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轉讓有什么區別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將其股東依法轉讓人他人的行為;而資產轉讓是資產所有人對其資產進行處理的經營管理行為。
股權轉讓與資產轉讓的區別:
一、轉讓的客體不同。
資產轉讓的客體為資產,股權轉讓的客體為股份。
二、來源不同。
資產來源于三個方面,即股東(出資人)對于公司投入的資本金、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積累的和通過舉債所獲得的資金來源。股權則不同,它只存在于公司中,不是公司制企業就不存在股份。股權轉讓所轉讓的是股權,資產轉讓所讓渡的是資產。就資產而言,與其說是一個法律概念,不如說是一個經濟學概念。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機器設備、現金、土地使用權等。就一個公司或者企業而言,資產來自于兩個方面,一是股東出資形成的公司資本,二是企業經營過程中獲得的財產,他是一個整體的概念。而股權只存在于公司中,非公司制企業不存在股權。
三、交易的主體不同。
資產的所有者是公司,股權的所有者是股東。公司有權轉讓屬于自己的資產,而不能轉讓屬于公司股東的股權,否則就是侵犯股東權利的行為。相應地,公司股東只能轉讓自己擁有的對公司的股份,不能轉讓公司的資產,否則就是股東對公司權利的侵犯。因為股東在投資設立公司時就已經把財產所有權交付給公司,以喪失對該財產的所有權獲得股權。公司一旦注冊成功,就成為一個與公司股東完全不同的獨立的民事主體,具有獨立的人格,它與公司的股東是平等關系。
三、是否需要繳納營業稅不同。
一旦轉讓活動被認為是資產轉讓,就應繳納營業稅,而如果被認定為股權轉讓,則不需繳納營業稅。因此,一項交易被認定為資產轉讓還是股權轉讓,對于公司或者個人來說利益攸關。尤其是一些巨額的交易,營業稅可能高達幾百萬元之巨。因此,資產轉讓不能等同于股權轉讓,必須明確轉讓性質。而在工商部門也只可辦理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
四、獲得的權利不同。
資產收購獲得是對企業全部資產的實質性經營權,即資產收購交易完成后,收購企業對向被收購企業已收購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存貨、存貨等可直接或派人組織實施生產經營活動,并對所經營的資產享有絕對的處置權;而股權收購購買的是對被收購企業資產的擁有或控制權,收購企業不直接參與被收購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對其財產也沒有直接的處置權。
五、承擔風險的方式不同。
資產收購完成后收購企業直接組織或參與被收購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承擔和處理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一切風險活動,如采購風險、銷售風險、資產儲備風險、運輸風險、決策風險、投資風險、納稅風險等等。股權收購只承擔投資收益風險,在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上也遠遠不如實施資產收購的企業。
六、在利益分配中所處的地位不同。
資產收購完成后收購企業是被收購企業的經營者和管理者,同時也是被收購企業經營成果的直接分配者,而股權收購完成后,收購企業不直接參與管理,除持股比例達到一定比例并出任董事長外,一般均是被動地接受經營成果的分配。
七、會計核算運用的科目不同。
對于資產收購不論是采取股權支付、還是非股權支付或者采用兩者相結合的支付方式,對收購的資產都應按資產收購清單中的交易資產名稱設置會計科目進行核算,如: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生物資產、原材料、庫存商品、銀行存款、現金、以及應收應付款項、長期股權投資,等等。而股權收購不論是采取股權支付、還是非股權支付或者采用兩者相結合的支付方式,對收購的股權一律通過“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核算。
股份轉讓和股權轉讓的區別是什么?
是不是一回事?股份就是股權。
擁有股份應有的權力叫做股權.
股票轉讓和股權轉讓有什么區別
1.股權轉讓與股票轉讓的區別:股權不同于股票,股權轉讓不征收流轉稅,這里對于企業和個人是一樣的。
2.企業股權轉讓,按轉讓收入減去投資成本和涉及的印花稅,并入所得額。
3.個人股權轉讓,按轉讓收入減去財產原值和合理稅費的余額確定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計征個稅。
4.個人轉讓債券和股票,不是轉讓股權,按財產轉讓所得計征個稅,按轉讓收入減去財產原值和合理稅費的余額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轉讓債券和股票,繳納營業稅及其附加。按轉讓收入減去購入成本和涉及的相關稅費,并入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
5.對于個人所得稅方面:
取得的股票股利,以派發紅股的股票票面金額為收入額,按照“股息、紅利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如果分得的股息屬于境內上市公司的,暫減按50%計入個人應納稅所得額,如果屬于非上市公司或境外公司的,按照稅率20%征收。
轉讓境內上市公司的股票,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轉讓非上市公司或境外的股票,按照“財產轉讓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6.對于企業所得稅方面:
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征企業所得稅。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7.“符合條件”
(1)居民企業之間——不包括投資到“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非居民企業”;
(2)直接投資——不包括“間接投資”;
(3)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個月)以上取得的投資收益。
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稅收益。該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相關推薦:
合同要約的失效是什么(哪些情況會導致要約失效)
資產負債情況說明(資產負債率高說明什么)
什么是行政復議前置(行政復議前置是什么意思)
傳真是合同的有效形式嗎(合同能傳真嗎)
申請行政訴訟的條件(提起行政訴訟應當符合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