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訴訟的管轄法院級別
公益訴訟一般由污染環境、破壞生態行為發生地、損害結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我國的訴訟類型主要分為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在提起訴訟時,無論是哪種類型的訴訟,都需要提交起訴狀。
一、公益訴訟的管轄法院級別
1.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第一審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由污染環境、破壞生態行為發生地、損害結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
2.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的,可以在報請高級人民法院批準后,裁定將本院管轄的第一審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交由基層人民法院審理。同一原告或者不同原告對同一污染環境、破壞生態行為分別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必要時由共同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二、訴訟的分類
1. 刑事訴訟
- 刑事訴訟是行使國家刑罰權的活動。
- 刑事訴訟由國家專門機關負責進行。
- 刑事訴訟必須有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
- 刑事訴訟必須依照法定程序進行。
2. 行政訴訟
- 行政訴訟是人民法院在當事人雙方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行政案件的活動。
- 行政訴訟必須有一方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另一方行政機關的行政糾紛的存在為前提。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訴訟,符合行政訴訟法關于受案范圍、起訴條件等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和立案,這就是行政案件。
3. 民事訴訟
- 民事訴訟就是民事官司,是指當事人之間因民事權益矛盾或者經濟利益沖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在雙方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經人民法院審理和解決民事案件、經濟糾紛案件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審理的特殊案件的活動,以及這些訴訟活動中所產生的法律關系的總和。
三、訴狀的基本結構
1. 文頭:一般寫“民事起訴書”或“民事起訴狀”。
2. 列明訴訟主體: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訴訟主體。有第三人的,還要列明第三人。
3. 訴訟請求:用序號分開,每條按照“請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來寫。
4. 事實與理由:先說明事實,再說明要求賠償的理由和提起訴訟的理由。
5. 文尾:寫清遞交訴狀的法院、具狀人(原告)、起訴時間。向人民法院遞交的訴狀中,必須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狀人親筆簽字(蓋章、按手印)的原件。
撰寫民事訴狀時,整體格式和內容要求相對簡單,關鍵在于陳述事實和理由以及證據部分。不同民事糾紛的案件前因后果各不相同,因此在了解民事訴狀格式后,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填寫。
民事公益訴訟如何確定管轄
民事公益訴訟是指,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對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
網友咨詢:
民事公益訴訟如何確定管轄?
律師解答:
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局弊談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等損害社會公卜并共利益的行為,在沒有上述機關和組織或者上述機關和組織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上述機關或者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
公益訴訟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污染海洋環境提起的公益訴訟,由污染發生地、損害結果地或者采取預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轄。對同一侵權行為分別向兩個以上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必要時由它們的共同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律師補充:
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訴訟案件后,依法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在開庭前向人民法院申請參加訴訟。人民法院準許參加訴訟的,列為共同原告。
對公益訴訟案件,當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調解。當事人達成和解或者調解協議后,人民法院應當將和解或者調解協議進行公告。公告期間不得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滿后,人民法院經審查,和解或者調解協議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出具調解書;和解或者調解協議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的,不予出具調解書,繼續對案件進行審理并依法桐碰作出裁判。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八十三條 公益訴訟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污染海洋環境提起的公益訴訟,由污染發生地、損害結果地或者采取預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轄。
對同一侵權行為分別向兩個以上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必要時由它們的共同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公益訴訟的范圍是什么
公益訴訟分為民事公益訴訟和行政公益訴訟。最高法院發布的《民訴法司法解釋》規定,公益訴訟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法律與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第二百八十五條
公益訴訟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污染海洋環境提起的公益訴訟,由污染發生地、損害結果地或者采取預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轄。
對同一侵權行為分別向兩個以上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必要時由它們的共同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管轄如何確定
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的管轄,一般遵循侵權行為地、損害結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原則,由市(分、州)人民檢察院負責管轄。
若當地人民檢察院因特殊原因無法行使管轄權,上級人民檢察院應根據情況指定本區域其他試點地區人民檢察院行使管轄權。這確保了案件能夠得到有效的處理,維護了法律的公正和公平。
具體而言,當案件涉及的侵權行為發生在某個區域、損害結果顯現于某個地點,或者被告的住所位于某個市(分、州),該區域的市(分、州)人民檢察院即擁有對該案件的管轄權。這有助于確保案件的審理與案件事實發生地相對應,提高審理效率和結果的公正性。
同時,當上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有必要指定其他試點地區人民檢察院管轄時,將根據具體情況,考慮各地區法律資源、專業能力、案件處理經驗等因素,以確保案件得到妥善處理。這種指定管轄制度,不僅保障了案件的公正審理,也促進了法律資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綜上,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的管轄權確定遵循侵權行為地、損害結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原則,并在必要時通過上級人民檢察院的指定管轄,以確保案件得到公正、高效的審理,維護法律的尊嚴與社會的公正。
相關推薦:
欠錢沒還立案(欠錢不還多少可以立案嗎)
債權被告立案(欠錢多少可以立案起訴)
賠償協議(有關賠償的協議書范本)
借款立案多久(民間借貸立案要多久)
賠償欠條格式(賠償欠條怎么寫才能在法律上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