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需要準備哪些證據
1.當事人是公民的,應查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聯系電話;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聯系電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2.證明民事法律關系據以發生、變更、消滅等事實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3.確定債權債務數額的證據,比如出借金額,已還款數額等。
4.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① 證明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
② 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等材料的復印件;
③ 事業單位應提交事業法人代碼證;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作為原告的,還須提供其金融許可證。
證明被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營業執照、身份證、護照等證據的復印件;被告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的企業的,應提交其近期工商登記單,被告名稱有變更的,還應提供變更登記單。
5.支持其主張的法律依據:具體法律條文、法規依據等。
6.其他應當由當事人舉證的證據。
訴訟追討債款時需要哪些證據,如何通過訴訟追討欠款
一、訴訟追討債款時需要哪些證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的規定,你在起訴或應訴時應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證據,否則你的主張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將承擔敗訴的后果。以下是你應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證據:
1、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借貸合同等書面證據。沒有書證的,應提供形成債權債務關系的時間、地點、金額,并提供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
2、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擔保人是法人的,應提供法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擔保協議的應提供書面擔保協議或擔保條款。
3、有抵押物的,應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價款數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證明材料。
4、提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
5、關于共同被告的相應證據,如列夫其另一方為共同被告,應提交婚姻關系證明;股東出資不到位、抽逃出資、股東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的的相應證據。
二、如何通過訴訟追討欠款
1、確定被告: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您是否起訴了夫妻雙方;債務人是公司的,股東是否出資不實、虛假出資、過橋出資、抽逃出資,股東有無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給債權人造成嚴重損害的行為,應追加股東為被告。目的在于擴大償還主體,增加償還系數。
2、選擇管轄法院: 債務案件一般由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審理,也可以是被告經常居住地(連續居住一年以上)所在地法院。由于合同產生的債務,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律師指導下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法院,以利于判決的執行。多個被告的,擇其一被告選擇對己方有利的法院。
3、起訴狀:民事起訴狀,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認為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時,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書面訴訟請求。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民事起訴狀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案件的依據。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10條規定:“起訴狀應記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br />明確的被告,主要是基于送達需要考慮,所以要有明確的公司地址、居住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起訴前必須調查或核實準確。
4、支付令:督促程序是指對于以給付一定金錢或有價證券為內容的債務,人民法院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向債務人發布支付令;如果債務人在法定期間內沒有提出異議,債權人可以支付令為根據,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強制執行的簡易程序。
起訴討債提供的證據有哪些
因債權債務糾紛起訴至法院時,應提供與債務案件有關的證據有:
1.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收據、借貸合同等,或者與案件無利害關系的兩個以上證人證明,或者其他證據線索。
2.有保證人保證的,應提供擔保書原件,或者負連帶責任人的基本情況,以及他們現實經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
3.有抵押物的,應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規格、質量及價款數額等到情況的證明。
4.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違反民事合同行為,以及債務人現實經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等。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怎么打官司,打官司討債時要提供哪些證據
您好!
一、怎么打官司
1、首先確保你的債權沒有過訴訟時效:看看借款是什么時候發生的,還款日期是什么時候。法律規定是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如果你在這兩年內沒有起訴,也沒有催款,就過了訴訟時效了,打官司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2、準備好證據:欠條、催款通知等相關證據;
3、寫訴狀:網上有格式的,一般就是寫明原告、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4、如果有條件,可以先調查對方的財產狀況,查到有價值的財產,可以訴前保全,這樣就有保障了;
5、將訴狀和證據遞交管轄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
6、法院受理、立案后,你先預交案件受理費,等待開庭審理;
7、如果法院判決你勝訴了,你們雙方都不上訴,則判決生效;
8、如果對方不在判決書確定的期限還款,你可以在1年內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二、要想打好債務糾紛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必須提供下列證據:
(一)原告(債權人)應提供包括:
1、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如合同、借條、收據、欠條等;
2、自己已履行義務而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如錢款在何日何地通過什么方式交給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歸還,最好能提供與債權、債務人無關系的證明人;
3、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若是單位擔保,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
4、提供有關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原因的證據。
(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證明債務已經履行或者已經發生變更、取消的證據材料。若提供的是帶有偽造、欺騙性質的材料,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準確的法律意見。
如何通過訴訟追討欠款,通過訴訟討債需要有哪些證據
一、通過訴訟討債需要有哪些證據
要想打好債務糾紛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必須提供下列證據:
(一)原告(債權人)應提供包括:
1、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如合同、借條、收據、欠條等;
2、自己已履行義務而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如錢款在何日何地通過什么方式交給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歸還,最好能提供與債權、債務人無關系的證明人;
3、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若是單位擔保,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
4、提供有關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原因的證據。
(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證明債務已經履行或者已經發生變更、取消的證據材料。若提供的是帶有偽造、欺騙性質的材料,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二、追討債務怎么打官司
1、首先確保你的債權沒有過訴訟時效:看看借款是什么時候發生的,還款日期是什么時候。法律規定是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如果你在這兩年內沒有起訴,也沒有催款,就過了訴訟時效了,打官司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2、準備好證據:欠條、催款通知等相關證據
3、寫訴狀:網上有格式的,一般就是寫明原告、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4、如果有條件,可以先調查對方的財產狀況,查到有價值的財產,可以訴前保全,這樣就有保障
5、將訴狀和證據遞交管轄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
6、法院受理、立案后,你先預交案件受理費,等待開庭審理
7、如果法院判決你勝訴了,你們雙方都不上訴,則判決生效
8、如果對方不在判決書確定的期限還款,你可以在1年內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起訴追回欠款,需要關于欠款的電話錄音、短信、聊天記錄等,現在要做的就是盡可能多地收集這類有效證據以形成完整證據鏈,然后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根據提交證據判決對方還款,如果對方不履行法院判決,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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