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債權包括哪些種類
破產債權按債務產生和債權人對債務人的不同關系,可具體分為不同種類。
一、無擔保債權
無擔保債權,是指企業在破產宣告前成立的、無擔保物擔保從而不具有優先受償權利的債權。
二、放棄優先債權
放棄優先債權,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財產擔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棄的由擔保而形成的優先受償權利的債權。
三、擔保差額債權
擔保差額債權,是指雖有財產擔保,但是擔保物的價款不足清償財產擔保的債權數額。對此擔保差額債權,其不足清償部分,為保障債權人合法權益,一般應將差額部分作為破產債權處理。
四、代保債權
代保債權是指當保證人為破產企業償還有關債務后,其代為清償的債務對破產企業來說便是代保債權,這種債權是破產債權的一部分。
五、索賠債權
索賠債權,是指企業被宣告破產后,清算組為維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決定不再履行破產企業的未了合同,由此使合同另一方當事人因解除合同而受到損害。其損害賠償數額為索賠債權,它是破產企業破產債權的一部分。
【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規定宣告債務人破產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并予以公告。
債務人被宣告破產后,債務人稱為破產人,債務人財產稱為破產財產,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稱為破產債權。
債權的種類有哪些
債權的種類有哪些合同之債,侵權之債,無因管理,不當得利
1.以債的主體為標準,可分為單一之債和多數人之債。債的當事人雙方各為一人的,為單一之債;一方或雙方為兩人或以上的,為多數人之債。多數人之債又可根據主體間的關系,分為按份之債和連帶之債;或根據債權、債務能否在主體間分割,分為可分之債與不可分之債。
2.以債的標的為標準,可分為兩種,一種是依據債的標的有無選擇性,分為簡單之債和選擇之債;一種是依據債成立時,實際的是否特定化,分為特定之債與種類之債。
3.以債的執行力為標準,可分為自然之債和受強制力保護之債。4.以債與債之間的關系為標準,可分為主債和從債。主債是從債產生、存在的前提,沒有主債便沒有從債,主債消滅,從債也隨之消滅。但從債的效力,對主債不產生任何影響。
債權有哪些分類
您好,1、以債的主體為標準,可分為單一之債和多數人之債。債的當事人雙方各為一人的,為單一之債;一方或雙方為兩人或以上的,為多數人之債。多數人之債又可根據主體間的關系,分為按份之債和連帶之債;或根據債權、債務能否在主體間分割,分為可分之債與不可分之債。
2、以債的標的為標準,可分為兩種,一種是依據債的標的有無選擇性,分為簡單之債和選擇之債;一種是依據債成立時,實際的是否特定化,分為特定之債與種類之債。
3、以債的執行力為標準,可分為自然之債和受強制力保護之債。
4、以債與債之間的關系為標準,可分為主債和從債。主債是從債產生、存在的前提,沒有主債便沒有從債,主債消滅,從債也隨之消滅。但從債的效力,對主債不產生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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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債權
2.金融債權
3.公司債權
合同產生的債權;不當得利產生的債權;無因管理產生的債權;侵權產生的債權。
普通債權和擔保債權
債權有哪些類型?
債權有哪些類型?比如包括合同債權,還有什么?依產生的原因不同
合同之債
侵權之債
不當得利之債
無因管理之債
后三種也就是非合同之債。
債權的種類包括:(1)債權人參加破產程序的費用;(2)破產宣告后的利息;(3)罰款與罰金;(4)因破產宣告而解除合同所產生的損害賠償和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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