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家暴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 限制人身自由 以及經(jīng)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只要家庭成員一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就可以認定家暴的存在。《 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條規(guī)定,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jīng)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法律客觀:《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jīng)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家庭暴力在法律上的界定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定義:家庭暴力是指發(fā)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具體形式包括身體虐待、言語虐待、心理虐待和性虐待。
法律界定:我國最新的司法解釋規(guī)定,家庭暴力指行為人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止人身自由,以及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
實施家庭暴力應負的法律責任包括:
民事責任: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受害者可以要求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行政法律責任: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拘留、罰款或警告。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可能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等,依法可判處相應的刑罰。在遭受家庭暴力時,應采取以下措施:
盡早決定:如果遭受長期家庭暴力,應盡早決定解除婚姻關系。報案就醫(yī):盡快到公安機關報案,并到醫(yī)院就診作記錄,進行法醫(yī)鑒定。尋求幫助:向婦聯(lián)、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公安機關等反映情況,請求批評教育、勸阻和調解。提起訴訟:準備好相關證據(jù)后,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并請求損害賠償。法律分析:家庭暴力的界定是指家庭成員間實施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jīng)常性謾罵、恐嚇等造成的身體及精神傷害。性暴力也屬于家庭暴力。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jīng)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lián)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單位、個人發(fā)現(xiàn)正在發(fā)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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