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視。
民間借貸的注意事項
為了避免借貸雙方發生不必要的經濟糾紛,保護債權人的經濟利益,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借貸要合法。合法的借貸關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詐騙、販毒、吸毒等非法活動,仍予以出借的,國家法律不予保護,出借人不僅得不到債權,還會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若一方乘人之危,或用欺詐、挾迫等手段使對方違心借貸的,則屬于無效民事法律行為,有責任的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
2、注意考察借款人的信譽和償還能力。首先要看借款人的固定資產、經濟收入等情況,判斷其是否具備償還能力;其次要看借款人平時為人怎樣,信譽程度如何,如果借款人曾有過“有借無還”的不良信用“紀錄”,就要堅決拒絕。切莫因礙于面子、聽信花言巧語或接受小恩小惠而盲目借款,不然,最終吃大虧的還是自己。
3、訂立協議。現實生活中,有的出借人往往因對方是親朋好友,礙于情面或出于信任,借貸時沒有出具書面字據。這樣,一旦借款人否認,出借人就很難保障債權。即使訴至法院,也會因無法舉證而陷入敗訴的結局。因此,出借人必須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借貸協議,載明借貸雙方的姓名、借款種類、幣種、數額、時間、期限、用途、利率、還款方式、保證人和違約責任等條款,簽字畫押,雙方各執一份,妥善保存。
4、利率應合法。借貸雙方可以根據借款的用途及其收益,共同約定一個合理的利率。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同類同期的貸款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數),超過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護。如因利率約定不明而發生爭議,可比照銀行同類同期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對于“利滾利”的復利借貸和預扣高額利息的借貸,法律不予保護,只能收回本金。
5、提供擔保。對于數額較大或存有風險的借款,應履行擔保和抵押手續,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經濟實力的第三人為其擔保,或要求借款人以存單、債券、機動車、房產等個人財產作為抵押物,并都應訂立書面借貸協議。有些財產抵押,還應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這樣,借款人一旦出現無法償還債務的情況,可以向保證人追索借款或合法地以抵押物抵償借款。
6、及時催收。按照《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債權保護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如借款期滿后又經過2年,出借人不能證實期間曾經催收過的,法律不予保護。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應在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訴訟時效就可以從新的還款期限起重新計算。
7、運用法律。如果借款人不講信譽,逃賬賴賬,債權人切莫采取扣押人質、強搶貨物等過激的違法行為,要正確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必要時,法院可以施行強制執行措施。
8、謹防“非法集資”式的民間借貸。一些個體企業或業主利用人們貪圖高利的心理,拋出高利息誘餌,在同地域或熟悉人之間進行地下非法集資。這類集資經營者不是揮霍過度、無力償還,就是金蟬脫殼、卷款而逃,使債權人血本無歸。這種“變味”的民間借貸風險最大,應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視。
9、于借據過于簡單,如果發生糾紛很難憑此處理。因此借貸雙方最好簽訂正式的借貸合同,詳細確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免留下后患。當然,如果當事人之間確實沒有書面借據或合同的,但雙方都承認借貸一事的,可以確認雙方借貸關系存在。
10、利息約定。在民間借貸中,借貸雙方最易產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對此有明確規定:
(1)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以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2)當事人約定了利率標準發生爭議的,可以在最高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的標準內確定其利率標準。
(3)在有息借貸中,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貸。 如果超過4倍(按現行利率,4倍是百分之29點多)也沒關系,最多有糾紛時,法院不保護超出部分,但沒有糾紛時,就可以獲得更高收益。說明這條規定不具備懲罰性。
(4)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否則不受法律保護。 這條規定在司法實踐中具備一定的懲罰性,如果違反了該規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為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當初約定的倍數,本來可以主張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5)當事人因借貸外幣、臺幣等發生糾紛的,出借人要求以同類貨幣償還的,可以準許。借款人確無同類貨幣的,可以參照償還時的外匯牌價折合人民幣償還。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參照中國銀行的外幣儲蓄利率計息。
11、注意訴訟時效。民間借貸由于大部分發生在親朋好友之間,很多人并沒有對它給予應有的重視。孰料,一些無賴之徒正好鉆了這個空子,采取賴賬、久拖、回避的方式,以逃避債務。在此提醒大家: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是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在此期間,你必須向借款人主張債權,2年之后,法院對你的債權不予保護;如果沒有寫明還款日期,適用最長訴訟時效20年
相關推薦:
借貸糾紛注意的八個方面(借款合同的八大注意事項)
行政訴訟時效的種類(行政訴訟時效有哪幾種)
企業債務重組的方式(債務重組的方式包括什么)
連帶債務人(連帶債權人是什么意思)
借錢不還沒有借條怎么辦(朋友借錢不還沒有借條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