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才是受版權保護的作品?
在今年新修訂的著作權法草案中,第三條明確指出: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版內具有獨創性權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
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美術、建筑作品;攝影作品;視聽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計算機軟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作品,是著作抄權法的客體,襲《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筑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影的方式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上述范圍內的作品,應符合以下三個要素,才能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一、須有文學、藝術或者科學的內容;
二、須有獨創性;
三、須能以物質的形式固定下來。
作品必須符合以上三個要素,否則不成其為作品。
美術作品的范圍如何界定版權?
美術作品的范圍如何界定版權?真正意義上可以作為美術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的,是指實用藝術品中那些圖案和色彩在設計上有獨特性,并且具有一定美感的。再進一步說,如果作品符號專利規定的話,還能申請專利,進行版權登記。美術作品的范圍如何界定版權那么,美術作品的定義是什么呢?它是指我們生活意義上的立體的或者平面的造型藝術作品,呈現的形式一般是以繪畫、書法和雕塑等在紙條、色彩或其他方式構成。說的再通俗點呢,那些身邊熟悉的油畫、山水畫、素描、書法等平面作品,還有圖章、玉雕、石像等三維立體的藝術作品。一、特殊性不同于一般作品,實用藝術作品因兼具實用性和藝術性兩個內容,而著作權法保護的只是其藝術性的部分,或者是作品在造型、設計或者色彩等藝術性創造中所付出的智力成果,而實用性功能其實是不作為著作權保護的部分。二、獨一性實用藝術作品,一般來說,那些實用性和藝術性分離的作品,不論任何國家,在相關的法律條文和規定中,都保留對藝術性原則的最高保護性,而將實用性粘連在實用性范圍之內的作品,相反在著作權的保護中會相對削弱一些。三、高度化具有實用藝術的美術作品,應該說表現了作者一定的獨特想法和構思,在藝術的認知范圍內,它的界定高于普通的美術作品,也就是說,必須達到了一定高度的獨創性個性,才能在一定程度滿足藝術性這一要件。
哪些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
著作權的對抄象是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
著作權保護對象的具體作品有: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筑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不受保護對象:
一、不具備作品實質條件,主要有歷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二、為保護國家或社會公眾利益的需要,不適宜以著作權法保護
(一)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二)時事新聞(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著作權法和本條例中的時事新聞,是指通過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報道單純事實消息。)
作品特征:
一、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現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
二、作品應當具有獨創性;
三、該表現形式屬于文學、藝術和科學范疇。
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專會科學、工程技術等屬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筑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ps: 值得一提的是,即便在我國該作品不允許流通,也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比如,蒼井空的電影。
應是首次發來表的一切文學藝源術作品,包括文學、藝術、科技領域的一切作品,比如圖書、講課、演講、講道、戲劇、舞蹈、樂曲、電影作品、圖畫、建筑、雕塑、攝影作品等。
另外還包括“演繹作品”,即翻譯、改編、樂曲整理以某一文學或藝術作品的其他改造,只要不損害原作的著作權,這種改造就得到與原作同等的保護。
這是受保護的作品的類型,對于這里的“作品”是有原則要求的,比如原創性、排他性等。
像新聞這種就不屬于。
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有以下特征:
1. 具有獨創性
作品必須是作者創作的智力成果,而不是抄襲剽竊他人的。創作,是一種腦力勞動、智力活動,能直接產生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著作權法中作品的獨創性、和專利法中的創造性的要求有所不同。專利法中的創造性,要求必須具有新穎性,甚至要求必須是首創的。著作權法中作品的獨創性,只要是自己創作的,是表現自己思想觀念和感情的智力成果,該作品的水平即使低于已經出現的同類作品的水平,但只要自己創作的,就應認定具有獨創性。
2. 屬于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的成果
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是一個十分廣闊的領域,可以容納所有的智力成果,但體力勞動的成果不屬這一領域。
3. 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
著作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它的客體(作品)不同于有形財產權的客體具有一定的外在形狀、占有特定的空間。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是指作者所表達的思想、感情、觀念的成果,而不是這些思想感情、觀念的載體。但是,作品又必須附著于一定的載體,以一定的形的載體固定、記錄下來,并且這種形體可以被大量復制。
4.作品不違反法律
依法被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即便具有上列三特征,也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例如違反我國憲法、法律,內容反動或者淫穢下流的作品,無論是否符合前三個特性,均不能構成受著作權法律保護的客體。認定一部作品是合法,除憲法以外,出版法是主要依據其他法律也可以成為依據。
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的條件有哪些?
