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馬德里商標?
你好,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即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以下簡稱“馬德里協定”)或《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議定書”)的規定,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間所進行的商標注冊。通常所說的商標國際注冊,指的就是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聯盟”是指由“馬德里協定”和“馬德里議定書”所適用的國家或政府間組織所組成的商標國際注冊特別聯盟。截止 2015 年6月5日,馬德里聯盟共有95 個締約方。希望能幫助到你望采納
馬德里商標,即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以下簡稱“馬德里協定”)或《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議定書”)的規定,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間所進行注冊的商標。我們通常所說的商標國際注冊,指的就是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
截止2006年10月23日,馬德里聯盟共有78個成員國(或稱締約方,現時已增至80個),《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1892年4月14日簽訂于西班牙首都馬德里,要求使用的語言:法語。 1989年6月27日,又在西班牙馬德里簽訂了《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規定申請人可以選擇使用英語或法語。
成員國當中的“比荷盧”為比利時、荷蘭、盧森堡三國聯盟的簡稱,實際是三個“馬德里聯盟”成員國,但申請人指定這三個國家保護時,仍按一個國家對待,并按一個國家繳納有關規費。
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是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或《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的規定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間所進行的商標注冊。
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即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以下簡稱“馬德里協定”)或《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馬德里議定書”)的規定,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間所進行的商標注冊。通常所說的商標國際注冊,指的就是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聯盟”是指由“馬德里協定”和“馬德里議定書”所適用的國家或政府間組織所組成的商標國際注冊特別聯盟。截止 2015 年6月5日,馬德里聯盟共有95 個締約方。
申請人到國外申請注冊商標主要有兩種途徑:一種是逐一國家注冊,即分別向各國商標主管機關申請注冊;一種是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
一、辦理途徑:通過商標局申請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有兩條途徑:
(一)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自行向商標局提交申請。
二、辦理步驟
準備申請書件→向商標局國際注冊處提交申請書件→根據《收費通知書》的規定繳納注冊費用→領取國際注冊證
三、申請材料
所需材料清單:
(1)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書;
(2)外文申請書(MM表格);
(3)申請人資格證明一份,如營業執照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等;
(4)國內《商標注冊證》復印件,或《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5)如基礎注冊或申請的商標在國內進行過變更、轉讓或續展等后續業務,一并提交核準證明復印件;
(6)申請人使用英文名稱的,必須提供使用該英文名稱的證明文件;
(7)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8)指定美國的,一并提交MM18表格。
參考資料:http://sbj.saic.gov.cn/sbsq/mdlsq/201404/t20140428_144330.html
申請馬德里商標注冊所需材料:1.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即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2.國際注冊申請書;3.國內《商標注冊證》復印件》.或《受理通知書》復印件;4.商標圖樣,如是彩色商標還需附彩色商標圖樣;5、國際商標代理委托書;
注冊商標 馬德里申請 是什么意思?
注冊商標 馬德里申請 是什么意思? 商標的馬德里注冊的步驟如下:
1.準備申請書件 → 向商標局國際注冊處提交申請書件 → 根據《收費通知書》的規定繳納注冊費用
2.向國家工商總局提出申請
商標局收到手續齊備的申請文件后,即登記申請日期,編申請號,計算申請人所需繳納的費用,向申請人發送《收費通知單》
3.申請人接到《收費通知單》后,應盡快按數額繳納費用,商標局只有在收到如數的匯款后,才會向國際局遞交申請。如若兩個月后商標局仍未收到匯款,便會將此申請文件及其它附件一并退還申請人,不再保留申請日期和申請號。
注意:
國際局如在商標局收到國際注冊申請之日起,兩個月之內收到商標局遞交的商標注冊申請,商標局的收文日期便是國際局的收文日期,也就是該商標的國際注冊日期;如國際局在兩個月之后收到該申請,國際局則將國際局收到該申請的日期作為收文日期和國際注冊日期。
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流程
1、提交
提交申請之中商標局國際處
2、審查
國際處進行形式審查
