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對請假有沒有明確規定
國家公務員請假規定
一、請 假
(一)病假、事假無倫時間長短都必須向有關領導請假告知,絕不能不告而別,不請自走。無人知曉去向,無故不按時上班者視為曠工。
(二)請假的時限與準假權限
1、請假半天的向本股室負責人請假;
2、請假一天的向分管副局長請假;
3、請假超過一天的向局長請假;
4、請假期滿,尚需再續者,應當向有關領導請示續假;
5、請假期滿不歸者,視為無故曠工。
(三)局領導請假
1、副局長請假:一天內向辦公室考勤人員通告;一天以上向局長請假。
2、局長請假:一天內向分管考勤人員通告;一天以上向分管考勤副局長通告,并按有關規定向縣有關領導請假。
(四)請假的方式
1、實行請假條制度。無倫請假時間長短,都必須填寫請假條,分別按權限批示并留存備案。
2、請假者由本人申請并填寫請假條,按權限分別由股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局長審批。請假條由辦公室負責設計、印制。
(五)對違犯制度的處理
1、對于偶爾發生的違犯請假制度的人不予追究;
2、對于違犯2次以上者,原則是批評教育,提高認識,自我改正;
3、對于長期不請假、擅離職守、無故不上班、視為無故曠工,列為年終公務員考核;
4、請假逾期、又不續假、又不上班,視為無故曠工,列為年終公務員考核中。
二、休 假
(一)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
1、參加工作滿一年不滿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5天;
2、參加工作滿五年不滿十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10天;
3、參加工作滿十五年不滿二十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15天;
4、參加工作滿二十五年以上員工,每年休假20天;
5、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
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二)下列人員不享受公休假:
1、在各類學校脫產學習、培訓、進修享受寒暑假的人員。
2、當年連續病假兩個月或累計病休三個月以上的人員。
3、當年事假累計達到1個月以上的人員。
4、超出國家規定產假假期繼續休息的人員。
5、當年從外單位調入公司系統的人員。
6、并事假人員中如果當年假已休完且年出勤率未達到90%以上,則下一年不再安排休假。
7、員工在受處分期間。
(三)休假的方式
1、休假可串不可占,根據工作需要可分別串休,也可零休,但累計天數不可超過規定休假期。
2、集體休假,由局領導議定。
3、個人休假,須提前7天向分管領導申請,報局長審批后執行。
4、加班補休的,由個人提出申請、股室負責人簽字、分管領導批示、局長審查批準后執行。
5、休假應按規定時限休假。期滿后要按時上班,逾期不歸的按無故曠工論處。
(四)對違紀問題的處理
1、對輕微的違紀以教育為主,令其自覺改正;
2、對未經領導批準,又未通報給任何人,擅自休假的,視對工作影響的程度,給予警示教育、或通報批評;
3、對休假逾期不歸者,視為無故曠工,按公務員法有關規定處理。
過年請假工資怎么算
月工資/21.75=每日工資數。
勞動法規定一周工作時間40小時,5天制就是每天8小時。你如果超了,就要算加班費了。如果公司不能安排調休,就要付加班費了。請假扣款按照請假的性質扣款標準不同的
在2007年1月份,實際工作天數是23天,你所在城市最低工資是600,那600的80%是480,480/20.92=22.94,你病假期間的4天工資是22.94*4=91.76,該月份其他工作天數的工資計算:3500/20.92=167.3,19天為167.3*19=3178.78,那么你在該月份的工資應該為3178.78+91.76=3270.54,當然這是含稅的。
國定假一周休兩天,那么按一月31天來算,你應該上班23天.個人認為3500除以23再乘上4,所得就是你該扣的錢.
你的公司有什么事先已明文規定的獎罰條文,你也要考慮進去.
最好問問人事科,因為相關的公司及法律條文他們是最清楚的.也有回答你的職責.
