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和欠條都屬于債權憑證,他們的法律效力沒有高低之分,但是事實不能混淆,是借款關系就必須打借條,是欠款就必須打欠條。
教你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
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系。
欠條是雙方基于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關系。
因此借款時宜寫“借條”,而不宜寫“欠條”,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
擴展資料
借條注意事項
1、借貸手續要全
借錢時也一定要打借條。不打借條是最大的法律風險。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無書面借條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沒有證據的請求,將承擔敗訴的風險。
2、要注意債務人的身份問題
(1)債權人應當審查債務人的身份證件,并要求債務人當面書寫借條。
(2)如果借款人同時又是某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話,債權人一定要明確債務人是該借款人本人還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業。
3、語言問題
打借條時不要使用多音、多義字。
4、利息問題
利率要合乎規定。民間借貸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數)。否則,超過部分的利息不受保護。
5、時間問題
還款時間和欠條書寫時間。
6、催款問題
要及時催款。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借貸期滿后,債權人應及時要求債務人歸還借款,不能礙于情面或其他原因不及時催款。如債務人一時無法歸還,出借人可在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或催要證明等,這樣訴訟時效就可從新的協議訂立之日重新計算。
如債務人仍不按期履約或外逃,債權人應在借款期滿后的2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依法催收,否則就視為放棄債權,法律不予保護。
7、還錢時索回借條
還錢時要當場索回借條。若對方將借條遺失或一時找不到,則應讓對方當場寫下收據。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欠條與借條的區別
借條跟欠條的區別?
借條背后一般存在著資金或者實物的流動,但欠條則沒有。借條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而欠條雖然也可以約定還期以及在逾期未還的法律后果。借條的訴訟時效為3年,超過3年未向法院起訴的,法院不再保護。
借條背后一般存在著資金或者實物的流動,但欠條則沒有。借條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而欠條雖然也可以約定還期以及在逾期未還的法律后果。借條的訴訟時效為3年,超過3年未向法院起訴的,法院不再保護。
借條和欠條不存哪個更好的問題,二者法律內涵不一樣。首先先明確一點:借條和欠條不是一個東西,而且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東西,絕對不能混為一談。從最基本的意義上看這兩者就有明顯區別: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系;而欠條是雙方基于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借條與欠條的時效性有著很大區別。借條與欠條的時效性關系著追討借款/欠款的時間,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欠條的時效性只有3年,而借條的時效性長達20年。借款事實借條背后一般存在著資金或者實物的流動,但欠條則沒有。在打借條的時候,出借人剛剛、正在或者即將把物品或者款項交付給借用人,為了確認這個“流動”的事實才用借條加以固定。欠條一般是結算或者證明財產所有與占有的相反狀態,也就是所有權人的東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這種狀態在打欠條時早已存在,打欠條的目的就是確認這種狀態的存在。
規范的借條和欠條都具有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是相同的。但是它們屬于不同的法律關系。借條對應的法律關系是借貸關系,就是一方借錢給另一方;欠條對應的法律關系比較多,可以是欠貨款、分紅、投資款等各種情況,總的來說是一方拖欠另一方債務。兩者完全不同性質。此外,兩者的用途、訴訟時效也有一定的區別.
訴訟時效:
借條的訴訟時效為2年,從借條標注的還款期限之日起算,超過2年未向法院起訴的,法院不再保護。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出借人可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從出借人主張權利的次日起計算。如出借人在出具借條后20年內沒有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不再起算。
欠條的訴訟時效也是2年,已標注清償欠款日期的,訴訟時效從標注的清償日期之日起算,沒有標注清償日期的,訴訟時效從出具欠條的次日起算。
實踐中把借條寫成欠條或者反過來把欠條寫成借欠的情況很多,造成文不對題,結果往往給事實的印證、法律關系的認定以及權利人利益的實現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法律依據:
基于借條或者欠條引起的糾紛,在訴訟過程中,人民法院要依據不同的法律對借條或者欠條載明的權利義務的合法性進行審查。由于借條是基于借貸關系而形成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條關于:"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的規定,在錢款借貸中,諸如"驢打滾"、"利滾利"等高利貸行為違反了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由此所形成的借條產生無效民事行為的法律后果,不能成為權利主體主張權利的憑證。
欠條主要發生在買賣、賒銷等交易活動過程中,欠條載明的權利能否受法律保護,關鍵是看交易行為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違背國家禁止性規定從事的交易行為無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規定: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無效)。如賭博負債形成的欠條依法也不能成為權利主體主張權利的憑證。
"借條",債務人未在借條中寫明具體償還日期的,只是屬于雙方對此債務的履行約定不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第一百四十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由此可見,債權人將自己的錢款借給債務人時,其權利不可能受到債務人的侵害,債權人的權利只有在其要求債務人償還而被債務人拒絕時才被侵害,訴訟時效期間應從債務人拒絕償還之次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兩年。
"欠條",依據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3月26日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復》 (法復[1994]3號)中指出:"需方收貨后因無款可付,經雙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后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欠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由此可見,債務人在向債權人出具欠條時,就已構成了對債權人權利的侵害,訴訟時效期間從出具欠條之次日開始計算。
拓展資料:
一、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很多人對什么時候該打借條,什么時候該打欠條總是不能準確把握,其實區分兩者并不難。欠條和借條至少有兩點是不同的:
1、借條背后一般存在著資金或者實物的流動,但欠條則沒有。在打借條的時候,出借人“剛剛”、“正在”或者“即將”把物品或者款項交付給借用人,為了確認這個“流動”的事實才用借條加以固定;欠條一般是結算或者證明財產所有與占有的相反狀態,也就是所有權人的東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這種狀態在打欠條時早已存在,打欠條的目的就是確認這種狀態的存在。
2、借條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條的借期和利息計算的起始點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條雖然也可以約定還期以及在逾期未還的法律后果,但這個日期一般是欠條出具后的某一個時間點。
二、欠條、借條的法律含義
1、欠條、借條是生活工作中常見的條據,這兩種條據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義卻相差甚遠。
2、欠條,是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債權債務關系;
3、借條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借用或者借款關系。
注意事項:
1、日常生活中,親戚朋友同事之間確屬借款行為的,建議打借條,金額較大的,最好有第三人見證,轉賬支付的保留好轉賬憑證和付款憑證。微信、短信交流信息也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2、如日常因侵權行為等發生欠付款,欠款人無力支付的,債權人可以要求打欠條,必要情況下可以標明欠款事實、還款時間等,金額較大的,建議債權人找第三人見證并保留好欠款事實的相關資料;
3、無論借條還是欠條,都應關注好2年的訴訟時效,索要借款或欠款時可以通過電話錄音、短信、微信固定證據或在借條或欠條上讓對方簽字確認還款等方式保證不要超過訴訟時效,否則您的合法權益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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