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布新政:從2014年3月1日起營業執照不需要年檢了,所以過期也是沒有關系的。
營業執照上記載的經營期限到期的,應向原工商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以下文件、證件: 1. 變更登記申請書; 2.《指定(委托)書》; 3.《營業執照》正、副本; 4.同意營業期限變更的決議; 5. 修改后的企業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不會罰款的。
個體工商戶的年度檢查叫驗照,不是“年審”。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個體工商戶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辦理年度驗照的,由登記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銷營業執照。”
以及根據《個體工商戶驗照辦法》第八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驗照中發現有下列情形的,應當依法做出處理:個體工商戶在規定時間內未申請驗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告知,責令限期申請驗照。”
所以個體工商營業執照逾期驗照沒有任何罰款的規定。
擴展資料
已經沒有年檢的說法,統稱為網上年報。
企業需要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公示。
在我國實行多年的企業年檢制度畫上句號。國家工商總局對外宣布,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對領取營業執照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來華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及其他經營單位的企業年檢。
根據國務院新近出臺的《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企業年度檢驗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個體工商戶驗照也將建立符合個體工商戶特點的年度報告制度。2013年12月,工商總局已發文暫停了個體戶驗照。
據悉,下一步將推行全國統一標準規范的電子營業執照。工商總局對此解釋說,傳統的“重審批輕監管”將轉變為“寬準入嚴監管”,這將推動政府管理方式由事前審批為主,向事中、事后監管為主轉變,更加有利于形成寬松準入、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國家工商總局企業注冊局局長周石平介紹說,出于社會治理的需要,并非任何場所都可以注冊為住所,例如注冊登記的住所是違章建筑或危險建筑,就可能造成住所的合法性問題和嚴重的安全隱患;注冊登記的住所是民用住宅的,經營者的經營活動可能擾亂鄰里生活,造成民事糾紛。“在住所(經營場所)規范管理方面,需要進一步落實政府各職能部門的協同監管責任。”
工商部門將根據投訴舉報,依法處理市場主體登記經營場所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問題。對于應當具備特定條件的住所(經營場所),或者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等從事經營活動的,由規劃、建設、國土、房屋管理、公安、環保等部門依法管理;涉及許可審批事項的,由負責許可審批的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監管。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營業執照
不會罰款的。
個體工商戶的年度檢查叫驗照,不是“年審”。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個體工商戶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辦理年度驗照的,由登記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銷營業執照。”
以及根據《個體工商戶驗照辦法》第八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驗照中發現有下列情形的,應當依法做出處理:(四)個體工商戶在規定時間內未申請驗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告知,責令限期申請驗照。”
所以個體工商營業執照逾期驗照沒有任何罰款的規定。
拓展資料:
《個體工商戶驗照辦法》已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個體工商戶驗照辦法
可以在補報未報年份的年度報告并公示后,攜帶資料前往企業所屬工商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恢復正常記載狀態。
如不及時移出經營異常名錄,今后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銀行信貸、合同簽訂、海關通關、企業外籍人員工作證件等、、將受到信用約束機制的影響。
擴展資料
四種情形會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一)企業未在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信息;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二)企業未按照工商部門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企業信息;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三)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四)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參考資料:上饒日報-營業執照年檢逾期該怎么辦
1、你可以向當地的工商行政部門申請補報紙質年度報告。
具體參見《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
第十三條 個體工商戶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報送年度報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當年年度報告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其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并于本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第十六條
依照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補報紙質年度報告并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恢復其正常記載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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