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和借據有什么區別
1. 定義不同
借據:在債務人關系中,債務人向貸款人出具的證明其已到期還款的義務憑證。借據強調了"借"字,證明了借款/貸款關系。
借條:交易后產生應付賬款的一方(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證明其欠款事實的義務憑證。借條是雙方過去經濟交流的結算,自借條形成之日起表明形成了新的純債權債務關系。借條強調了"欠"字,證明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
2. 寫作內容不同
借條:包括借條名稱、借款人名稱、貸款人名稱、貸款日期、貸款原因、貸款金額、貸款期限、還款日期、利息、借款人簽字蓋章、出具日期等。
欠條:包括欠條名稱、欠款人名稱、欠款人名稱、欠款原因、欠款日期、欠款金額、還款日期、利息、欠款人簽字蓋章、出具日期等。
因此,盡管借條和欠條只有一字之差,但它們之間存在很大差異,我們必須仔細區分。
借據與借條有什么區別
借據與借條在形成原因上存在明顯區別。借條作為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憑證,旨在證明雙方存在借款合同關系。而借條實質是對借款合同關系的證明,旨在確保出借人與借款人之間存在借貸合同。相比之下,欠條則是由債務人向債權人開具的憑證,用于證明先前的民事活動中產生的欠款事實。欠條的實質在于作為債務人履行先前民事活動中的給付義務的憑證,催促債務人履行其給付義務。
訴訟時效方面,借條與欠條也各有不同。借條中的還款日期約定直接影響訴訟時效的計算,自還款日期次日起計算三年。若借條未明確約定還款日期,出借人可隨時主張還款,訴訟時效則自出借人主張還款次日起計算三年。而對于欠條,若約定了給付日期,則訴訟時效自給付日期次日起計算三年。若欠條未約定具體還款日期,則自欠條出具次日起計算三年。
借條和借據哪個有法律效力
借條和借據哪個有法律效力一、借條和借據哪個有法律效力
1、借條和欠條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它們屬于不同的法律關系。借條對應的法律關系是借貸關系,就是一方借錢給另一方;欠條對應的法律關系比較多,可以是欠貨款、分紅、投資款等各種情況。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二、借據和借條的區別在哪
借條和欠條的區別在于:
1、欠條和借條的性質是不一樣的,它們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貸而產生,欠款則可能是因為買賣、租賃、利息等原因產生;
2、欠條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則訴訟時效從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約定還款期的從還款期滿時起算;
3、也就是說,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時效是一樣的,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則是有區別的。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請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借條的效力最長可達20年。而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是對雙方以往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三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借款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那么債權人可以在任何時間索要,時效從債務人拒絕還款時起算,最長時效不得超過20年,如果約定了還款期限,則時效從還款期滿時起算。
相關推薦:
行政訴訟費用由誰承擔(行政訴訟費用由誰承擔)
借據和借條的區別(借據和借條的區別)
鐘點工合同(鐘點工要不要簽合同)
債務融資的優缺點(債務融資和股權融資的優缺點)
哪些高利貸不違法(高利貸多少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