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注意事項
法律主觀:
1、勞動仲裁按件收費,每個案件申請人需要先交10元 案件受理費 ,如需要鑒定,鑒定費用由申請方預交,最終由 敗訴方承擔 ; 3、仲裁委接到 仲裁申請書 及相關材料后,一般會在一周內發出立案通知和開庭通知;根據案件多少,開庭時間一般會安排在立案后1至2個月內。 4、仲裁委的基本裁決原則是,根據事實和法律能支持勞動者請求的,均予支持,對用人單位基本采用的是嚴格責任。
法院仲裁是什么意思
一、法院仲裁是什么意思
1、仲裁是指由雙方當事人協議將爭議提交第三者,由該第三者對爭議的是非曲直進行評判并作出裁決的一種解決爭議的方法。仲裁異于訴訟和審判,仲裁需要雙方自愿,也異于強制調解,是一種特殊調解,是自愿型公斷,區別于訴訟等強制型公斷。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四條
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二、仲裁的注意事項是什么
1、提請仲裁的當事人應當是平等的民事主體,而不是行政法律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提交仲裁的糾紛限于民事經濟糾紛,包括合同糾紛和涉及財產權益的非合同糾紛,主要有經濟合同糾紛、技術合同糾紛、著作權合同糾紛、商標許可使用合同糾紛、房地產合同糾紛、涉外經濟合同糾紛、海商、海事中的合同糾紛及其它民事經濟合同糾紛,海事、房地產、產品質量、知識產權領域的侵權糾紛等;
3、涉及婚姻、家庭、繼承方面的糾紛不能仲裁。這類糾紛雖然屬于民事糾紛,一定程度上也涉及財產權益,但這類糾紛往往是與當事人自己不能自由處分的身份關系密切聯系;
4、行政爭議不能仲裁。行政爭議也叫做行政糾紛,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之間,或者國家行政機關與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公民之間,由于行政管理而引發的爭議。這類爭議只能通過訴訟由人民法院審理和判決。
勞動仲裁開庭注意事項與答辯技巧
勞動仲裁開庭注意事項與答辯技巧如下:
1、首先注意以下答辯期的規定。一般,被申請人在收到申請書和證據之日起享有十五日的答辯期,如果對方當庭進行舉證,被申請人對證據內容無法當庭確認的,可以要求答辯期,在庭后詳細核實后再進行答辯;
2、答辯時,應當圍繞對方主張的事實和證據進行說明,具體包括申請人據以起訴的事實或理由是否成立;申請人的請求是否有法律依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請求所依據的證據是否充足;答辯人對本案是否負有責任或雙方責任的大小等方面。
開庭答辯是訴訟程序中的重要環節,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準備充分:在答辯前,應當準備好相關證據、證明材料、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知識和相關的財務報表和合同等文件,確保自己的答辯材料真實、充分、準確;
2、注意言行舉止:在答辯時,需要注意言行舉止,尊重法官和對方當事人,不要使用粗鄙或冒犯性的語言,也不應使用攻擊性的語言;
3、回答問題:在答辯中,應當如實回答法官的問題,不要故意回避或欺騙,避免影響案件的處理進程;
4、強調自己的主張:在答辯中,應當強調自己的主張和要求,重點突出自己的觀點和意見,表達自己的訴求和要求;
5、反駁對方當事人的主張:在答辯中,應當有針對性地進行反駁和辯駁,針對對方當事人的主張和要求,提出自己的異議和觀點;
6、注意時間:在答辯中,應當掌握好時間,不要過度辯論,避免影響案件的處理進度。
綜上所述,在開庭答辯前,需要充分準備,掌握好自己的要求和證據材料。在答辯中,需要注意言行舉止,回答問題,強調自己的主張,反駁對方當事人的主張,維護法庭秩序,并注意時間的掌握,以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勞動仲裁開庭勞動者注意事項
法律分析:1.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實行仲裁員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員(仲裁委員會指定或當事人選擇)主持下,當事人在仲裁庭這個法定的、封閉的場所內就案件事實進行調查了解、質證、辯論、調解。2.當事人在仲裁庭庭審時的權利。3.當事人在仲裁庭庭審時的義務。4.如果當事人認為仲裁庭組成人員與案件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到案件的公正審理,可以申請仲裁庭組成人員回避。5.仲裁員要求申請人陳述仲裁請求時,申請人應當全面陳述仲裁請求。6.仲裁庭質證階段,當事人圍繞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針對證據證明力以及證明力大小,進行質疑、說明和辯駁。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六條 勞動爭議仲裁公開進行,但當事人協議不公開進行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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