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對于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一、借款的訴訟時效多久起算
我國《民法典》確立了兩種訴訟時效制度,即一般訴訟時效和特殊訴訟時效制度。一般訴訟時效制度為3年。特殊的短期訴訟時效為1年,長期訴訟時效為20年。民間借款糾紛的訴訟時效制度一般適用3年的一般時效制度,當借款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內為有效的訴訟時效期間。民間糾紛的訴訟時效制度一般適用3年的一般時效制度,當借款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內為有效的訴訟時效期間。但是,并非民間借款案件就不適用特殊的訴訟時效期間。
實踐中,無還款期限的民間借款合同大量存在,這些糾紛的訴訟時效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的,可適用20年的特殊長期訴訟時效,而非3年的時效,否則將對保護債權人的利益造成損害,有違公平原則。如果無期限借款合同超過了20年的訴訟時效提訟的,則喪失勝訴權。
民間借款合同時效分無還款期限合借款同和有還款期限借款合同兩種情形。有償還期限的,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沒有返還借款,貸款人明知債權已到期而人未能償還欠款,權利遭受侵害而不追索的,適用一般訴訟時效制度。即明知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借款到期日)3年內不主張,即認定超過訴訟時效。無償還期限的民間借款,通常以貸款人知道債權被侵害之日起計算3年的訴訟時效。超過訴訟時效,原債務成為自然債務,借款申請書。不具有強制執行力。
二、訴訟時效的種類有哪些
(一)普通訴訟時效
普通訴訟時效,又稱一般訴訟時效,是指在一般情況下普遍適用的訴訟時效。
普通訴訟時效的特點包括:(1)適用范圍廣泛,它不是專對某一類民事法律關系的特殊情況規定的,而是根據整個民事活動領域中的一般民事法律關系的共同性加以規定和適用的。(2)訴訟時效期間是統一的,并且相對于大多數特殊訴訟時效而言,時效期間是較長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特殊訴訟時效
特殊訴訟時效是普通訴訟時效的對稱。它是適用于法律規定的特定民事法律關系的訴訟時效。
特殊訴訟時效的主要特點包括:(1)適用范圍特定化,不具有普遍適用的意義。即特殊訴訟時效只在法律直接規定的情況下,適用于相應的民事法律關系。(2)特殊訴訟時效的適用效力優先于普通訴訟時效。凡是有特殊訴訟時效規定的民事法律關系,均要適用特殊訴訟時效,在沒有特殊訴訟時效規定的情況下,才適用普通訴訟時效。(3)特殊訴訟時效期間不同于普通訴訟時效,并非統一的,而是針對具體民事活動的調整需要的,分別規定了不同的訴訟時效期間。大多數特殊訴訟時效的期間都短于普通訴訟時效,故傳統上又稱其為短期訴訟時效,也有少數的特殊訴訟時效的期間長于普通訴訟時效。
1、在我國現行法律上,訴訟時效期間在3年以下的為短期訴訟時效。
(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2)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對這些民事活動適用短期訴訟時效的原因在于,這些糾紛可以在短時間內發出,并及時予以處理,此外,我國很多單行法律、法規也規定了短期訴訟時效,如食品衛生法第40條第2款規定,有關食品衛生的損害賠償糾紛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各種貨運規則規定的索賠訴訟時效期間一般為180天。
2、長期訴訟時效,有些法律對于特定的民事活動規定了長于3年(3年以上至20年以下)的訴訟時效期間,即為長期訴訟時效。比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29條的規定,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訴訟時效期間為4年。
(三)最長訴訟時效
最長訴訟時效是指對于各類民事權利予以保護的最長時效期間,它不同于其他各種訴訟時效的特點表現在:
1.其適用范圍廣泛,涉及到各類民事法律關系。
2.其時效期間是20年。
3.其適用前提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時開始計算,即使權利人不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亦只在20年內獲取法律保護。這不同于以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作為適用前提的其他訴訟時效。
4.其時效期間,可以適用有關延長的規定,而不適用中止、中斷的規定,但是,其他各種訴訟時效則可以適用有關中止、中斷和延長的規定。
三、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所謂的訴訟時效的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進行中,因發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統歸無效,待時效中斷的事由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起算。
同時,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果,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發生后,已經過的時效期間歸于無效,中斷事由存續期間,時效不進行,中斷事由終止時,重新計算時效期間。但如何確認中斷事由的終止,因事由的性質有別而有所不同:
(一)因請求或同意中斷時效的,書面通知應以到達相對人時為事由終止;口頭通知應以相對人了解時為事由終止。在時效期間重新起算后,權利人再次請求或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可再次中斷。
(二)因提起訴訟或仲裁中斷時效的,應于訴訟終結或法院作出裁判時為事由終止;權利人申請執行程序的,應以執行程序完畢之時為事由終止。
