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重組對債務人和債權人財務有哪些影響
持續經營條件下的債務重組,是指債務重組雙方在可預見的將來仍然會繼續經營下去的情況下所進行的債務重組,它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根據往來雙方的實際狀況而采取的一種具體財務管理措施。持續經營條件下的債務重組對債務人和債權人的財務都會產生重要影響。 一、對債務人財務的影響 1、可使債務人的負債減少,從而降低債務人的資產負債率。 但資產負債率的降低,并不是正常償債的結果,而是由于債權人的讓步,分擔了債務人的部分經濟負擔,并不意味著企業償債能力的增強,因為,債務重組并沒有增加債務人的資產總量,也沒有增加資產的變現能力。 2、可使債務人收益增加,但并不代表著盈利能力的增強。 債務人在債務重組過程中會獲得以下兩種收益:債務重組收益;資產處理收益。《企業會計準則——債務重組》規定:(1)以現金清償某項債務的,債務人應將債務重組的賬面價值與支付的現金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收益,計入當期損益。(2)以非現金資產清償某項債務的,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收益;轉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作為資產轉讓損益,計人當期損益。(3)債務轉為資本的,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股權的公允價值總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收益,計入當期損益。(4)以修改有關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的,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將來應付金額,減記的金額作為債務重組收益,計入當期損益。由此可見,由于債務重組導致的債務人收益增加,并不說明其盈利能力的增強,因為這些收益是由于債權人的某些讓步而取得的,只是當期的。債務重組并沒有改善債務人的產品質量、銷售渠道、經營管理等影響企業盈利能力的根本因素。 3、能夠減輕債務人的未來財務負擔。 《企業會計準則——債務重組》規定,債務重組可通過修改有關債務條件來實現,如減少債務本金、減少債務利息等。負債是企業的未來經濟負擔,負債本金和利息的減少就是減輕了債務人未來的經濟負擔,降低了企業未來的財務費用,從而降低資產使用成本。 4、導致所有者權益的結構變化,影響未來利益分配關系,從一定意義上講會導致實收資本或資本公積虛增。 由于債務重組可采取將債權轉換為產權的方式進行,這個過程只是負債與所有者權益的轉換,并沒有實際新增企業資產,而新資產的注入恰恰是面臨財務困境的債務人所迫切需要的。負債轉化為所有者權益,導致企業實收資本或資本公積增多,使債務人的原所有者權益結構發生變化,將影響到企業未來利益分配關系,所以負債與所有者權益的轉換應征得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的同意。 5、可以盤活部分閑置資產。 由于債務重組可以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債務人可以用閑置的資產而剛好是債權人需要的非現金資產來抵債,實現資產重組,從而盤活部分閑置資產,提高資產利用率。 二、對債權人財務的影響 1、會導致債權人的資產減少,產生債務重組損失。 《企業會計準則——債務重組》規定:(1)以現金清償某項債務的,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收到的現金之間的差額先沖減壞賬損失準備金,損失準備金不足以沖減的部分再作為債務重組損失,計入當期損益。(2)以非現金資產清償某項債務的,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受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損失,計入當期損益。(3)債務轉為資本的,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股權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損失,計入當期損益。(4)以修改有關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的,債權人應將債權的賬面余額減記至將來應收余額,減記的金額作為債務重組損失,計人當期損益。 2、可以減輕債權人部分經濟負擔,減少資金占用量,降低資金使用成本。 通過債務重組,債權人可以收回一定量的貨幣資金或有效的非貨幣資產,從而可以減輕由于債務人拖欠而導致的資金緊張,也可以減少因債務人拖欠而必需的舉債,減少財務費用負擔,還可以收回部分由于收入和債權的同時確認而增加的資金墊付,如墊支的稅金等。 3、活化呆滯資金,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產的真實性,保證速動資產的質量,增強資金的增值能力,增強企業的償債能力,有利解除三角債。 企業的應收賬款屬于速動資產,但如被拖欠時間過長就會失去其速動性,變為呆滯資產。資產的速動性代表著企業償債能力,影響著資金周轉速度,從而影響著資金的增值性。通過債務重組使長期呆滯的資金得以活化,恢復應收賬款的速動性,對提高資金的循環質量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4、可以避免部分壞賬損失,消除部分潛虧因素,提高企業損益的真實性。 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企業破產清算屢見不鮮。如果債務人發生財務嚴重困難,極有可能破產,導致債權人產生壞賬。通過債務重組,減輕債務人的部分負擔,使其力所能及,留有走出困境的機會,債權人可避免更大的損失,所以債務重組是雙方受益的明智之舉。另外,如果債權人的應收賬款被拖欠過多、時間過長,便形成債權人的潛虧因素,因為這種情況下的應收賬款實際是企業未真正實現的銷售收入,即未真正實現的利潤,所以通過債務重組使部分債權得以實現,可增強企業損益的真實性。 5、可能改變債權人的資產的性質,使部分流動資產變為長期資產。 由于債務重組可通過債權變產權的方式進行,這樣必然使應收賬款變為長期投資。
公司債務重組,對此公司股票會產生什么影響?
