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票是什么意思?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中國票據網提示:匯票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從當事人方面來看,匯票在出票時,其基本當事人有三方: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出票人是簽發匯票的人,付款人是受出票人委托支付票據金額的人,收款人是憑匯票向付款人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人。二、匯票是委付證券,是一種支付命令,故匯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之間必須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并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的資金來源。三、匯票須經承兌。承兌是匯票獨有的法律行為。它是指付款人承諾在匯票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的—種票據行為。匯票一經承兌,付款人就取代出票人而成為票據的主債務人。四、付款日多樣化。匯票除有見票即付的情況外,還有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見票后定期付款等情況。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十九條 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匯票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二十條 出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票據并將其交付給收款人的票據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二十一條 匯票的出票人必須與付款人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并且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不得簽發無對價的匯票用以騙取銀行或者其他票據當事人的資金。
匯票是由銀行開出的兌取匯款的票據,是一類短期能夠轉讓的票據。絕對記載事項包含表明“匯票”的字樣、無條件支付的委托、明確的金額、付款方名字、收款人名字、出票日期、出票人簽章。應用范圍是在本銀行系統承兌的銀行承兌匯票、本行核心用戶為付款方的商業承兌匯票。
匯票是什么意思
匯票具有一定的優點:
1、安全性比較高:匯票具備出票人和付款行的承諾,正常情況下要經過嚴格把關,因此安全性比較高。
2、有利于結算貿易:匯票可以用來國內或國際貿易,還可以用于個人和公司間的交易,交易方式靈活。
3、可用于融資:匯票可以用來融資,由于具備承諾,對于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具有很高的可信度,因此可以用來政府、企業的融資。因此,匯票的使用范圍廣泛,具有很高的安全性和可信度,是一類重要的交易結算工具。
匯票是一種票據類型,是由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匯票是國際結算中使用最廣泛的一種信用工具。它是一種委付證券,基本的法律關系最少有三個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1、出票人(Drawer):
是開立票據并將其交付給他人的法人、其它組織或者個人。出票人對持票人及正當持票人承擔票據在提示付款或承兌時必須付款或者承兌的保證責任。收款人及正當持票人一般是出口方,因為出口方在輸出商品或勞務的同時或稍后,向進口商付出此付款命令責令后者付款。
2、受票人(Drawee/Payer):
又叫“付款人",是指受出票人委托支付票據金額的人、接受支付命令的人。進出口業務中,通常為進口人或銀行。在托收支付方式下,一般為買方或債務人;在信用證支付方式下,一般為開證行或其指定的銀行。
3、收款人(Payee):
是憑匯票向付款人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人。是匯票的債權人,一般是賣方,是收錢的人。
支票關系與匯票關系的相同之處,是同樣存在著三方票據當事人,即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而兩者的不同之處,則在于支票關系中,付款人無須承兌,即得為出票人向向收款人付款,而在匯票關系中,付款人須于承兌后,才能為出票人向收款人付款。
之所以存在這種區別,關鍵在于在支票關系中,在出票人與付款人之間必須事先存在一定得資金關系,基于這種資金關系,支票的付款人才能不經承兌即承擔付款。換言之,支票所具有的單純支付證券的性質,決定了支票出票人與付款人之間,必須存在資金關系,才能發生相應的票據關系。
各國都對票據進行了立法。我國于1995年5月10日通過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并于1996年1月1日起施行。票據可分為匯票、本票和支票。國際貿易結算中以使用匯票為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匯票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匯票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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