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能轉讓嗎?
民間借貸的債權可以轉讓。債權人可以在不改變債權內容的前提下,將債權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人,法律有禁止轉讓的債權除外。根據《民法典》第545條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 對抗第三人 。第546條第一款規定, 債權人轉讓債權 , 未通知債務人 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民間借貸能債權轉讓嗎
民間借貸能轉讓債權,但是債權轉讓的前提是存在合法有效的債權,如果民間借貸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可以進行轉讓。
在轉讓民間借貸債權時,并不需要征得借款人的同意。所以,借款人拒絕償還借款給債權受讓人的,出借人不必因此受到約束而不敢輕易轉讓債權。
但是出借人在轉讓民間借貸時,一定要通知債務人,只要出借人按照法律約定履行了通知義務,這個債權轉讓就合法有效。
但是債權還有三種不可以轉讓的情況,分別是:
1.根據合同性質不能轉讓;
2.按照約定不能轉讓;
3.依法不能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轉讓】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生效民事判決書可以作為債權轉讓嗎
生效民事判決書確定的債權,可以作為一般債權轉讓給他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九條申請執行人將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依法轉讓給第三人,且書面認可第三人取得該債權。
該第三人申請變更、追加其為申請執行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生效判決確認的債權,并且在執行過程中也是可以轉讓的。
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擴展資料:
債權轉讓案例
最高院案例:1998年8月10日,中國有色金屬進出口河南公司(以下簡稱"河南公司")與鑫泉貿易(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泉公司")簽訂合同,約定雙方相互供貨關系。
1999年10月2日,鑫泉公司與遼寧渤海有色進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遼寧公司")簽訂"債權轉讓協議書",約定將其對河南公司的全部債權轉讓給遼寧公司。
用以清償鑫泉公司欠遼寧公司的債務等。1999年10月8日,遼寧公司依據債權轉讓協議書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遼寧公司是以債權轉讓糾紛為由提起的訴訟,其與河南公司未直接簽訂合同,事后雙方又未能達成仲裁協議。
故遼寧公司在本院提起訴訟。符合法律規定,其有管轄權。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本案中鑫泉公司與遼寧公司簽訂債權轉讓協議并書面通知了河南公司,因該債權是基于原合同產生的,且需依附于原合同實現。
遼寧公司接受債權轉讓協議,其中應包括解決爭議的條款。
而依據鑫泉公司與河南公司所簽訂的合同的約定,雙方解決權利義務爭議要通過仲裁裁決,因此,遼寧公司要實現其受讓的權利,亦需要通過仲裁解決。
故本案應依據仲裁條款的約定,通過約定的仲裁機構裁決,人民法院不應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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