a.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b.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請假應扣工資的計算:
實際請假的工作時間(小時)×小時工資
實際請假的工作時間(天數)×日工資
基本工資/當月天數*(當月天數-請假天數)不合理;
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調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公務員如果休假完后,可請事假嗎
如果你確實有急事是可以請事假的。
公務員請假的規定
一、請假的程序
(一)機關公務員因事、并休假、探親、婚喪、生育等離崗,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如因急病或緊急情況確實不能先請假的可委托他人辦理,事后補辦請假手續,享受公休假的,可以直接在公休單上請部門負責人簽字即可。
(二)因事、因病請假半天的,可口頭向處室分管負責人請假。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一般須書面請示,經處室主要負責人同意后,交處室負責考勤的同志記錄。
(三)病假3天以上的應提供醫院出具的病休證明。
(四)對確有急事或急診事先無法請假的,應盡快以電話等方式口頭請假,上班后補辦請假手續。
(五)非領導職務請假須經處室主要負責人批準(關鍵性崗位離崗時應告知分管領導)同意;副職負責人請假須經處室主要負責人及局分管領導批準同意;處室主要負責人請假須經局分管領導及主要領導批準同意。
二、請假期間的待遇
(一)公務員并事假、哺乳假等期間其生活性補貼計發比例參照國家關于病假、事假、哺乳假等期間計發基本工資的有關規定執行,工作性津貼停發。
(二)公務員病假、事假、哺乳假、探親假期間,交通補貼停發。
(三)公務員公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福利等待遇。
為了加強公務員管理,我市有關部門就公務員請假事宜作了明確規定。
事假:事假必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來不及履行手續的事后必須補辦。凡未經批準占用工作時間或事假期滿擅自延長的,按曠工處理。事假原則上不超過5個工作日。超過5個工作日的須報政府人事部門備案。部門正職請假由上一級分管領導批準。部門副職請假,3個工作日以內的,由部門正職批準;3個工作日以上的,由上一級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科級干部請假,由部門分管領導批準。一般工作人員請假,1個工作日以內的,由本人所在(處)室領導批準;1個工作日以上的,由部門分管領導批準。因私申請出國出境事假,從嚴掌握,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領導研究報上一級分管領導批準,同時報政府人事部門備案。假期最多不超過三個月。事假每次不超過5個工作日的,本人工資照發;超過5個工作日的,按實際工作日發放月工資。當年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的,年終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超過六個月的,不參加當年的年度考核。
病假:病假應履行請假手續,同時出具合同醫院或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的證明,因情況特殊來不及履行請假手續的應及時補辦有關手續。如需繼續延長假期的,要重新辦理有關手續。病假期滿擅自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部門正職請假由上一級分管領導批準,部門副職請假由部門正職批準,部門科級以下人員請假由分管領導批準。病假在一個月以上的由領導班子研究批準并報政府人事部門備案。病假期間待遇按省人事廳《關于我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待遇的通知》(蘇人通[1998]130號)規定執行。病假累計超過半年的,不參加當年的年度考核。
婚喪假:婚喪假應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由部門領導批準。法定婚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婚假13天。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喪假3天。婚喪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產假:產假應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由部門領導批準。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婚育女職工產假延長30天,丈夫可請護理假10天。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女職工,給予20―30天產假;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內的,產假42天;七個月以上的,產假90天。產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學習假:個人申請學習,單位領導集體研究同意的,可請學習假。個人申請脫產參加學歷教育并與單位簽訂協議
公務員請病假的規定
法律主觀:
公務員病假請假天數,最好是根據醫生的建議來。《公務員法》并未對公務員病假有相關規定,但是公務員每年享有不同天數的休假,這些假是可以用來抵扣病假的。公訴員的休假天數主要和工齡有關: (一)工齡滿1年不滿5年的,每年休假3天。 (二)工齡滿5年不滿10年的,每年休假7天; (三)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四)工齡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五)工齡滿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20天。 以上的年假,都可以用來抵扣病假。 公務員病假工資怎么算? 公務員的病假工資,按照工齡長短來計算: 一、病假6個月內的: ①連續工齡不滿二年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60%; ②連續工齡滿兩年不滿四年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70%; ③連續工齡滿四年不滿六年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80%; ④連續工齡滿六年不滿八年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90%; ⑤連續工齡滿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資為前述計算基數的100%。 二、病假6個月以上的,發放疾病救濟費: ①連續工齡不滿一年者,疾病救濟費為前述計算基數的40%; ②連續工齡滿一年不滿三年者,疾病救濟費前述計算基數的50%; ③連續工齡滿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濟費前述計算基數的60%。 哪些情況下年假不能抵扣病假? 1、上年度考核不稱職(不合格); 2、當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 3、當年病假累計超過30天; 4、當年病假、事假累計相加超過40天。
法律客觀: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公務員工休假規定
依據規定,政府機關公務員可享有年休假福利待遇:任職滿一年的,享受五天年休假;任期達十年者,增加至十天年休假;二十年及以上的,則可享受到十五天年休假。值得注意的是,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并不包含在年休假之內。以下情況將無法享受當年度年休假:累計請事假超過20天并且單位相應制度未扣除薪資的員工,以及長期請病假導致任職年限達到標準或連續請病假超過相應時間限制的員工。此外,年休假可以在年度范圍內有計劃地進行安排,但原則上不允許跨越兩個自然年度。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跨年安排年休假的機構,最多只能跨過一個自然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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