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登記的程序及如何辦理
涉外婚姻登記的程序包括預約登記、提交材料、審查材料、領取結婚證等步驟。具體辦理方式可以前往當地民政局或相關政府機構進行咨詢和辦理。
預約登記是涉外婚姻登記的第一步,可以通過電話、網絡等方式進行預約。在預約時,需要提供雙方的身份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等材料。
提交材料后,工作人員會對材料進行審查,確認雙方符合結婚條件后,安排面談時間。在面談時,雙方需要親自到場,并簽署結婚聲明書。
最后,經過審核無誤后,工作人員會頒發結婚證書,宣告雙方正式結為夫妻。
需要注意的是,涉外婚姻登記需要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不同國家和地區的規定可能存在差異。因此,在辦理涉外婚姻登記前,建議先了解當地的規定和要求,確保材料齊全、符合要求,以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和延誤。
總之,涉外婚姻登記需要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辦理,以確保婚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時,建議在辦理前充分了解當地的規定和要求,確保順利辦理登記手續。
跨國婚姻需要哪些手續
跨國婚姻需要哪些手續
隨著國際間交流的便捷化,跨國婚姻是很常見的事情,但是由于雙方國籍的不同,因此在締結婚姻關系時相對于同國際締結婚姻關系要稍微復雜一些,那一般跨國婚姻需要什么手續?以下我為大家整理跨國婚姻需要哪些手續了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跨國婚姻需要什么手續
(一)申請:
凡證件齊全,符合《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結婚登記。
(二)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接受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后,應進行認真審查。審查內容主要有三點:
1、雙方當事人是否自愿;
2、當事人雙方是否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3、雙方都是外國人的,當事人還需提供本國法律在國外辦理結婚登記有效的條文,以保證我國婚姻登記的有效性。
(三)登記:
經婚姻管理登記機關審查,認為當事人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并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要求復婚的,按結婚的程序辦理登記。
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管理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用由本人自付。
二、跨國婚姻要哪些證件
跨國婚姻結婚申請所需證件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港、澳、臺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男年齡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中外跨國婚姻結婚申請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
(1)本人戶籍證明(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所在工作單位或城市街道辦事處,農村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港澳同胞:
(1)港澳居民身份證、回鄉證或海員證;
(2)我司法機關委托的香港律師辨認的香港婚姻注冊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和經該律師證明的由申請人做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從未登記結婚的'聲明書;
(3)再婚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
3、除此之外,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還要到婚姻登記機關指定的醫院進行婚前健康檢查;提交男女雙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寸)三張,須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符合中外跨國婚姻結婚申請條件的,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三、跨國婚姻能落戶口嗎
1、跨國婚姻子女,只要符合國家戶籍法的是可以帶上出生證明,父母居民身份證、護照、戶口簿等資料到中國國籍監護人戶籍所在地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2、除香港、澳門以及臺灣以外,中國大陸不承認中國公民雙重國籍,因此若公民具有外國國籍以后是無法在中國辦理落戶手續的。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明確滿足以下條件的可以在中國申請辦理落戶:
(1)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
(2)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并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
(3)父母無國籍或國籍不明,定居在中國,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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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結婚簽證怎么辦理
1. 與外國人結婚,需要怎么辦理手續
涉外婚姻申請登記程序
一.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長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僑民)在中國境內自愿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二.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有關條款。三.申請結婚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甲.中國公民:
(一)本人的戶籍證明(包括身份證);
(二)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 *** 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乙.外國人:
