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規定違約金賠償標準是多少
合同法對違約金賠償標準一般設定為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然而,該標準并非固定不變。若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請求法院調整。如果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損失,違約方有權利請求法院增加違約金以彌補損失。反之,若違約金約定過高,超出實際損失,違約方亦可請求法院減少違約金。違約金本質上是合同雙方對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進行預先估算,與實際損失可能存在差異,因此其調整權在于法官。法律規定違約金旨在施加心理壓力,并簡化違約后損失計算過程,避免守約方證明損失大小的繁瑣。這意味著,當需要法院調整違約金時,違約方需承擔證明損失大小的責任。
合同違約金一般百分之多少
合同違約金一般30%。
一般合同違約金是合同違約金數額由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所遭受損失的30%,超過30%的,可以請求法院適當予以減少。如果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違約金等于違約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違約金與賠償金有如下些區別:
1、是否寫進合同。違約金是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給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時,只要合同中寫進了違約金條款,那么一方當事人違約后就要按照合同中該條款的約定給付違約金。而賠償金的給付是按照實際造成的程度來進行的,無論合同中有無相應的條款;
2、是否造成實際損失。由于支付違約金的條件是違約方有違約的事實,而不論對方是否存在損失。而支付賠償金的前提條件不僅是勞動者有違約的事實。但是違約金在過低的時候,可以適當要求提高或者請求對方支付賠償金;
3、數額與實際損失的關系不同。由于違約金是事先在合同中約定的,而賠償金是完全根據實際損失的大小來確定的。
綜上所述,合同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所遭受損失的30%,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仲裁條款,并且雙方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只能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合同中沒有規定違約賠償標準
合同中規定違約賠償標準由雙方共同約定,具體如下:
1、如果對方違約給當事人造成了經濟損失,當事人可以根據法律規定,要求對方賠償因對方違約所造成的實際損失;
2、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具體數額,但是有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合理計算方法的,可按照這個計算方法進行計算;
3、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百分之三十。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中不符合約定的,處理如下:
1、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2、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綜上所述,合同中規定違約賠償標準由雙方共同約定,具體如下,如果對方違約給當事人造成了經濟損失,當事人可以根據法律規定,要求對方賠償因對方違約所造成的實際損失;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百分之三十。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相關推薦:
什么是立案費(民事訴訟立案費收費標準)
撤案和不立案(檢察院撤銷案件和不起訴有什么區別)
工商撤銷立案(工商局立案后如何撤銷)
有刑事復議沒(有刑事復議嗎)
刑事轉行政嗎(刑事案件如何轉為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