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擔保表現方式有哪些
債權擔保的方式包括下列幾種:
1.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與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主合同的義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2.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抵押財產的占有,將抵押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
3.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或者將其財產權利交由債權人控制,將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
4.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中,債權人依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5.定金。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民法通則中債權的擔保方式有哪些
保證、抵押、定金、留置。比《擔保法》少質押擔保方式。
債的擔保方式有哪些?
抵押。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抵押財產的占有,將抵押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質押。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或者將其財產權利交由債權人控制,將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中,債權人依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擔保的方式一般有合同擔保和反擔保;合同的擔保方式一般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
(一)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按照約定由保證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債務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財產作為抵押物。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三)當事人一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向對方給付定金。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四)按照合同約定一方占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權留置該財產,依照法律的規定以留置財產折價或者以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因為預付款不是一種在侵權的擔保而是一種買賣義務對即將得到的物品進行支付而不是進行保證
債權擔保是為了保障債的更好的履行,那么債權擔保的方式有哪些呢?抵押?保證?留置?關于債權的擔保方式的問題我們的擔保法中有沒有做出相關的規定呢?現在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分析債權擔保的方式有哪些,幫助您更好的了解我們的債權擔保方面的法律知識。
債權擔保方式有哪些?
擔保方式有5種,如下:
1、保證擔保方式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與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主合同的義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2、抵押擔保方式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抵押財產的占有,將抵押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3、質押擔保方式
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或者將其財產權利交由債權人控制,將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
4、留置擔保方式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中,債權人依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5、定金擔保方式
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為了擔保合同的履行,預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數額的金錢的行為。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以上就是我們的法律中關于債權擔保的方式有哪些的法律問題的解答,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關于這方面的問題,如擔保合同怎么簽訂?擔保合同簽訂的時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呢?擔保合同如何進行公證呢?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這方面的問題,請具體聯系我們,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為您進行專業的法律分析,幫助您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債權擔保與抵押擔保貸款的流程有哪些
機動車債權擔保抵押辦理有哪些程序
債權擔保的相關法律制度規定
擔保的形式有哪五種
擔保有以下幾種方式:
保證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主合同的義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保證人的權利
(1)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享有向主債務人請求償還的權利。其實際清償額大于主債權的,保證人只能在主要債權范圍內對債務人行使追償權。保證人求償權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從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完畢之日起算。
(2)保證人對債權人不享有請求給付的權利。其權利主要為抗辯權和抵銷權。
抵押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抵押財產的占有,將抵押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質押
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或者將其財產權利交由債權人控制,將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
留置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中,債權人依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為了擔保合同的履行,預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數額的金錢的行為。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上述4種擔保方式中,留置是法定擔保方式,即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留置權,無需當事人之間約定。其他4種擔保方式需由當事人之間約定,是協議的擔保方式。
擔保的方式一般有合同擔保和反擔保;合同的擔保方式一般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
擔保方式有五種: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
擔保的有五種方式:保證、抵押、質押、定金、留置; 1、保證是債的擔保方式的一種,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是一種雙方的法律行為;保證是擔保他人履行債務的行為;保證是就主債務履行負保證責任的行為。
2、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抵押擔保需要訂立抵押合同,在抵押合同中,抵押權人是接受擔保的債權人,抵押人是提供抵押物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抵押物是作為擔保債權履行而特定化了的財產。
3、質押擔保是貸款的一種擔保方式,即借款人可以用銀行存款單、債券等權利憑證作為質物交貸款銀行保管,當借款人不能還款時,貸款銀行依法處分質物償還貸款本息、罰息及費用。目前對質物有較嚴格的要求,僅限于銀行存款單、國家債券、國有銀行發行的金融債券及銀行匯票、銀行本票。且銀行存款單必須是此項貸款經辦銀行的存單,且銀行承諾免掛失;憑證式國債僅限于此項貸款經辦銀行代理發行并兌付的國債。
4、定金是指當事人一方在合同成立后或履行前,依照約定向對方支付的一筆金錢,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擔保應注意以下事項: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即使當事人已簽訂了定金合同,如果未實際交付定金,定金合同也不能生效。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5、留置是指債權人因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依法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留置該財產,以留置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留置物,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得到清償。留置權人就留置物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擔保的方式有哪些
抵押。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抵押財產的占有,將抵押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
質押。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或者將其財產權利交由債權人控制,將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
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中,債權人依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擔保的方式一般有合同擔保和反擔保;合同的擔保方式一般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
相關推薦:
合同成立的時間如何確定(合同成立時間的確定辦法是怎樣的)
涉外行政訴訟如何送達(行政案件傳喚送達方式)
最新行政復議法全文(我想要行政復議法全文 謝謝~)
什么是行政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是什么有哪些內容)
保密協議范本是怎樣的(保密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