c歷法通用數表
依據如下:
第二條
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內,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容法享
有著作權。
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
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
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
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
(四)美術、攝影作品;
(五)電影、電視、錄像作品;
(六)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
(七)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條
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護。
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第五條
本法不適用于:
(一)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
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二)時事新聞;
(三)歷法、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著作權法及其實施條例沒有明確規定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實質性條件,而僅僅是對作品的含義以及受保護的作品種類進行了規定,并明確排除了不保護的對象。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及相關理論,一般認為,作品要獲得著作權法的保護,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獨創性。
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對作品的定義,要構成作品,就必須具有獨創性。獨創性又稱原創性,是指作品是由作者獨立創作的,是作者獨立思考和勞動的產物,即在選擇和安排文字、情節、音符、顏色、畫面、造型等方面是作者獨立完成的而不是抄襲他人的。這就意味著,抄襲而成的作品,因不具備獨創性,所以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作品的獨創性是指作品表現形式上的獨創性,而不是指作品內容上的獨創性。一件作品,盡管其內容與其他作品相同,但只要其表現形式是由作者獨立創作而成的,即可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例如,張悲鴻獨立畫的馬與徐悲鴻畫的馬都同樣具有獨創性,受著作權法的保護。
作品的獨創性不同于專利法上的創造性。作為發明取得專利權的實質條件之一,創造性是指該發明成果與現有的技術相比是前所未有的,并且在技術上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而著作權法所要求的作品的獨創性是指作品系由作者獨立完成,是作者獨立思考、獨立工作的成果。換言之,著作權法只要求作品是獨創的,而是否首創的則在所不問。據此,即使兩件作品內容完全一樣(當然,客觀上不可能存在兩件完全相同的作品),只要是作者獨立創作完成,兩件作品都可以獲得獨立的著作權。
2合法性。
作品僅有獨創性尚不足以使其獲得著作權的保護,作品要獲得著作權保護,還必須具有合法性。合法性是指作品的內容必須是合法的,沒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合法性并非作品的構成要素,但它是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前提條件。
《著作權法》第4條第1款規定: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護。此規定表明,受著作權法保護的智力成果不但要具備作品的一般條件,而且須以合法性為前提,對于法律禁止出版、傳播的反動、淫穢作品,著作權法不予保護。
《著作權法》第4條規定的合法性僅指作品的內容本身應當是符合國家關于出版方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不涉及作品是否侵犯他人的著作權的問題。一般認為,合法性不僅要求作品內容本身沒有反動、淫穢等內容,而且不能有侵犯他人著作權的情況。如果作品完全是侵犯他人著作權而創作的,不僅不能享有著作權,而且應當承擔侵犯著作權的責任;如果作品中部分內容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而整個作品具有獨創性,可以就這些沒有侵權且具有獨創性的內容享有著作權。
【相關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2001修正)
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筑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條 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護。
著作權人行使著作權,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有哪些
著作權分別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內藝、舞蹈、雜技藝容術作品;美術、建筑作品;攝影作品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計算機軟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我們寫出來的都屬于著作權的范圍內,那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包括哪些?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這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包括哪些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四)美術、攝影作品;(五)電影、電視、錄像作品;(六)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七)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八)計算機軟件;(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我國著作權法所稱來的作品,是指文學、源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作品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獨創性,即作品必須是由作者通過獨立構思和創作而產生。具有獨創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
(2)可復制性,即指可以通過印刷、復印、臨摹、拓印、錄音、錄像、翻錄、反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無論采用什么復制方式以及復制多少作品,均不會改變作品的內容。
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法享有著作權。
所保護作品的形式,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筑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有明確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條 中國公民、法人專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屬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根據其作者所屬國或者經常居住地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
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未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國際條約的國家的作者以及無國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國參加的國際條約的成員國出版的,或者在成員國和非成員國同時出版的,受本法保護。
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筑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作品,是著作權法的客體,《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版式創作的文學權、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筑作品;五、攝影作品;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影的方式創作的作品;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計算機軟件;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上述范圍內的作品,應符合以下三個要素,才能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一、須有文學、藝術或者科學的內容;二、須有獨創性;三、須能以物質的形式固定下來。作品必須符合以上三個要素,否則不成其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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