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交貨期限如何確定?
合同交貨期限的確定,一般是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確定,如果是合同沒有約定的,此時是根據我國的法律所規定的期限進行確定。在我國的合同簽訂的內容規范中,一般情況下,此時都是需要雙方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內容協商達成一致的,并且確定權利義務內容。
一、合同交貨期限如何確定?
合同的交貨時間一般是按照合同上的約定來交貨,沒有約定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進行補充約定。沒有補充約定的就按照相類似的交易的慣例來確定交貨時間。交貨之后發現問題的要及時的要求退換貨,否則對方可以拒絕。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二、買賣合同不明確的處理方式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因債權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交貨的時候,當事人一定要仔細的檢查貨物并且發現問題之后及時的聯系進行退換貨。因為規定時間內沒有提出質量問題跟出賣人交涉的,將貨物視為沒有問題。但是如果貨物有必要進行退換貨的話,所需的運費以及違約金由出賣人承擔。
合同的履行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但是合同要履行,也是需要確定合同的履行地點的,此時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履行方式,是可由法律或者合同約定來確定的,根據法律法規的基本要求,合同的履行義務人必須按照合雙方約定的方式進行履行。
最遲交貨期怎么算
第一篇:合同沒有約定交貨時間,怎么算逾期交貨 律伴網(www.lvban365.net)律伴讓法律服務更便捷! 合同沒有約定交貨時間,怎么算逾期交貨 合同沒有約定交貨時間,怎么算逾期交貨?買賣合同要注意什么問題?相信這是很多合同當事人關心的問題,下面由律伴網我為大家就這個問題進行解答。我整理的內容希望對讀者理解合同沒有約定交貨時間性相關法律規定有所幫助。 一、合同沒有約定交貨時間,怎么算逾期交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三十九條當事人沒有約定標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四項的規定。 第六十一條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六十二條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二、簽訂買賣合同的注意事項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應以營業執照名稱為準,自然人就以居民身份證上的名字為準); (二).標的;(應寫全稱,寫具體,不能簡寫,品種,規格,型號,等級,花色等要寫具體) 律伴讓法律服務更便捷!律伴網(www.lvban365.net)律伴讓法律服務更便捷! (三).數量;(必須明確填寫,不得含糊) (四).價款或者報酬;(由雙方協商決定) (五).質量;(產品的質量標準,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規定執行,沒有國家標準的要按企業標準簽訂,當事人有特殊要求的,由雙方協商簽訂)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應有明確規定 (七).違約責任;(按經濟合同法規定)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可寫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由法院解決) 另外還可以規定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三、買賣合同的漏洞及欺詐 1.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沒有實際履行能力。 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經常出現的合同欺詐行為就是訂立合同的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根本沒有履行能力。這種情況主要出現在以法人及其他組織為一方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中間,主要表現形式為: a.訂立合同的一方根本沒有提供法人資格證明; b.合同一方雖提供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為副本或復印件,其實為偽造的證明; c.合同一方提供了正式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其實際虛報注冊資本,無實有資金,并沒有實際履行能力; d.合同一方在訂立合同時雖提供了正式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因未參加工商局年檢已被吊銷營業執照。 