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著作財產權?它包括哪些內容
著作權是法律賦予的專有權利,著作權又包含了人身權和財產權。那么什么是著作財產權呢?著作財產權又包括什么權利呢?著作財產權又稱“著作權的經濟權利”。對作品的使用、收益、處分權。使用作品權是著作財產權中的核心部分。包括如下方面:以物質形式使原作品再現的復制權。諸如視覺復制、聽覺復制、視聽綜合復制、觸覺復制及其他任何可視人直接或通過機械裝置所感知的復制。主要包括:印刷、復寫、影印、錄像、錄音、灌制唱片、電影電視考貝、盲文圖書復制、立體藝術作品的手工或機械復制等。向公眾傳播作昂權。諸如發行,出版,展覽,朗誦、演奏、上映等公演,實施、廣播及以其他形式傳播作品等。演繹作品權。諸如通過改編、翻譯、注釋、整理、編輯等方式演繹作品。收益、處分權是著作財產權中必不可少的部分,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獲得報酬。一些國家中,還在著作財產權中確定著作權的轉讓權、延續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五) 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六) 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七) 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八) 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著作財產權又稱“著作經濟權”,是著作人身權的對稱,指作者及傳播者通過某種形式使用作品,從而依法獲得經濟報酬的權利。使用權 許可使用權 轉讓權 獲得報酬權
著作財產權又稱“著作經濟權”,是著作人身權的對稱,指作者及傳播者通過某種形式使用作品,從而依法獲得經濟報酬的權利。
《著作權法》第十條的規定: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由于第一至第四項權利具有人身權的性質,只能由作者享有,不能轉讓,所以稱為著作人身權。而第五至第十七項權利,可以通過轉讓、許可使用而給作者帶來財產收益,具有財產權的性質,所以被稱為著作財產權。
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和財產權有什么區別?
分別指的什么?哪些可以繼承轉讓等等?rn比如我拿著我已故爺爺出版的某某書,經過更新后再次出版并改成我的名字,以致獲獎。這樣可以嗎?如果不行的話,我爺爺的這本書就不能出版了嗎?(有些內容需要更新,否則就不符合實際了)1、歸屬不同。著作人身權只能由作者或者著作權原始主體所有; 而著作財產權不僅可以由作者或者著作權原始主體所有,也可以歸著作權繼受主體所有。
2、保護期不同。除發表權外,作者終身享有著作人身權,沒有時間的限制。作者死后,作者的著作人身權可依法由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或國家的著作權保護機關予以保護。一般認為,它不能轉讓、剝奪或繼承。
而著作財產權具有嚴格的保護期限。在著作權的有效期限內,作者的著作財產權可以依法繼承、轉讓和許可他人使用。應當注意:此處所說的“著作人身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主要是指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
3、內容不同。著作人身權不具有直接的財產的內容,具體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而著作財產權則是使著作權人獲得財產利益為主要內容的權利,內容具體包括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4、限制不同。著作人身權基本不受合理使用、法定許可、強制許可的限制,而著作財產權則依法受到合理使用、法定許可使用和強制許可使用的限制。
參考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_著作人身權
百度百科_著作財產權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
?。ǘ┦鹈麢?,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ㄈ┬薷臋?,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ㄎ澹椭茩?,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l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ò耍┱褂[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ň牛┍硌輽?,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ㄊ┓庞硻啵赐ㄟ^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ㄊ唬V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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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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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第二十條 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條 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發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后五十年內未發表的,本法不再保護。
作品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是人身權,是不可以轉讓的,其他屬于財產權,可以繼承和轉讓。出版屬于發表權你是可以繼承的,但不能署你的名字!因為署名權是不屬于你的!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你可以把它通過改編的方式,形成你自己的演繹作品,然后給予發表,在署名上,必須要有原來作者的名字,再加上你自己的署名。還有,發表權是可以繼承的。
請問著作權人身權和財產權包括哪些
北京五一國際知識產權解答,著作權人(copyrightowner)又稱“著作權主體”,是指依法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著作權的人。著作權人可分為原始著作權人和繼受著作權人。原始著作權人指創作作品的公民和依照法律規定視為作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繼受著作權指通過繼承、受讓、受贈等法律許可的形式取得著作權財產權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
(1)
著作人身權;著作人身權是作者對作品依法享有的精神權利,它與民法中的人身權利有所區別,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包括作者的身份權。作者享有的著作人身權只有在創作出作品后才產生,由作者終身享有,一般是不可轉讓和剝奪的。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利可以轉讓,人身權一般不可轉讓。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著作人身權主要包括:
1)發表權。
2)署名權。
3)修改權。
4)保護作品完整權。
(2)著作財產權;著作財產權,是著作權人本人或者授權他人使用作品并取得報酬的權利。我國《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人有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即以復制、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注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權利;以及許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除法律或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一般情況下,對作品的任何使用都必須經作者授權并支付報酬。
一、人身權
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通過創作表現個人風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獲得名譽、聲望和維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該權利由作者終身享有,不可轉讓、剝奪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繼承人或者法定機構予以保護。根據中國《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人身權包括: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布于眾的權利;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又稱著作精神權利,指作者對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種與人身相聯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無直接財產內容的權利
1.特點
?。?)著作人身權整體的不可轉讓性。
?。?)不可剝奪性。
?。?)個別權能的可繼承性(如發表權)。
?。?)著作人身權的永久性。
2.該權利內容包括
?。?)發表權。
?。?)署名權。
?。?)修改權。
?。?)保護作品完整權。
二、財產權
著作財產權是作者對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質利益為內容的權利。著作財產權的內容具體包括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追續權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1)著作人身權;
1)發表權。
2)署名權。
3)修改權。
4)保護作品完整權。
(2)著作財產權;著作財產權,是著作權人本人或者授權他人使用作品并取得報酬的權利。我國《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人有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即以復制、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注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權利;以及許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除法律或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一般情況下,對作品的任何使用都必須經作者授權并支付報酬。
著作權財產權包括哪些呢
著作權財產權包括:
1、使用使用權,是指以復制、發行、出租、展覽、放映、廣播、網絡傳播、攝制、改編、翻譯、匯編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權利。
2、許可使用權
許可使用權,是指著作權人依法享有的許可他人使用作品并獲得報酬的權利。
3、轉讓權
轉讓權,是指著作權人依法享有的轉讓使用權中一項或多項權利并獲得報酬的權利。
4、獲得報酬權
獲得報酬權,是指著作權人依法享有的因作品的使用或轉讓而獲得報酬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一條,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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