3、提交國際局
國際處形式審查通過后提交國際局進行形式審查
4、頒發證明
如果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手續完備,大約需要6個月左右,國際局可頒發商標國際注冊證明(效力相當于國內的受理通知書)
5、指定國審查
國際局將申請傳至指定保護的國家,各國依當國法律進行審查
6、指定各國核準保護
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時指定國的各保護國家,將根據各自的國家法律決定是否予以保護。
馬德里國際商標申請:
馬德里國際商標申請,是指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馬德里協定)和《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馬德里議定書)及《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及該協定有關議定書的共同實施細則》(共同實施細則)規定辦理的商標國際注冊。
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或《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即馬德里體系)的規定,該體系成員國的自然人和法人,通過本國商標行政主管機關或其指定的代理組織,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的國際局提交商標注冊申請,請求在其他成員國取得商標法律保護(即領土延伸);國際局審查后,在《國際注冊簿》上登記,在《國際商標公告》上公告,然后發給申請人商標國際注冊證的一系列活動。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第四條第一項的規定,商標國際注冊生效后,商標在每個有關締約國的保護標準,應如同該商標直接在那里注冊一樣。這可以理解為商標國際注冊成功后,該商標即在申請領土延伸的國家進行了注冊,取得了商標專用權并受到法律保護。
通常所說的商標國際注冊,指的就是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
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是指根據 1891年4月14日于西班牙首都馬德里簽定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以下簡稱 “馬德里協定”)或根據1989 年6月27日在馬德里通過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及其共同實施細則建立的馬德里聯盟成員國間的商標注冊體系。
截止2003年12月31日,馬德里聯盟共有75個成員國(或稱締約方)。
一、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的特點
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的特點就是省力、省時、省錢,商標注冊提交一次申請,使用一種語言交一次費用,一年之內完成。
1、 省力:聯盟成員國的商標主管機關直接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國際局辦理商標國際注冊事宜,不需要委托國外的代理組織代為申請。
2、 省時:各成員國約定商標審查必須在一年 / 一年半內(協定國家一年內 / 議定書國家一年半內)完成;否則,則申請商標在該國自動獲得保護。
3、 省錢:繳納以瑞士法郎計算的統一的規費,不需要到成員國內每個指定保護的國家分別繳納費用。國際注冊費用低于分別到每個國家注冊的費用。
二、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人資格
中國申請人提交商標國際注冊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在中國設有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所;或
2、 在中國設有住所或總部;或
3、 具有中國國籍,包括臺灣同胞及中國在各地的僑民。
三、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條件
中國申請人提交商標國際注冊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根據《馬德里協定》提交注冊申請(指定國家為協定國家):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必須是經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
2、 根據《馬德里議定書》提交注冊申請(指定國家含純議定書國家):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必須是經商標局受理注冊申請,或者核準注冊的商標。
3、 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內容必須與申請人在國內注冊的商標內容完全一致,所指定使用的商品應與國內注冊的商品相同或不超過原注冊的商品范圍。
四、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手續
申請手續由中國商標局向國際局統一辦理。商標國際注冊的申請手續,須經申請人向中國商標局提出,由中國商標局向設在瑞士日內瓦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統一辦理注冊。國際局不受理單個企業的自行申請。
五、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程序
商標國際注冊的日期,以國家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的日期為準。商標局在申請手續齊備的情況下,編寫申請號,將申請書件寄達國際局。如果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手續完備,大約需要3-4個月的時間,國際局可發商標注冊文件。
申請中指定的各保護國家根據各自的國家法律受理審查申請。若申請保護的商標(即延伸保護的商標)在提出申請之日起一年 / 一年半內(協定國家一年內 / 議定書國家一年半內)被指定保護的國家駁回,申請人可根據該駁回的國家法律,委托代理組織進行申訴。若在上述一年 / 一年半期限內申請未被駁回(即未收到由駁回通知),則商標視為自動獲得保護。
六、注冊有效期及續展:國際注冊商標的有效期限為10年 , 可續展,每次續展保護期為 10 年
注冊馬德里商標
申請馬德里商標注冊,有什么好處?