分情況討論。看具體的重組協議是否有利于公司,有利則看漲,無利則看空
債務重組對企業財務的影響有哪些
您好,1、可使企業的負債減少,從而降低企業的資產負債率。
但資產負債率的降低,并不是正常償債的結果,而是由于企業與債權人達成協議或法院的裁決,分擔了企業的部分經濟負擔,并不意味著企業償債能力的增強,因為,債務重組并沒有增加務人的資產總量,也沒有增加資產的變現能力。
2、可使企業所有者權益增加。
企業在債務重組過程中會獲得以下兩種收益:債務重組收益;資產處理收益。
《企業會計準則—債務重組》規定:
(1)以現金清償某項債務的,企業應將債務重組的賬面價值與支付的現金之間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
(2)以非現金資產清償某項債務的,企業用于抵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的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之和與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或直接計入營業外支出。
(3)債務轉為資本的,企業應獎應付債務的賬面價值與債權人放棄債權而享有股權份額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
(4)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的,小于重組債務賬面價值時,企業應將重組應付債務的賬面價值減記為將來應付金額,減記部分作為資本公積;大于或等于重組債務賬面價值時,暫不作處理。由此可見,由于債務重組過程中,企業不確認重組收益,債務重組并沒有改善企業的產品質量、銷售渠道、經營管理等影響企業盈利能力的根本因素。
3、能夠減輕企業的未來財務負擔。
《企業會計準則——債務重組》規定,債務重組可通過修改有關債務條件來實現,如減少債務本金、減少債務利息等。負債是企業的未來經濟負擔,負債本金和利息的減少就是減輕了企業未來的經濟負擔,降低了企業未來的財務費用,從而降低資產使用成本。
4、導致所有者權益的結構變化,影響未來利益分配關系,從一定意義上講會導致實收資本或資本公積虛增。
由于債務重組可采取將債權轉換為產權的方式進行,這個過程只是負債與所有者權益的轉換,并沒有實際新增企業資產,而新資產的注入恰恰是面臨財務困境的企業所迫切需要的。負債轉化為所有者權益,導致企業實收資本或資本公積增多,使企業的原所有者權益結構發生變化,將影響到企業未來利益分配關系,所以負債與所有者權益的轉換應征得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的同意。
5、可以盤活部分閑置資產。
由于債務重組可以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企業可以用閑置的資產而剛好是債權人需要的非現金資產來抵債,實現資產重組,從而盤活部分閑置資產,提高資產利用率。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債務重組的利弊有哪些
(一)債務重組對債務人之利
1.增長收益,提高業績
債務人在債務重組中,可能獲得兩種收益。新準則規定對于債務重組賬面價值與實際償還的現金或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或股份公允價值或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的債務的入賬價值間差額作為債務重組收益,計入“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對于轉讓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轉讓資產收益,計入當期損益。有些債務重組中,債務很可能被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債務人將獲得巨額收益。新準則施行以來,債務重組為許多st、*st公司帶來巨額稅前利潤,使這些連續虧損的公司在短期內扭虧為盈。
2.減少負債,減輕債務負擔
債務問題常常是很多企業生存與發展的關鍵問題。債務人在債務重組中,可通過支付低于債務賬面價值的現金、出讓非現金資產、將債權轉為股權等方式償還債務。這些方式都使得債務人在沒有承受過重的負擔下清償了債務,從而減少了企業負債,減輕了未來的償債負擔。
3.盤活部分閑置資產或不易變現的資產
債務重組還使得債務人在還債的同時盤活部分閑置資產或者使得不易變現的資產變現。在債務重組中,經雙方達成協議或法院裁定,債務人可以用非現金資產償還債務。這意味著用存貨償債可以增加存貨的流動性,用固定資產償債可以盤活部分閑置資產,用無形資產償債可以使得不易變現的資產變現。
