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發生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相關債權人不得以其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
請問這是為什么啊?依據何在?債權人對合伙企業的債權,實質上是全體合伙人的債務;而合伙企業某一個合伙人對該債權人的債務,只限于該合伙人,如果允許抵銷的話,那么就相當于強迫合伙企業的其他合伙人對個別合伙人的債務承擔責任,因此《合伙企業法》規定,合伙企業中某一個合伙人的債權人,不得以該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
舉例:甲、乙、丙、丁四人出資設立一合伙企業A,甲向戊借款5萬元作為出資。合伙企業經營期間,戊欠合伙企業貨款8萬元,戊認為因為甲欠自己5萬元,而自己欠合伙企業8萬元,其中5萬元就互相抵銷了,只向A合伙企業償還3萬元就可以結清三方的債權債務了。戊的觀點是不正確的。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合伙企業中某一合伙人的債權人,不得以該債權抵銷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所以戊不能以對合伙人甲的債權抵銷對A合伙企業的債務。
因為這是債權的相對性,也就是說你只能要求你的債務人履行債務,而不能要求債務人的其他關系人履行債務。反言之,你的抵消主張成立的話,合伙企業的其他合伙人也要為這筆債務承擔責任,這對其他合伙人不公平,損害了他們的合法權益。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合伙企業財產的相對獨立性和完整性 這句話如何理解阿??
1,財產相對獨立性。a,合伙企業因合伙事務或非合伙事務獲得的財產屬于合伙財產,而合伙企業財產是合伙人共同共有。
b,合伙企業債務抵銷禁止以及代位權行使限制。合伙人發生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相關債權人不得以其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
c,合伙財產份額質押限制。非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不得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否則無效 ,行為人對第三人進行賠償,性質為締約過失責任。
2,完整性。合伙企業進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
如有誤,請糾正
合伙企業的債務要怎么承擔
1,應該先由企業財產去履行債務。
2,然后,由普通合伙人對企業負無限責任;普通合伙人之間負連帶責任。
合伙企業法
第三十八條 合伙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
第三十九條 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 合伙人由于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四十一條 合伙人發生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相關債權人不得以其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
第四十二條 合伙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的,該合伙人可以以其從合伙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伙人的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全體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伙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為該合伙人辦理退伙結算,或者辦理削減該合伙人相應財產份額的結算。
合伙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伙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合伙人應當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根據《合伙企業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相關推薦:
經營執照辦理(營業執照怎么辦)
如何解除合同協議(如何解除合同)
股權變更協議(公司股份轉讓合同協議書5篇)
汽車抵押貸款合同(車輛抵押貸款合同)
威脅恐嚇怎么處理(威脅恐嚇他人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