申請馬德里商標注冊的好處如下:
一,馬德里商標注冊手續簡單
商標申請人一般只需要通過一個機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使用一種語言(法語、英語或西班牙語)、提交一份申請、繳納一次費用(目前只有日本和加納的收費分申請費和注冊費兩次收取)。
就可以向除其原屬國之外的其他所有加入相同條約的締約方提出商標注冊申請,從而免去了分別向這些締約方的商標主管機關使用不同語言、提交不同申請、分別繳費的繁瑣程序。
二,馬德里商標注冊費用低廉
實踐表明,通過馬德里體系申請商標國際注冊比去各國逐一申請商標注冊在費用上更為便宜。申請的國家越多,費用節省得越多。
手續的簡單和費用的低廉還體現在國際注冊申請后的諸多程序當中,比如變更、轉讓、續展、刪減、注銷等申請也只需要提交一份申請、繳納一次費用。
三,馬德里商標注冊可以減少締約方商標主管機關的工作量
商品和服務的分類及商標國際注冊申請的形式審查部分是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以下簡稱國際局)完成的,這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締約方商標主管機關的工作量。
另外,國際局負責國際注冊公告的發行,免除了各主管機關再次公告國際注冊商標的義務。國際注冊規費的收取和分配也是由國際局來完成的,同樣減少了各主管機關的工作量。
關于馬德里商標注冊,歡迎隨時與我們交流。
你好
馬德里商標注冊的優點:
1、費用低:由于馬德里商標包含95個締約方,也就是說申請注冊馬德里商標是可以在其締約方國家中使用,并且都能享受其國家商標權的保護,不需要逐一的像各個國家申請注冊商標,大大的降低了申請注冊商標的成本。
2、時間短:近年來由于申請注冊商標的人士逐年迅猛的增加,導致商標注冊挑戰穩增,注冊商標更是一番周折,申請注冊商標的過程是比較繁雜的,更甚由于在申請過程中商標被駁回注冊商標成功更是遙遙無期了。申請注冊馬德里商標不用周旋于各個國建的申請,申請人在12--18個月左右的時間內,就知道自己的注冊商標在哪些國家是被保護的,只需要提交一次申請即可。
3、手續簡單:減少了不必要的同一商標的重復申請注冊,申請人可以利用一份注冊商標的申請資料就可以制定一個或者是多個國家,在一個或者是多個商品或服務類別上申請商標注冊。
4、商標權廣泛:商標注冊區分地域的,因而商標權也是有嚴格的地域性劃分的,也就說說申請注冊的商標只有在規定的地區或者是國家能得到相關的法律保護,在其范圍之外是沒有法律效力的,通過申請注冊馬德里商標就可以在其通過的國家中受到相關的法律的保護,其商標權的的使用范圍更加廣泛
5、商標使用靈活:申請注冊商標成功之后,該商標就能靈活的在其地區或國家內靈活的使用不會受到限制,同時能更好的入駐相關國家的市場,提前搶占市場
馬德里商標注冊的好處 :
1.成員國都受保護——商標申請人只需要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提交一份申請,繳納一次費用(除日本和加納),就可以向除原屬國之外的其他馬德里體系國家提出商標注冊申請。
2.國家多,費用較低——一般情況下通過馬德里商標注冊比去各國逐一申請商標注冊在費用上更為便宜,在國際注冊申請后,如需變更、轉讓、續展、刪減、注銷等申請也只需要提交一份申請、繳納一次費用。
馬德里國際注冊的優點:
1、省錢:申請人將注冊費用通過馬德里國際局繳納至各國,不需通過各國的代理機構完成,注冊費大大低于逐一國家注冊的費用。
2、省事:申請人可用一份中英文申請書指定一個或多個國家,在一個或多個商品和/或服務類別上申請商標國際注冊。此外,在申請人信息及商標樣稿完全一致的情況下,多件基礎申請可通過一標多類申請馬德里商標。
申請馬德里商標需要準備什么資料?
(1)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書
(2)外文申請書:僅指定純協定締約方,選用MM1表格;指定的締約方如不包含純協定締約方,選用MM2表格;指定的締約方如包含純協定締約方,選用MM3表格
(3)申請人資格證明一份,如營業執照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等
(4)國內《商標注冊證》復印件,或《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5)如基礎注冊或申請的商標在國內進行過變更、轉讓或續展等后續業務,一并提交核準證明復印件
(6)申請人使用英文名稱的,必須提供使用該英文名稱的證明文件
(7)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8)指定美國的,一并提交MM18表格
通過馬德里注冊商標的條件是什么?
