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護令的種類及申請條件是什么
一、人身保護令的種類及申請條件
1. 人身保護令的種類包括緊急保護令和長期保護令。申請條件如下:
- 申請人必須是受害人或其近親屬,或公安機關、婦聯組織等(包括受害人所在單位、社區組織);
- 必須明確被申請人的姓名、常住地址或工作單位;
- 請求必須具體,事實和理由要充分;
- 需要提供證據說明曾經或現在所受的侵害,以及可能遭受的侵害。
2.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條
- 人身安全保護令可包括措施如下:
- 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
- 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
- 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
- 其他保護申請人的人身安全的措施。
二、人身保護令的申請流程
1. 當事人若遭受家庭暴力或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2. 當事人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代為申請。
3. 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應書面提出;如書面申請有困難,可口頭申請,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由申請人或被申請人居住地、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人身保護令的申請程序
申請人身保護令的流程如下:
1、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請,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
2、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應當在七十二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
3、符合條件的,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
申請人身保護令時間: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的申請,可在離婚訴訟提起之前、訴訟過程中或訴訟終結后的6個月內提出。一般情況下,裁定自送達之日起生效,送達后立即執行。
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1、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
3、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
4、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人身保護令申請要如下條件:
1、當事人遭受人身威脅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
2、向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居住地、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3、其他條件。
綜上所述,申請人身保護令的流程是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請,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應當在七十二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符合條件的,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第二十四條
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以書面方式提出;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
第二十五條
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由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居住地、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人身保護令怎么申請
人身保護令怎么申請
“受害人向受害人經常居住地、加害人經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為發生地的人民法院申請,當事人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申請人需提交表明受害者曾經遭受、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臨家庭暴力危險的初步證據,包括照片、病歷、法醫鑒定、帶有威脅內容的手機短信等。
申請人身保護令的流程如下:
1、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請,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
2、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應當在七十二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
3、符合條件的,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
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以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所載明的有效期為準,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案情確定,自裁定作出之日起生效。該人身安全保護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予以撤銷、變更或延長。
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內容,即人民法院保護受侵害當事人的具體措施。其中包括:
1、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
3、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4、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具體采取上述措施中的哪一項,則由人民法院根據申請人的申請及實際案情確定。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人身保護令怎么申請
一、如何申請人身保護令
1、申請人身保護令的條件:
- 必須有具體的請求;
- 必須明確指出被申請人;
- 必須證明自己正在遭受或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
遭受家庭暴力的人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五條:
- 反家庭暴力工作應遵循預防為主,教育、矯治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 應尊重受害人的真實意愿,保護當事人的隱私;
- 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婦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給予特殊保護。
三、申請支付令程序
1、債權人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請,并提交必要的材料;
2、法院對申請進行審核,決定是否受理;
3、如果法院決定受理,將通知債權人,并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
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由人民法院根據案情確定,自裁定作出之日起生效。在保護令失效前,法院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予以撤銷、變更或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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