(三)因調解中斷時效的,調處失敗的,以失敗之時為事由終止;調處成功而達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時為事由終止。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借款屬于適用訴訟時效的范圍,且其適用普通訴訟時效三年,但起算時間根據具體情況有所不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對于借條來說,借條是很重要的,對于借條來說,借條再寫的時候需要根據自身的一個實際情況來寫借條,例如說借款的一個實際金額,如果產生一些糾紛的話,需要根據訴訟時效去進行起訴。一、民法典對借條訴訟時效有什么規定1、要看借條寫內容,如果沒有寫明還款時間,訴訟時效是從出借人要求還款之日起算3年。2、借條上寫明還款時間的,則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算3年。3、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日期,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債務人也可以隨時向債權人還款。4、借條屬于債務糾紛,只要債權人有證據表明在訴訟時效期間內主張過權利,訴訟時效便重新計算,但是訴訟時效最長不超過20年。二、借條沒有還款時間如何計算訴訟時效第一,沒有履行期限的債務關系,按照《民法通則》第八十八條第二項第二款的規定,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第二,訴訟時效因權利人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后,權利人在新的訴訟時效期間內,再次主張權利或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可以認定為訴訟時效再次中斷。第三,債權人若一直沒有主張權利則適用最長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債務關系發生之日起計算20年,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三、寫借條的注意事項首先,借條的書寫人一定要由借款人書寫,而不是由貸款人書寫,這樣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貸款人擅自書寫內容為由,拒絕承認借條的有效性。其次,借條盡量簡潔明了,不要用模棱兩可的語言,比如:A借B一萬元。這樣的語言無法明確是誰向誰借錢,應當用“借給”而不是“借”,沒有明確方向性。不要書寫借條的原因關系,比如:因為什么原因向你借錢,這個與借條本身無關,如果加入就可能產生附帶條件的借貸民事行為,導致借款人引用該條件進行抗辯。還有,盡量附帶借款人和貸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體現在借條中,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確認借條當事人的過程。因為,有時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與其身份證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書寫借條的,那么,該借條的簽名就存在重大瑕疵。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簽名一定要親眼所見,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來簽署名字,就會導致借條失去證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經書寫好的借條或事后書寫的借條,必須要求借款人當面書寫借條。《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間借貸起訴,在還款期限屆滿其3年內起訴都是有效的。對于一些特殊情況,如不定期借貸的,自對方拒絕還款之日開始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一、民間借貸起訴多長時間有效(一)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二)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3年)。(三)對于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四)對于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3年的訴訟時效期間。(五)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章,就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二、民間借貸訴訟時效怎么算(一)從訴訟時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條注明了還款日期,那么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三年。(二)如果沒有注明還款日期,則表明該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債權人有權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須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在此情形下,確定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實際上存在以下幾種類型:1、債權人催告當時債務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實際上卻未履行的,訴訟時效應自催告次日起計算。債權人何時催告并沒有時間上的限制。2、如果當事人協商一致,確定了一個明確的履行期限,實際上,雙方當事人變更了合同內容,將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變成了履行期限明確的債務,那么,債務人于該期限屆滿未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自該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計算。3、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一次權利,債務人明確表示拒絕履行,并有否定債權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訴訟時效應從該拒絕之日的次日起計算,而不論債權人是否規定有寬限期限及該期限是否屆滿。4、在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履行債務,債務人未明確拒絕的情況下,雙方約定有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在該期限屆滿時,無論債務人是否明確拒絕履行債務,只要在客觀上債務人不履行,訴訟時效應自該寬限期屆滿的次日起計算。三、民間借貸起訴流程(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后,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后,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六)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并于結案后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實踐中,有的約定了還錢的時間,但有的沒有進行約定,這也是對訴訟時效的起訴產生影響的,各位一定要注意這一細節。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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