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合同條款的要求合同條款要具體,闡述要清晰,避免歧義。2、租金支付方式的約定對于租金的支付的方式,盡量要求房客在境內付款;如果選擇境外付款,銀行在轉賬時,無論金額大小都將扣除一定金額的手續費,這筆費用由誰負擔一定要在合同中事先約定。3、租賃保證金的約定作為出租人,在將名下房屋出租過程中,面臨的最大風險為房屋及其原有設備的損壞以及承租人不支付或不完全支付租金和其他相應費用。收取租賃保證金的作用即在于防范上述風險,保證出租人的利益。租賃保證金的收取及作用應于合同中明確約定,比如承租人有支付租賃保證金的義務,以及出租人有在承租人拖延支付任何應付費用達一定期限后,從上述租賃保證金中予以相應抵扣的權利。同時在合同中還應規定,承租人在出租人進行抵扣后,在規定期限內將租賃保證金補充完整,否則應就抵扣金額繳納一定數量的滯納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