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之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因此,一般來說貨款欠條的訴訟時效是3年,從約定還款最后一日的次日起計算。
私人欠條的有效期限
一 、約定還款期限的,按照約定的到期日,開始計算訴訟時效,通常情況下為二年。如果在二年中,存在使時效中止或中斷的事由,則將超出二年。
二、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從欠條出具日開始,也是二年的時效,同上,也適用訴訟時效的中止和中斷。
三、向債務人主張債權可以導致訴訟時效中止,重新計算。
比如,2006年1月1日是約定還款日期,2007年1月1日債權人向債務人提出還款的要求,則訴訟期限由2008年1月1日變為2009年1月1日。
欠條,是個人或單位在欠款、欠物時寫給有關單位或個人的憑證性應用文。欠條今天也有人稱作“白條”。
欠條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為證明一方欠另一方財物而立下的字據,一種憑據類應用文體。
欠條通常適用于下列幾種情況:
1、在購買物品或收購產品時,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項而要寫張欠條。
2、借了他人或單位的錢物到時不能歸還,或不能全部歸還,有部分的拖欠,此時就需寫張欠條。
3、借了個人或公家的錢物,事后補寫的憑證,也可以稱作欠條。
參考資料:欠條——百度百科借條的有效期是多久,需要看債權債務人雙方是否約定了還款時間,借條上寫明了還款日期的,其訴訟時效期間從還款日期次日起算計三年,如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最長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十年。
借條和欠條哪個更好?欠條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關系和事實而產生。正因為欠條成因的多樣性、不特定性和復雜性,才易于引起對方當事人的異議辯駁而使得當事人雙方糾纏不清,才使得欠條看起來不能夠產生“一錘定音”的效果,因而其“效力”不是那么的“大”。借條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實所形成,反映了當事人雙方特定的借款法律關系,并進而反映當事人雙方基于借款的法律關系和事實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項的債權債務關系的事實。實踐中有人認為借條比欠條更好,主要就是基于這個原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寫有還款期限的借條,應該在還款期限到期后,找借款人催要,如借款人還不出錢,就需要叫借款人重寫借條;沒有寫還款期限的借條,有二十年有效期。
依據《bai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du條之規定,向人zhi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dao利的訴訟時效期間回為三年。法律另有答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因此,一般來說貨款欠條的訴訟時效是3年,從約定還款最后一日的次日起計算。
私人欠條的有效期copy限
一 、約定還款期限的,按照約定的到期日,開始計算訴訟時效,通常情況下為二年。如果在二年中,存在使時效中止或中斷的事由,則將超出二年。
二、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從欠條出具日開始,也是二年的時效,同上,也適用訴訟時效的中止和中斷。
三、向債務人主張債權可以導致訴訟時效中止,重新計算。
比如,2006年1月1日是約定還款日期,2007年1月1日債權人向債務人提出還款的要求,則訴訟期限由2008年1月1日變為2009年1月1日。
欠條,是個人或單位在欠款、欠物時寫給有關單位或個人的憑證性應用文。欠條今天也有人稱作“白條”。
欠條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為證明一方欠另一方財物而立下的字據,一種憑據類應用文體。
欠條通常適用于下列幾種情況:
1、在購買物品或收購產品時,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項而要寫張欠條。
2、借了他人或單位的錢物到時不能歸還,或不能全部歸還,有部分的拖欠,此時就需寫張欠條。
3、借了個人或公家的錢物,事后補寫的憑證,也可以稱作欠條。
參考資料:欠條——百度百科一直都有效。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6261696475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365666266,借用人可隨時歸還,出借人可隨時要求歸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十一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一百九十七條 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一百九十八條 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第一百九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二百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條 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第二百零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七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條 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第二百零九條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二百一十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私人欠條的有效期限:
1、約定還款e68a84e8a2ad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65666265期限的,按照約定的到期日,開始計算訴訟時效,通常情況下為二年。如果在二年中,存在使時效中止或中斷的事由,則將超出二年。
2、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從欠條出具日開始,也是二年的時效,同上,也適用訴訟時效的中止和中斷。
3、向債務人主張債權可以導致訴訟時效中止,重新計算。比如,2006年1月1日是約定還款日期,2007年1月1日債權人向債務人提出還款的要求,則訴訟期限由2008年1月1日變為2009年1月1日。
擴展資料:
欠條通常適用于下列幾種情況:
1、在購買物品或收購產品時,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項而要寫張欠條。
2、借了他人或單位的錢物到時不能歸還,或不能全部歸還,有部分的拖欠,此時就需寫張欠條。
3、借了個人或公家的錢物,事后補寫的憑證,也可以稱作欠條。
比照民事法律關系的三要件(主體、客體、內容),出具欠條時應當注意如下事項:
1、主體。要將債權、債務關系的主體表達清楚,即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注意“借”詞的歧意)要明確;自然人為主體時,應核對其身份證上姓名,條件許可時應在欠條上抄錄居民身份證號,簽字,最好是按上指紋。;法人單位為主體時,應蓋上單位公章,。
2、客體。數額單位要明確,數額應應阿拉伯數字標注后再用中文繁體字書寫,分比應明確百分比、千分比、萬分比。
3、內容。表達清楚,注意避免歧義。應將歸還日期明確,如有利息約定,應寫明,否則依法視為無利息,如有違約金約定,應寫明。如有擔保人,應注明擔保方式,并寫明擔保人,擔保人簽字,按手印。
4、一式兩份。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作為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并蓋章,但現實中不乏由債權人、出借人、送給人撰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邊沒有一張同樣的條據,撰寫者對僅存的一張條據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額,那么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相反,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的(一式兩份)條據,雙方作手腳不但是徒勞的,而且還會因此傷了感情。
參考資料:中國普法網-欠條的有效期是多久,百度百科-欠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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