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左鄰右舍可以說是我們最接近的人際交往圈之一。鄰里之間因為性格、職業、愛好和習慣上的差異,不經意間也容易產生矛盾和糾紛。化解鄰里矛盾不僅需要誠意,還需要懂方法、講禮儀。如何解決鄰里糾紛
1、保持冷靜有利于問題解決。鄰里之間的矛盾糾紛,建議雙方要保持冷靜。不要激動,也不要意氣用事,雙方都冷靜下來,只有冷靜下來了,才具有談判的基礎。人與人之間相處的話,總會有一些磕磕碰碰的,鄰居之間相處也是一樣的。沒有必要為了一些小事而耿耿于懷。甚至是把事情鬧得越來越大,有的是無法收場。如果你做一件事情可能會影響到鄰居,這時候你不妨嗯站在對方的角度去想一想,如果自己被人這樣打擾了會怎么樣?也許你就不會做一些影響到鄰居的一些行為了。這時候你們不妨試一下各退一步我相信后面就是海闊天空。
2、采取友好協商加以解決。在平時如果鄰居需要你幫助的時候你應該積極主動的上前去幫助他。這樣一旦你需要他們幫忙的時候他們也會主動來幫你就是這個道理。鄰里之間遇到了矛盾糾紛,雙方好私下協商。特別是遇到一些芝麻大小的事之時,也沒有必要斤斤計較了,以和為貴,和氣生財最好。鄰居之間應該多走動走動,這樣會比較好。比如說你家種的蔬菜吃不完,也可以給鄰居送一些。這樣做不僅不會浪費糧食,而且也改善了鄰居之間的關系是非常不錯的。
3、請人調解。鄰里之間的矛盾糾紛,假如私下協商不好,建議可以請人調解。比如請一個雙方都信任的人去調解。有人居中調解,更利于矛盾的解決。請社區或者村委調解,或者請官方調解組織居中調解,或者求求助于公安派出所等部門出面居中調解。涉及到法律問題的也可以打電話報警,讓警察來解決。切記不可用打擊報復的形式來維護自己所謂的公理。
4、進行民事訴訟加以解決。當調解員和派出所不能解決問題后,可以采取進行民事訴訟的維權行為,但是該種途徑耗時較長,費用較高,所以,只有在糾紛始終無法解決的情況下才選擇此項方法加以解決。相鄰關系與容忍義務是不可分割的一體兩面在合理的容忍限度內當自身權利受到侵害時一定要果斷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利!
總之,鄰里之間遇到問題要互諒互讓,不斤斤計較。當鄰居家遇到困難時,要主動幫忙。鄰里之間的矛盾,很多時候是由孩子引起的,家長要認真教育引導,不能偏袒縱容。日常交往要注意文明禮貌。面對鄰里糾紛,要換位思考,主動溝通,以誠相見。若是自己的問題要立即改正,并求得對方諒解;若是對方的問題,要做到得理讓三分,雙方在互相理解的基礎上協商解決。遇到不通情達理的鄰居也要有理有節地溝通協商,不能聽之任之,也不能與之發生正面沖突。當溝通解決不了問題時,可向社區、街道投訴或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切不可以暴制暴。
處理相鄰關系的原則有如下:
1、兼顧各方的利益,互諒互讓、互助團結。
相鄰各方對土地、山林、草原等自然資源的使用權和所有權發生爭議,或因環境污染發生爭議以后,必須本著互諒互讓、有利團結的精神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由有關國家機關和人民法院解決。在爭議解決以前,爭議各方不得荒廢土地、山林等自然資源,不得破壞有關設施,更不得聚眾鬧事,強占或毀壞財產。對故意鬧事造成財產損害和人身傷害的,除追究當事人的民事責任外,還應追究其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相鄰各方在行使所有權或使用權時,要互相協作,兼顧相鄰人的利益。以鄰為壑,損人利己,妨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是與相鄰關系所應遵循的原則相悖的。人民法院處理相鄰關系糾紛,也要兼顧各方的利益,使糾紛得以妥善解決。
2、有利生產、方便生活。
處理因相鄰關系發生的糾紛時,應從有利于有效合理地使用財產,有利于生產和生活出發。例如在處理地界糾紛時,如果原來未劃定地界,就應當根據如何便于經營管理和有利于生產發展的原則,來確定新的地界線。
3、公平合理。
相鄰關系的種類很多,法律很難對各種相鄰關系都作出具體規定,這就需要人民法院在處理相鄰關系糾紛時,應該從實際出發,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兼顧各方面的利益,適當考慮歷史情況和習慣,公平合理地處理糾紛。
如何處理鄰里糾紛最合適
1、能動司法,主動深入調查研究。縱觀多起農村相鄰關系糾紛案件,我們發現,除了大量村民對相鄰權的概念認識模糊,因相鄰權屬不清晰不明確等成為引發農村相鄰糾紛的原因外,還有幾方面因素導致這些糾紛容易進一步激化。
一方面,近年來隨著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產中所附含的使用價值和經濟價值日益凸顯,村民們在修建、裝修及行使其不動產權利時,會盡可能地利用每一寸空間。
相鄰雙方原本相安無事,因其他生活瑣事發生爭執后未能很好解決,就故意通過堵塞共同通道、改變排水方向、砌高墻妨礙鄰居通風采光等方式,給對方的生產生活設置障礙造成不便,以達到出氣報復的目的,人為擴大事態,激化矛盾,以致小爭端變成大糾紛,最終對簿公堂。
2、對農村相鄰關系糾紛應足夠重視,下大力氣做好案件的審理與調解工作。始終把疏導與調解作為化解矛盾的優先選擇,努力創新調解形式,豐富調解手段,將調解貫徹于訴前、庭前、庭后全過程。
通過深入實地調查、分析、掌握第一手資料,及時了解各方想法,為客觀準確審理案件和調解矛盾做好鋪墊。
3、審理農村相鄰關系糾紛應“調字當頭”,因地制宜使用好多種調解方式與手段。首先,針對當事人是鄰里鄉親關系的狀況,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因案制宜、因人制宜地選擇和確定調解方式,更能使調解工作立竿見影。
要提高調解技巧,講究調解藝術,做到不輕不重,彬彬有禮;不緊不慢,抓住時機;不偏不倚,兩頭滿意,充分體現調解方式的靈活性,為緩解、調處矛盾創造一個良好的氛圍。
一、 相鄰關系 糾紛怎么去法院起訴
發生糾紛后,建議雙方先協商處理;實在協商不了的,可以去法院起訴維權。
打官司一般要走以下程序:
(1)寫好起訴書。
(2)攜帶 證據 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
(3)法院開庭審理過程主要有:宣讀法律紀律、開場白、詢問是否回避、詢問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調查階段(具體包括原告陳述、被告答辯、原告舉證、被告質證、被告舉證、原告質證、法官問話)、法庭辯論階段、最后陳述階段、退庭后核對筆錄、宣判等幾個階段。