我現在準備申請美國商標,不知道直接注冊美國商標和通過馬德里注冊有什么區別?時間、實效、歷時及權益方面有什么區別。再者就是通過馬德里注冊需要具備什么條件。請各位專家能予以幫助解答,謝謝!rnrn 說明:我系中國大陸注冊的公司,在國內已經申請了該商標注冊,但還未到公告期。該商標在美國還沒有實際使用,一直都是OEM的。1.直接申請和通過《馬德里條約》申請本質上沒有區別,唯一的區別是通過《馬德里條約》申請沒有注冊證。
2.通過《馬德里條約》在美國申請商標,需要在國內已經獲得受理通知書,按照您說的情況是符合條件的。
在國內有受理書就可以提交美國申請。
如果通過馬德里注冊,只指定美國,費用大概在7000左右。完全是規費,如果委托代理公司辦理,需要加收服務費用,后期如果有答復審查意見,如果委托律師來答復,費用也比較高。
但美國商標分為未使用,意向使用,已經使用三種類型,在申請過程中可能需要多次答復官方的審查意見,比較繁瑣,你們如果沒有申請經驗,處理起來也比較困難。
建議通過單一國注冊的方式來申請美國商標,這樣手續簡便,可委托代理公司全程代理,答復審查意見也由代理公司全權辦理,比較省心、省力,費用跟通過馬德里也差不多。
分兩部分回答你的兩個問題。
一、通過馬德里注冊商標的條件:在原屬國(即中國)取得商標受理通知書。
二、直接注冊美國商標和通過馬德里注冊的區別:
(1)、時間:前者需時8-15個月;后者需時15-18個月左右。
(2)、實效:均為10年有效期。需要指出的是前者的有效期自商標注冊之日起計算。后者自國際注冊證書上面的國際注冊日起計算。
(3)、兩種方式的申請均可自美國商標數據庫查詢到相關檔案,一經授權均會下發商標注冊證書。
補充:
鑒于尚未在美國進行過實際使用,可基于“意向使用”方式進行申請。
首先,關于馬德里注冊和單國注冊的區別,具體可以參考網站http://www.chofn.com/Business/InternationalTM/Notes.Html
在國內已拿到受理通知,可以提交馬德里申請指定美國。但鑒于目前只是做美國申請,最好直接到美國注冊,除了上邊提到的原因外,還有:
1、美國商品分類與國內不同,且具體規定也與國內迥異,通過馬德里注冊,必須基于國內申請基礎,駁回答復的可能性比較大,會產生額外的費用。費時、費錢。
2、另外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目前只在國內拿到受理通知,并不代表注冊可以成功。如果在馬德里申請提交的五年內國內商標申請被撤銷或無效,馬德里申請也不復存在,雖然可以轉單國,但又需要一筆額外的費用。因此,根據“中心打擊”原則,風險較大。
直接進行美國單國注冊,通過查詢和前期的努力,駁回的可能性很小,可以獲得獨立、穩定的權利。
僅指定一國可不通過馬德里注冊。
1.單獨申請好處在于不受國內商標的影響,您的商標已經獲得受理書,可以通過馬德里途徑,但是一旦國內商標通不過,則馬德里申請必須轉為單獨申請。
2.馬德里途徑最大的優點在于費用低廉,一份申請可以指定多個國家。缺點在于其不穩定性。時間上來說是單獨申請比較快。
3.馬德里申請,指定除純協定的幾個國家外需要商標注冊證書外,其他國家只要在國內拿到受理通知書即可。
4.美國商品分類同中國的不同。通過馬德里途徑在美國成功注冊比較困難。故建議單獨申請并委托代理公司辦理。
直接向美國專利局提出申請和通過馬德里國際申請在時效、權益方面基本一樣。 只不過向美國專利局提出申請的費用相對于馬德里國際申請可能稍微低一些,如果同時通過馬德里國際申請指定多個國家,如美國、韓國、日本的話,費用相對更低。 你在國內已經申請了商標,則可以通過馬德里提出國際申請指定美國。美國的商標申請了須在5年以內實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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