(二)債務重組對債權人之弊
1.增加現金流量負擔
一方面如前面所探討,債務重組會給債務人帶來可觀的債務重組收益,顯著增長企業稅前利潤,但是這些收益并不能實際增加債務人經營現金流量。另一方面,增長的所得稅支出卻會實際減少債務人現金流量。所以債務重組雖然使債務人賬面負擔得以緩和,但實際上卻增加了債務人的稅收負擔,甚至很可能導致債務人現金流狀況更加惡劣。
2.不能從根本上扭轉財務困境
債務重組收益,只是債務人的一種偶然利得,只能作為“營業外收入”影響企業當期損益。債務人未來的發展并不能從債務重組中得到保證。債務重組只是讓債務人在財務困境中有短暫的喘息機會,并不能從根本上拯救企業。
3.降低信用水平,增加信用危機
清償債務是債務人的現實義務,如期償還債務是企業信用的重要衡量標準。債務重組卻使得債務人可以因財務困難等原因免償部分債務。無論是惡意的還是善意的債務重組,都會對債務人的信用產生負面效應。債務人信用水平的降低對以后融資產生極不利影響。
三、債務重組對債權人的利弊
(一)債務重組對債權人之利
1.保證最大限度收回債權,避免破產清算中不必要的風險
如果債權人不愿進行債務重組,即使債務人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其相關處理過程也將持續很長時間,債權人收回債權可能會更加費時費力,結果也可能難以保證如數收回。債務重組能夠保證債權人最大限度地收回債權,避免破產清算中不必要的風險。
2.減少資金占用量,加速資金周轉
對債權人來講,債務人如果不能如期償還債務,這筆資金便形成了呆賬。呆賬過多將間接導致債權人流動資金不足,資金周轉速度變慢。債務重組中,債權人可以收回一定數量的貨幣資金或有效的非貨幣性資產,可以一定程度上解決因債權人拖欠貨款而帶來的流動資金不足問題。另一方面,激活呆賬也提高了債權人資金的周轉速度,增強了企業的經營能力。
您好:
公司通過資產重組和債務重組,可以改善資產負債結構,提高資產質量,提升公司業績,化解市場風險,優化企業的整體結構。具體表現在以下方面:
(1)優化資源配置,實現強強聯合。
從全會的角度看,長期以來,我國經濟建設重外延擴張,輕內涵發展,搞“大而全”、“小而全”和低水平的重復建設,造成了會資源的巨大浪費。通過資產重組、實現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重新組合,可以優化產業、行業和企業規模結構,提高經濟運行質量和資源配置效率,從而推進國有經濟的戰略性重組和產業結構調整。從公司的微觀層面看,通過收購、合并等方式進行資產重組,實現強強聯合,使管理水平高、經濟效益好的公司迅速擴張資產規模,并以資本為紐帶,通過市場機制形成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和跨國經營的、規模經濟顯著和市場競爭力較強的大企業集團。例如,燕啤酒收購惠泉啤酒實現同行業強強聯合,收購后擴大了市場份額,提高了兩家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和獲利能力,鞏固了燕啤酒的行業龍頭地位。
(2)促進集團公司對內部資源的整合,減少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
由于公司上市前改制不徹底,相當部分的企業脫胎于集團公司,在資產、業務、人員、財務、經營管理等方面均不獨立,導致企業經營不獨立。企業通過向集團公司購買相關資產和業務,或者集團公司通過吸收合并企業的方式實現整體上市,使集團公司與企業相同或相關業務進行整合,有效地提高了公司的整體運作和管理水平,降低了集團公司與企業之間人為操縱利潤的可能,使企業的業績更加真實,有利于企業做大做強。
(3)促進企業進行業務結構調整,實現產業轉型。
企業通過出售低效或不具有發展潛力的資產,盤活存量資產,將資金投入到有發展前景的項目,或通過收購其他企業進入新的產業領域,從而實現產業結構的調整。
(4)通過脫胎換骨式重組,提高企業質量,降低證券市場風險。
部分企業因為體制或歷史遺留問題,在上市之初就有這樣那樣的包袱;還有些上市后因為行業或經營原因出現虧損,影響證券市場的發展。企業通過與重組方進行資產置換,對公司進行股權結構、資產結構、產業結構等一系列調整,清理了不良資產和債務,置入了優良資產,突出了主營業務,提高了企業資產質量,解決了公司面臨的退市風險,保護了會公眾股東的合法權益,化解了證券市場風險。
(5)活躍證券市場,促進市場創新。
企業重組一直是資本市場的熱點和亮點,重組的方式多種多樣,通過合并、要約收購、發行新股購買資產等一系列創新安排所進行的企業業務整合和擴張,極大地活躍了證券市場,為實現資本的合理流動和資源的有效配置開辟了多樣的途徑。