其中比較重要的是法庭調查、法庭辯論階段。在法庭調查階段時比較重要的是質證。當事人在辯論階段可以圍繞本案焦點闡述自己的觀點,充分行使辯護權。法庭辯論結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調解,雙方當事人可以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由法官作出裁決。
(4)執行判決。如敗訴方不主動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勝訴方可依法申請強制執行。
二、相鄰關系的處理原則
1、兼顧各方利益,互相團結
相鄰關系是為了協調相鄰不動產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利益沖突,實現資源的有效利用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因此各方在行使不動產所有權和使用權時應當相互協作、互諒互讓、兼顧各方利益。人民法院在處理相鄰關系的糾紛時也應當適用此種原則加以解決。
2、有利生產、方便生活
處理相鄰關系糾紛時應當本著充分利用資源,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實現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及和諧社會的全面構建。
3、公平合理
因為相鄰關系的糾紛錯綜復雜,這就需要人民法院在處理相鄰關系的糾紛時深入調查研究,以求公平合理的解決此種糾紛。
4、法律有規定從規定,沒規定,從習慣
因法律的規定畢竟有限,因此,在處理相鄰關系的糾紛時,有法律規定的情況下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解決,如果法律沒有規定,則應考慮歷史習慣進行處理。
三、 民事訴訟狀應該怎么寫
1、文頭。一般寫“民事起訴書”或“民事起訴狀”。
2、列明訴訟主體。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訴訟主體。有第三人的,還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 訴訟主體的,要按照“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職業,住址,身份證號、聯系方式”的順序寫明。其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確實不清楚的可以寫個大概年齡)住址、聯系方式5項是必須有的。
單位訴訟主體的,要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聯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3、訴訟請求。訴訟請求要用序號分開,每條按照“請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來寫。另外,現在有的法院要求訴狀還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須有的部分。
4、事實與理由。即先說明事實(比如受到侵害),再說明要求賠償的理由(實體法的規定)和提起訴訟(程序法的規定)的理由。實踐中為了簡便,有些簡單的案件也可以不詳細列明理由,只寫“依法應承擔責任”、“依法起訴至貴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寫清遞交訴狀的法院、具狀人(原告)起訴時間。向人民法院遞交的訴狀中,必須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狀人親筆簽字(蓋章、按手印)的原件。
新《婚姻法》取消了非法同居的說法,但是因同居關系引發的糾紛并未消除,對同居關系糾紛怎么處理?根據不同的情況,會有以下處理方式:(一)離婚后,雙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復婚登記手續的情況下,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一方起訴離婚后,一般應解除其同居關系關系。(二)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或解除同居關系的,經查證確屬同居關系的,應一律判決予以解除。(三)解除同居關系時,對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教育和財產分割,應本著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及雙方過錯程度妥善處理。(四)解除同居關系,對在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有條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應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撫養,須征得另一方同意。(五)解除同居關系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共同財產處理。同居期間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系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財物,按最高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處理。(六)解除同居關系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七)解除同居關系時,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財產時,應適當予以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經濟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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