2.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買賣合同。 在買賣合同的簽訂中,經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合同的情況,在被代理人授權范圍內,代理人所簽訂合同的權利義務應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授權期限已屆滿后所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由行為人承擔。根據《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可能會給合同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 3.標的物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 在買賣活動中當事人不了解買賣物品在法律上有無限制、禁止買賣的規定,盲目簽訂合同卻因標的物為法律禁止流通物或限制流通物,而導致合同的無效。 4.買賣合同的內容中出現漏洞導致權利得不到保護。 買賣合同中經常出現因為對業務不熟悉或者談判經驗不足而在合同內容中出現漏洞,常見漏洞有: a.質量約定不明確; b.履行地點不明確; c.付款期限不明確; d.違約責任不明確; e.付款方式不明確; f.履行方式不明確; g.計量方法不明確; h.檢驗標準不明確。 以上漏洞多出現在合同主文內容缺少或者約定不明,使用字眼雙方有爭議等情況。 5.在買賣合同中的惡意履行。 簽訂了一份內容齊備、詳盡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沒有任何風險,在實際履行中有可能出現惡意履行的情況,一般有: a.借口產品質量差而拒付貨款; b.產品有質量問題而故意不告知; c.在發生多交貨時不予通知; d.在對方履行不符合約定時,不及時采取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的發生 6.虛開支票,套取貨物。 虛開支票是近年來增長較快的一種欺詐行為。主要形式是開具不實面額的支票即空頭支票,這樣當收票人將支票交給自己的開戶行轉賬時會被出票人的開戶行拒付而使支付額不可兌現。另一種形式是故意制造障礙使開出的支票不能兌現,這種形式更具有隱蔽性。例如,支票上的印鑒與出票人在銀行預留的印鑒不同;支票的大小寫不同;日期有誤;連筆致使支票不能清晰辨認;有涂改等都會導致支票被拒付。虛開支票方利用收票人需用一段時間才能弄清支票真偽,而套取了貨物,使對方處于十分不利的局面。 對于電匯,一定要恪守款到生效的原則,不能憑傳真件作為已到帳的依據,因為近期已發現有搞假電匯騙取貨物的案例(辦電匯銀行一般不馬上查驗他的存款額度)。 上述就是為各位讀者對“合同沒有約定交貨時間,怎么算逾期交貨”問題進行的解釋,沒約定交貨時間的,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進行協商解決。如果各位讀者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需要咨詢,歡迎來律伴網進行,你會得到滿意的咨詢結果。第二篇:保證交貨時間 怎樣保證訂單的交貨期 1.提前知道預測(包括定單預測和出貨預測) 2.縮短生產周期(實施精益生產) 3.備安全庫存 4.合理安排生產計劃\出貨計劃 5.施加壓力給供應商,要求物料隨叫隨到 保證交貨期的成功方法 準時交貨率是每個企業重點考核的質量目標之一。在近階段,我在準時交貨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原與大家分享。 1.搞好產品預測 預測必須定期提前提交給供應商,好讓他們提早備料和產能調配。預測越準確,交貨期越有保證。若預測不準,則必須建立安全庫存計劃。 2.建立安全庫存 有吸引力的企業,可以讓供應商為你備安全庫存,這樣可以減少自己公司的庫存水平(吸引力不大的企業有時只好自己備安全庫存)。有些產品生產周期長,客戶下單后給供應商的生產準備時間很短,若沒有安全庫存,肯定是不能準時交貨的。至于安全庫存的數量,采購方必須根據自己的需求趨勢和以往的經驗,和供應商一起確定。 3.做好產能分析 產能分析非常關鍵,尤其是一些瓶頸工序和瓶頸設備,在排產時必須仔細計算,確保不出意外。有些設備有很多客戶使用,如何保證自己的產品不被別家擠占,必須和供應商協調好。有些產品實際上在生產上可以做一些變通,如調整工藝等,安排到非瓶頸設備上加工。 4.排好生產計劃 生產計劃是保證按時交貨的最基本方法,首先計劃要能滿足交貨期要求,最好能有一定的保險系數。計劃制定好后,定期跟蹤,對于關鍵的較急的產品,有時一天一跟蹤,一般的一周就可以了。 5.住廠跟蹤 有些生意很好的供應商,生產任務很緊,往往誰盯得緊就先給誰做,因此,許多客戶為了保證自己的交貨期,不惜代價在供應商處蹲點。 6.開會造勢 對于優質客戶和利潤好的產品,多和供應商高層開會,這也是非常管用的,大領導吼一聲,比我們或底下吼一百遍更管用。我曾使用此法,讓供應商的生產周期從60天縮短到20多天。 7.運輸必須保證 有些廠發貨準時,可到貨不準時。有些運輸單位管理不嚴格,時常貨源不足時在中間等貨,導致延誤交期。所以,我們要給供應商提出,貨物必須何時到達,而不是何時發處,避免中間過程的變故。另必須要求供應商要有應急預案,如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發生后,必須采取果斷措施,如及時轉運等,而不能等到車子修理好后或事故解決好后由其繼續運過來。