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商業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簽發匯票后承擔保證該匯票承兌付款的責任。出票人簽發匯票后,即承擔保證該匯票承兌和付款的責任。出票人在匯票得不到承兌或者付款時,應當向持票人清償本法第七十條、第七十一條規定的金額和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七條 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的企業印制;其他發票,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的企業印制。禁止私自印制、偽造、變造發票。
第十六條 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先征收稅款,再開具發票。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委托其他單位代開發票。
禁止非法代開發票。
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條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商業匯票( Trade Bill)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商業匯票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付款人為承兌人)銀行承兌匯票由銀行承兌。所謂承兌,是指匯票的付款人愿意擔負起票面金額的支付義務的行為,通俗來說,就是它承認到期將無條件支付匯票金額的行為。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 6個月( 電子商業匯票可延長至1年)。
商業匯票一般有三個當事人,即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銀行匯票的出票人是銀行,商業匯票的出票人是工商企業。其中商業承兌匯票的出票人為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 ,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為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
商業匯票和銀行匯票的主要區別在于承兌人不同。此外,商業匯票的適用范圍相對較窄,使用對象也較少。各企業、事業單位之間只有根據購銷合同進行合法的商品交易,才能簽發商業匯票
特征
1.商業匯票可以由付款人簽發,也可以由收款人簽發,但是都必須經過承兌
只有經過承兌的商業匯票才具有法律效力。
2.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可以到銀行辦理貼現。
3.商業匯票在同城、異地都可以使用,而且沒有結算起點的限制
4.商業匯票一律記名并允許背書轉讓。商業匯票到期后,律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銀行不支付現金。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起10 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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