債務重組,是指由于債務人經濟困難,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法院的裁決同意債務人修改債務條件的事項。債權人債務重組損失包括:
1.以低于債務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某項債務的,債權人應將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與收到的現金之間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失。
2. 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權人應當對接受的非現金資產按其公允價值入賬,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接受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當期損失.
3.債務重組采用債務轉為資本方式的,債權人應當將享有股份的公允價值確認為對債務人的投資,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股份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失.
4.債務重組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的,債權人應當將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的債權的公允價值作為重組后債權的賬面價值,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重組后債權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當期損失.
債務重組對債務人財務有哪些影響
債務重組對債務人財務有哪些影響:
1、可使債務人的負債減少,從而降低債務人的資產負債率。但資產負債率的降低,并不是正常償債的結果,而是由于債務人與債權人達成協議或法院的裁決,分擔了債務人的部分經濟負擔,并不意味著企業償債能力的增強,因為,債務重組并沒有增加債務人的資產總量,也沒有增加資產的變現能力。
2、可使債務人所有者權益增加。
債務人在債務重組過程中會獲得以下兩種收益:債務重組收益;資產處理收益?!镀髽I會計準則—債務重組》規定:
(1)以現金清償某項債務的,債務人應將債務重組的賬面價值與支付的現金之間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
(2)以非現金資產清償某項債務的,債務人用于抵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的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之和與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或直接計入營業外支出。
(3)債務轉為資本的,債務人應獎應付債務的賬面價值與債權人放棄債權而享有股權份額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
(4)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的,小于重組債務賬面價值時,債務人應將重組應付債務的賬面價值減記為將來應付金額,減記部分作為資本公積;大于或等于重組債務賬面價值時,暫不作處理。由此可見,由于債務重組過程中,債務人不確認重組收益,債務重組并沒有改善債務人的產品質量、銷售渠道、經營管理等影響企業盈利能力的根本因素。
3、能夠減輕債務人的未來財務負擔。
《企業會計準則——債務重組》規定,債務重組可通過修改有關債務條件來實現,如減少債務本金、減少債務利息等。負債是企業的未來經濟負擔,負債本金和利息的減少就是減輕了債務人未來的經濟負擔,降低了企業未來的財務費用,從而降低資產使用成本。
4、導致所有者權益的結構變化,影響未來利益分配關系,從一定意義上講會導致實收資本或資本公積虛增。由于債務重組可采取將債權轉換為產權的方式進行,這個過程只是負債與所有者權益的轉換,并沒有實際新增企業資產,而新資產的注入恰恰是面臨財務困境的債務人所迫切需要的。負債轉化為所有者權益,導致企業實收資本或資本公積增多,使債務人的原所有者權益結構發生變化,將影響到企業未來利益分配關系,所以負債與所有者權益的轉換應征得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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