(一)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二)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三)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婚姻狀況證明。
丙.外國僑民:
(一)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免交)
(二)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三)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 *** 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四.下列中國公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一)現役軍人、外交人員、公安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
(二)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的人。
五.凡證件齊全、符合本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了解,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準予登記,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并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 *** 婚姻登記專用章(鋼印)。
六.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華要求離婚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有關規定,向該管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要求復婚的,按結婚辦理。
七.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由本人自理。
申請出國結婚須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1.提交雙方婚姻狀況證明(國外的證明須經公證機構公證);
2.提交申請人所在單位的上級主管人事部門關于申請人與前往投靠人是未婚夫妻的證明;
3.提交國外人員出具的經前往國公證機構公證或我駐外使、領館認證的要求國內人員去完婚的證明;
4.前往未與我國建交的國家還須提交有效的入境證明。
2. 和外國人在國外怎么辦理結婚登記
不同國家的要求不一樣。
不過,如果你已經成人,18歲以上,不需要父母的同意書。
一般來說,你需要獲得進入該國的結婚簽證。為獲得此結婚簽證,你必須準備:
1. 對方(國外方)的護照復印件
2. 對方(國外方)的住房證明原件(起碼要有足夠的地方提供你的住處)
3. 對方(國外方)的收入證明原件(比如近6一個月的銀行對賬單,或者工資單)
4. 對方(國外方)的住房水電單原件等
5. 對方(國外方)的單身證明原件。 如國內方屬離異,則仍須出示離婚判決書及中英文公證原件
6. 國外結婚登記處開出的預約證明原件
7. 國內方的護照原件
8. 國內方的收入證明原件(比如近6一個月的銀行對賬單,或者工資單)
9. 國內方的單身證明及中英文公證原件
10. 如國內方屬離異,則須出示離婚判決書及中英文公證原件
11. 如國內方有子女,子女是否隨行?如果子女隨行,則需要另一位家長的同意書及中英文公證原件。
12. 國內方的單位證明(中英文)原件。
應該差不多這樣了。但愿能幫到你。祝你好運。
3. 旅游簽證在美國結婚需要什么手續
美加金聯提示:出國結婚申請程序
(1)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戶籍證明,即可到市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領取出國申請表格。
(2)按規定填寫出國申請表格,準備申請出國所需的證明材料和本人的戶籍證件,以及本人近期五張正面免冠照片,到接待室提出申請,回答有關詢問,并注意保存好自己的出國申請編號。
(3)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在接到"申請表"后的15個工作日、地處效縣的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與否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4)交表后,若需查詢本人申請的結果情況,可撥打市電話局"168"自動聲訊服務臺的15882161查詢電話,或者前往接待室查詢臺自報出國申請編號,即可得知準確信息。
(5)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接到審批結果通知的,有權查詢,受理部門應當作出答復,申請人認為不批準出境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漢》的,有權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訴,上一級公安機關應當作出處理和答復。
(6)獲得護照后,須仔細核對有關內容(姓名、性別、年齡等),然后去前往國駐華使(領)館申辦簽證。
(7)獲得外國簽證后,前往本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注銷或辦理短期出國人員登記手續。
(8)護照中附有"B"字編號出境登記卡的人員,須憑護照。國外有效簽證和注銷戶口的證明或"短期出國人員登記單",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換領"A"字編號(一式兩張)出境登記卡后,方能出境。
(9)出境時勿忘攜帶護照、機(船、車)票和健康證明,從開放的邊防口岸出境。
申請出國結婚須提交哪些證明材料
1. 提交雙方婚姻狀況證明(國外的證明須經公證機構公證);
2. 提交申請人所在單位的上級主管人事部門關于申請人與前往投靠人是未婚夫妻的證明;
3. 提交國外人員出具的經前往國公證機構公證或我駐外使、領館認證的要求國內人員去完婚的證明;
4. 前往未與我國建交的國家還須提交有效的入境證明。
申辦簽證
1. 向申請前往國的使、領館提交有效的中國護照或出入境證件。
2. 繳驗與申請簽證有關的證明,如前往國的入境許可證明。
3. 申請人填寫簽證申請表,由于簽證不同,申請人填寫的表格也不同,有的國家還規定申請人用前往國的文字填寫,繳付若干張與護照相同的照片。
4. 同前往國駐華使、領館的官員會見,回答官員提出的問題。
5. 前往國駐華使、領館將申請人的材料報國內有關部門審核。
6. 前往國的有關部門進行審核后,將意見通知該國駐華使、領館,如果同意就由使、領館簽發簽證,如不同意,使、領館也將告知申請人。
7. 獲得前往國簽證的申請人應繳納簽證費用。與我國訂有互免簽證費協議的,可免繳。
4. 嫁到國外簽證應該怎么辦
簽證應該是拿著對方國家 *** 開據的有效證明,去本國的該國大使館辦理。
你的情況有兩種簽證可以辦理,但只能選其一喲。
1)配偶是外籍人,但是你并不長期在對方國家居住,只是定期或者偶爾的探望,這個屬于“探親訪友簽證”。
2)配偶是外籍人,并且你長期居住生活在對方國家,不論是否工作。這個屬于“永居簽證”,也就是所謂的“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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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如下
