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不再是扣分
法律分析:1、酒駕不再是扣分、罰款,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發的《關于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法律文書中增加被處罰人有關信息采集項目的通知》中,要求各地在按照一般程序對交通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時,應當調查被處罰人的政治面貌和職業信息,并在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時填寫。
2、涉及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的將被通報紀檢監察機關。其中如果是醫生、律師可吊銷執照,法官、公務員、教師等可直接開除;并且如果是醉駕無論是否造成事故可拘役1-6個月;還有家長醉駕的話,子女考公務員、考軍警學校、入黨都會受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駕會被扣分嗎?
法律主觀:
如果交警發現他人有酒駕嫌疑的,應當責令其停車接受酒精含量測試,確實是酒駕的,會被給予交通處罰。如果不接受檢查的,交警可以強制檢查。酒駕會被扣分嗎不管是初次酒駕還是多次酒駕,都會被扣分。飲酒駕駛: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醉酒駕駛: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酒駕會被扣分嗎?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法律客觀: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一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交通法規2023年新規定酒駕
酒駕交通法規2023年新規定如下:
1、酒后駕車處罰標準在規定中: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3、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5、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6、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有以下情況的吊銷駕照:
1、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再考;
2、酒后駕駛被處罰后,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的,除了處以相應的罰款,還會吊銷駕駛證,并且5年內不得再考;
3、飲酒后駕駛運營車輛,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再考;
4、醉酒后駕駛運營車輛,吊銷駕駛證,并且10年內不得再考;
5、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機動車將會被收繳,并強制報廢,駕駛證也會被吊銷;
綜上所述,因為罪駕會受到刑事處罰,將終身留有案底,不僅給自己造成的生活工作造成很大的影響,更會影響子女,而且影響是長期的。所以也告誡有車的朋友:“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023年酒駕駕駛證恢復新規
一、2023年酒駕駕駛證恢復新規
1.酒后駕駛
酒后駕駛,一經發現,暫扣駕駛證的時間延長為六個月,而且罰款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對于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罰也增加了,而且對于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的,還會被拘留十日以御棚祥下,并罰款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和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酒后駕駛營運車輛
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以十五日行政拘留的處罰和罰款五千元,并且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
3、酒駕車肇事
酒駕或者醉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并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并由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
二、酒駕的標準是怎樣的
以往交警在認定駕駛人酒后駕車時,往往通過目測和測酒儀兩種方鎮搏式執行,在司機承認喝酒或測酒儀顯示司機的呼吸中含有酒精成份時,就可以認定為酒后駕車,但是沒有區別飲酒駕車和醉酒駕車的辦法。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后,對酒后駕車和醉酒駕車的處罰尺度分別作了規定,但是交警由于缺乏相應的實施標準,在區分這兩種飲酒狀態時仍然有一定困難。標準則詳細規定了車輛駕駛人員飲酒或醉酒駕車時血液、呼氣中的酒精含量閾值和檢驗方法,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為飲酒駕車;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為醉酒駕車。
有關專家根據標準大體估算了一下:20mg/100ml大致相當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則相當于3兩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當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落實到具體的白酒酒精度數,如果人體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不同的酒類的量化分別是:70度白酒約50克;60度白酒約75克;50度白酒約100克;40度白酒約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約500克;紅酒約600克;啤酒約3瓶或者6個易拉罐。和滲
嚴格來說,酒后駕駛分為飲酒后駕駛與醉酒后駕駛兩種。醉酒是更為嚴重的一種行為。目前在我國,也是將醉酒駕駛機動車入刑了的,但是如果醉酒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也不大的話,也可以不認為是犯罪。但是雖然不會受到刑事處罰,交通違章方面的處罰確實不可免除的。
2023年,針對酒駕問題,相關部門決定加大懲罰力度,以更嚴厲的措施打擊酒駕行為。根據新規定,酒駕者將面臨更高額的罰款、吊銷駕駛證、刑事處罰等嚴厲懲罰。同時,駕駛證恢復條件也進行了調整,酒駕者必須完成一定的酒駕教育和康復治療,并通過相關考試才能申請恢復駕駛證。這一舉措旨在提高酒駕違法成本,加強對酒駕行為的打擊力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醒廣大駕駛人員切實遵守交通法規,遠離酒駕行為。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章 行政強制措施適用
第三十五條 車輛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對其檢驗體內酒精含量:(一)對酒精呼氣測試等方法測試的酒精含量結果有異議并當場提出的;(二)涉嫌飲酒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三)涉嫌醉酒駕駛的;(四)拒絕配合酒精呼氣測試等方法測試的。車輛駕駛人對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無異議的,應當簽字確認。事后提出異議的,不予采納。車輛駕駛人涉嫌吸食、注射毒品或者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后駕駛車輛的,應當按照《吸毒檢測程序規定》對車輛駕駛人進行吸毒檢測,并通知其家屬,但無法通知的除外。對酒后、吸毒后行為失控或者拒絕配合檢驗、檢測的,可以使用約束帶或者警繩等約束性警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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