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不是簡單的事情,如果你們無法協商一致,引發離婚訴訟,你又缺乏證據,有可能導致離婚變成“拉鋸戰”,因此離婚前你得留個心眼,把證據收集好!以下三大類證據,都是我總結的常見離婚證據。
一,有關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
收集對方出軌、長期PC的證據,事后承認的保證書、親密照片、視頻等。家暴證據、施暴的錄音、錄像,報警記錄、傷情鑒定記錄、事后溝通記錄等!如果你們處于分居狀態,像租房合同、鄰居證言、居委會居住證明、雙方聊天的有關內容等。
二.有關子女的撫養權證據
通常圍繞孩子的撫養權歸誰以及撫養費支付標準進行舉證和孩子一起生活的證據,比如旅游照片、給孩子的報班證據,以及給孩子支付的一些其它費用的票據。撫養費的證據,對方的收入證明、銀行流水、工資單等。
三.有關財產的證據,避免對方轉移或者隱藏財產。
房產:房產購買合同,是現房還是期房?購房款的來源,有無貸款。
車:名下是否有車,車款型、牌照、購買時間、有無貸款以及還貸情況等。
存款:名下有無存款?相互是否知曉?是否知道對方當事人的開戶行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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