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還款日期的借條會永久有效嗎?
不會
“借條沒有寫還款日期,不會一直有效。一般來說,如果沒有明確的規定還款期限,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償還債務。訴訟的時效是從第一次索賠之日起,三年內有效。如果沒有主張索賠,則訴訟的時效最長是20年。借條如果沒有標明還款日期,不會一直有效。”
拓展資料:
1.借條(外文名IOU template),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一般由欠款人書寫并簽章,表明欠款人已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到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元,借款期內借款人應向出借人給出相應的利息______元。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擔保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日期:
借款人:
填寫規范編輯 播報
上述借條范文,在填寫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個身份證號碼;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以及支付方式等約定;
5.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6.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7.如數額較大也應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記錄。
欠條沒寫日期有效期是多少年
法律主觀:
欠條 沒有有效期,沒有過期失效的說法。沒有寫還款日期的, 債權人 可以隨時要求 債務人 償還,但應當給予對方合理的期限;對于沒有償還日期的債權,其最長的 訴訟時效 為二十年。如果債權人有向法院起訴債務人償還,可有向債務人要求償還 債務 ,并給定期限的,此債權的訴訟時效從給定期限屆滿起計算3年。 《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 訴訟時效期間 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未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能否主張利息
法律主觀:
首先,借條沒有明確約定還款期限,債權人可以隨時向債務人主張還款,但需要給債務人合理寬限期;其次,因借條上沒有明確約定利息,根據《最高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
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為三年。
其中,可以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不能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對于沒有注明還款期限的借條和欠條,如何確定訴訟時效的起算,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從債權人主張歸還借款時起算,最長可達20年。具體請看下文的詳細介紹。
借條和欠條都是一種債權憑證,兩者在作為債權憑證的效力上是沒有區別,但在訴訟時效計算的起算點上卻有不同之處,各自的保質期具有較大差異。
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后,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
注意: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后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一般的合同糾紛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訴訟時效為3年,幾類特殊的爭議,如租賃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爭議,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丟失或損毀的爭議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
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第五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可以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不能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但債務人在債權人第一次向其主張權利之時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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