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答辯狀格式如下:
答辯人:(自然人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住所、身份證號碼;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全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職務、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若沒有工作單位,應寫明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所;若有工作單位,應寫明其姓名和工作單位;若是律師,應寫明其姓名和所屬的律師事務所)
答辯人就××起訴狀,提出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對起訴狀中的下列內容不持異議:××××××××
二、答辯人對起訴狀中的下列內容持有異議:
(一)關于案情部分的異議:××××××××
(二)關于訴訟請求之一的異議:××××××××
1、對請求理由的異議:××××××××
2、對提供的證據的異議:××××××××
3、對請求依據的異議:××××××××
(三)關于訴訟請求之二的異議:××××××××
(四)關于訴訟請求之三的異議:××××××××
答辯人的其他答辯意見:(非直接針對起訴狀的答辯部分)
答辯人的請求:(包括反訴等,反訴請求格式與訴訟請求書寫格式相同)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辯人:(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民事答辯狀,是民事被告、被上訴人針對原告或上訴人的起訴或上訴,闡述自己認定的事實和理由,予以答復和辯駁的一種書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或被上訴人,被告或被上訴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提出答辯狀是當事人的一項訴訟權利,不是訴訟義務;但被告人或被上訴人逾期不提出答辯狀,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民事答辯狀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組成。在首部,先寫標題。居中寫明“民事答辯狀”。再寫答辯人的基本情況。再寫明答辯人因××一案進行答辯。正文部分是答辯狀的核心:首先寫明答辯的理由:應針對原告或上訴人的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進行反駁與辯解。被上訴人的答辯主要從實體方面針對上訴人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請求事項進行答辯,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從而否定其理由和訴訟請求。一審被告的答辯還可以從程序方面進行答辯,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當的原告,或原告起訴的案件不屬于受訴法院管轄,或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定的起訴條件,說明原告無權起訴或起訴不合法,從而否定案件。無論一審被告,還是二審被上訴人提出答辯理由,要實事求是,要有證據。答辯請求是答辯人在闡明答辯理由的基礎上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的請求。一審民事答辯狀中的答辯請求主要有:①要求人民法院駁回起訴,不予受理;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請求事項的全部或一部分;③提出新的主張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④提出反訴請求。如果民事答辯狀中的請求事項為兩項以上,在寫請求事項時應逐項寫明。對上訴狀的答辯請求應為支持原判決或原裁定,反駁上訴人的要求。再次,答辯中有關舉證事項,應寫明證據的名稱、件數、來源或證據線索。有證人的,應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最后寫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并由答辯人簽名、加蓋單位公章。寫清答辯時間等。
答辯狀基本格式可分為:標題、答辯人的基本情況、答辯事由、尾部、附項幾個部分。
1、標題
標題寫明“刑事(或民事)答辯狀”,“刑事(或民事)被上訴答辯狀”。前者為第一審案件答辯狀,后者為上訴案件答辯狀。
2、答辯人的基本情況
當事人欄目,直接列寫答辯人的基本情況。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寫答辯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著另起一行列寫代理人,并標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還是委托代理人,并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和住址。
3、寫明答辯事由
第一審案件答辯狀和上訴案件答辯狀其事由的寫法不同。答辯的理由是答辯狀的主體部分,寫法沒有統一的規定,一定要針對原告在訴狀中提出的事實和理由,或上訴人在上訴狀中提出的上訴請求和理由進行答辯,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實、證據和理由,以證明自己的理由和觀點是正確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4、尾部
尾部寫呈送的機關。
5、附項
注明證物、書證的名稱和件數。
答辯狀的作用
被告和被訴人通過答辯狀,可以針對原告或上訴人提出起訴或上訴的事實、理由和根據以及請求事項,進行有的放矢的答辯,闡明自己的理由和要求,并提出事實和證據證實自己的觀點。這樣,人民法院可以全面了解訴訟雙方當事人的意見、要求,對如何合理合法及時處理好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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