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瓊瑤訴于正侵權案件”作出終審判決:駁回各被告上訴請回求,維持原判。該侵權案瓊答瑤勝訴,于正被判公開道歉,并停止傳播《宮鎖連城》,五出品方被告共計賠償500萬元。
判決主要內容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一審案件受理費人民幣十四萬三千六百六十五元,由陳喆(瓊瑤)負擔四萬三千三百六十五元(已交納),由余征(于正)、湖南經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萬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東陽星銳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共同負擔十萬元(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交納);二審案件受理費人民幣四萬六千八百元,由余征、湖南經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萬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東陽星銳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共同負擔(已交納),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2015年12月18日,瓊瑤《梅花烙》著作權維權案終審落幕,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一錘定版音:駁回各被告上訴權請求,維持原判。該侵權案瓊瑤勝訴,于正被判公開道歉,并停止傳播《宮鎖連城》,五出品方被告共計賠償500萬元。
2014年上半年,電視劇《宮鎖連城》熱播。臺灣女作家瓊瑤在4月發文指出,該劇是編劇于正抄襲她的作品《梅花烙》,于正對此予以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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