有些國家,只要你去該國駐中國大使館直接拿著結婚證明書或者婚姻公證書和護照直申請就OK了。
有些國家就比較麻煩。這些國家辦理手續如下:
1)如果你們的結婚證明是在中國辦的,那么要先去公證處公正,并且需要英文翻譯的公正,如果結婚證明是在國外辦的,那么就直接用原件就可以了。
2)拿著這個結婚證明書去對方國家的入國管理局類似的機關(如移民局等),領取入境的申請表,并填寫。其中根據對方國家要求不同,可能還會讓提交戶口證明,等等,要有所準備。
3)通過移民局(或入國管理局)審核后,它會給你個類似證書一樣的東西,你要拿著這個去該國駐中國大使館,簽證官看見這個證書,才會給你簽證。
請問一下,如何辦理涉外婚姻的手續呢
我的男朋友是美籍華人,我們打算要結婚了,請問一下,他準備在美國注冊結婚;我有幾個問題請問一下;(1)我還需要回到戶口所在地辦理手續嗎? rn(2)如果要辦理手續都要辦理哪些手續呢? rn(3)需要我一個人回去辦理就可以了,還是要兩個人一起必須要回去辦理呢? 還是只要到美國大使館辦理就行了呢?rn(4)如果我老公回到美國去移民局申請結婚,我需要提供哪些證明呢?是不是只是要提供照片呢?是不是我就不需要回到我戶口所在地辦理結婚呢? 凡中國公民與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港、澳、臺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自愿結婚、復婚和港、澳、臺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記處申請婚姻登記。申請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
一、結婚登記
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港、澳、臺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男年齡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一)中國公民
1.本人戶籍證明(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所在工作單位或城市街道辦事處,農村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二)外國人、外籍華人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外國留學生中的中專、大專和本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得結婚。其他學生(進修生、研究生等)要求與中國公民結婚的,除持有上述證明外,還須持有所在院校的學業證明;
5.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離婚證件需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由該國使領館直接認證)。
(三)香港同胞
1.香港居民身份證、回鄉證或海員證;
2.我司法機關委托的香港律師辨認的香港婚姻注冊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和經該律師證明的由申請人做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從未登記結婚的聲明書;
3.再婚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
(四)澳門同胞
1.澳門居民身份證、回鄉證或海員證;
2.澳門婚姻及死亡登記局出具的結婚資格證明書或無結婚登記證明書;
3.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
(五)臺灣同胞
1.臺灣同胞旅行證或我駐外使領館簽發的加注有“臺灣同胞”字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2.臺灣公證機關出具的無配偶證明或公證的本人戶籍登記簿底冊復印件;
3.離婚或喪偶的臺灣同胞還需提供經過公證機關公證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無法提供上述證明,可以提供經公證的臺灣或港澳報紙刊登的當事人離婚的聲明書或公告,未經公證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華僑
1.我駐該國使、領館頒發的本人護照;
2.經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居住國公證機構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或我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
3.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并經本國外交部和我駐外使領館認證。
(七)出國人員
出國人員是指依法出境,在國外合法居留6個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國公民。出國人員辦理結婚登記需要:
1.本人護照;
2.所在單位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我駐外使領館出具或經我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居住國公證機構出具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
4.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有過婚姻關系已離婚的,須持有離婚證件;喪偶的須持有配偶死亡證明;
除此之外,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還要到婚姻登記機關指定的醫院進行婚前健康檢查;提交男女雙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寸)三張,須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符合條件的,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二、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華要求離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向該管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要求復婚的,按結婚辦理。華僑、港、澳臺同胞以及出國人員與我國公民之間雙方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和財產作了妥善處理的,可共同到當地涉外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一方要求離婚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的,可直接向國內(大陸)一方戶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按照申請結婚登記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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