我有多起運輸車輛多處配載、車輛事故導致不能按時到貨事例。 2.第一講:生產制造企業目前現狀 1、銷售、生產、質量、技術嚴重脫節,混亂狀態 2、交貨期遲緩造成的可怕浪費 3、不正確的生產管理與正確的生產管理的認識 4、建立一個靈活的生產管理體系和“眼睛看得見的工廠” 第二講:確保交貨期要靠組織力量來保證 1、銷售與生產與技術之間“相互制約、相互服務” 的組織界定 2、原輔材料、半成品、成品倉庫隸屬哪個部門最科學 3、跟單員、計劃員、倉管員、設備管理員、外協員、紀檢員、物控員、工藝員應該怎樣設置才有執行力 4、各職能部門之間關系應該如何界定,避免推卸責任 實際案例分析 第三講:確保交貨期要靠制度約束來控制 1、做到產前有計劃 2、做到產中有控制 3、做到產后有總結 4、實現生產數據化 5、實現控制目標化 6、實現效果評估可量化 實際案例分析 第四講:確保交貨期要靠流程運作來流通 1、產銷鏈關系貫通 2、合同評審運作流程 3、生產計劃制定運作流程 4、生產進度運作流程 5、異常問題處理運作流程 6、流程接口的貫通與運作 實際案例分析 第五講:眼睛看得到的工廠 1、目視管理與地、物明朗化 2、目視管理與現場大標識 3、看板管理與日日見報 4、看板管理與大檢查行第三篇:交貨附加合同 深圳凱虹移動通信有限公司供應商交貨附加合同 甲方:深圳凱虹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乙方: 由于前期合作中出現甲方下達采購訂單,乙方無法按照交期交貨,導致甲方正常生產延 誤之事件頻繁發生,造成甲方較大不可挽回的損失。乙方生產出物料,甲方由于生產需求等 原因拖延提貨,導致積壓庫存,給乙方造成一定工作障礙,因此特擬定本交貨附加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生產采購訂單應經雙方簽名并蓋章后方可生效。 第二條:甲方在下達正式前與乙方明確具體交期(確定到每天所交數量),并將具體交期體 現在訂單上,乙方同意后簽字蓋章回傳甲方,此訂單正式生效。乙方必須在正式訂 單所規定時間以規定數量將良品交至甲方香港年富倉庫。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 如下索賠:索賠金額=(規定當天所交良品數量-當天所交良品數量)*推遲交貨天 數*供應物料單價*千分之二(備注:若因乙方產品來料不良造成所交貨物甲方無法 正常使用,以同樣方式進行索賠,索賠時間以要求到貨日開始。) 第三條:乙方在正式訂單所規定時間交貨,甲方不得以其他不合理理由拒絕收貨,否則甲方 有權對甲方進行以下索賠:索賠金額=(規定當天所交良品數量-甲方提貨數量)* 推遲提貨天數*供應物料單價*千分之二 第四條:合作過程如與本協議有沖突的條款,將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未盡事宜及本協議執 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 可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起訴訟。 第五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到本協議期滿之日前二 個月為止,如甲方或乙方均未以書面形式要求解除本協議的,本協議有效期自動延 續一年,之后以同樣方式自動延續。 第六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賣合同交貨時間怎么約定是正確的?
買賣合同交貨時間的約定是需要根據當事人之間的協商來確定的。在我國的民事合同簽訂之后,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買賣合同出現交貨糾紛的,交貨時間一般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確定,合同沒有約定的,可以補充約定,或者按交易習慣約定。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主要條款與示范文本】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補救措施】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合同約定不明確時的履行】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履行;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依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因債權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買賣合同出現交貨糾紛的,交貨時間一般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確定,合同沒有約定的,可以補充約定,或者按交易習慣約定。進行買賣交易時,一般要簽訂買賣合同的,買賣合同要明確貨物質量標準、貨物交付時間等內容,此時也是需要注意買賣合同糾紛交貨時間的認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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