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一份《專利權轉讓合同》模版,請大師們幫忙,謝謝!
直接百度“專利權轉讓合同”就能找到。
網址里面有sipo.gov的就是國家知識專產權局官網的。屬
http://www.sipo.gov.cn/bgxz/zlglbg/doc4.doc
轉讓方: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代理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廠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鑒于轉讓方合法擁有一項非職務發明創造,同意將已取得申請號的申請發明專利的專利申請權有償轉讓給受讓方_________。
鑒于受讓方_________愿意接受轉讓方_________發明專利申請權,實施本合同已申請發明專利技術,并同意支付費用。
雙方認為,本合同專利申請權的轉讓,有助于發明專利的申請和已申請專利技術的實施,發揮其經濟的和社會的效益。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下述內容達成協議:
第一條 轉讓方將_________發明專利申請權有償轉讓給受讓方。
發明創造的名稱:_________
申請日:_________申請號:_________
第二條 本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簽字后,雙方向中國專利局填報《專利申請權轉讓申報書》,申請本發明專利的權利歸K廠所有。
第三條 本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簽字后10天內,轉讓方將_________發明專利申請文件全套交付給受讓人。
第四條 本合同簽訂后,專利發明申請后專利權授予前,一切申請專利事宜由受讓方辦理,轉讓方協助。
第五條 本發明申請專利公告后,如第三方提出異議,由受讓方和轉讓方共同陳述意見,如因轉讓方無權申請專利而被駁回,則由轉讓方承擔申請專利所發生的費用;如因其他原因被駁回,已發生的一切申請專利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本專利申請不管何種原因被中國專利局駁回,則轉讓方退回已收取受讓方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 本發明專利申請授權后,專利權歸受讓方所持有,轉讓方是本專利的發明人,享有發明人的一切權利。
第七條 受讓方支付轉讓方發明專利申請權轉讓費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生效后10天內一次付清。
第八條 本發明專利申請授權后,由受讓方自己實施專利或許可他人實施專利,所獲得利潤或收取的使用費,按發給職務發明的發明人的獎金和報酬發給轉讓人。
第九條 本合同簽訂后,受讓方支付給轉讓方已發生的專利申請和專利申請代理費用_________元。
第十條 受讓方如未能按期向轉讓方支付專利申請權轉讓費、專利申請費和專利申請代理費,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部分款額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本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經中國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后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七份,雙方各執三份,提交中國專利局一份。
第十五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簽訂。
轉讓方:_________(簽章) 受讓方: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 百度 搜一下就有了 。
高分!請大家幫忙擬一份購買軟件的合同
公司準備購買一款收費軟件我看了賣方(軟件公司)給的合同感覺很多地方都有空子,比如只提供遠程技術支持公司電腦不得上網、上門實施安裝費用另算等等請大家幫忙擬一份購買軟件的合同,側重于售后讓對方沒地方鉆空子,謝謝!1,具體要請律師幫你起草或審核。
涉及到具體的利益 建議委托當地律師 有針對性的修訂合同條款。
參考 應用軟件產品購銷合同文本
供方:
需方:
經友好協商,供方需方提供《數字化物業管理信息系統》(單機精英版),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 供貨:供方必須在需方合同簽定之日起兩天內將《數字化物業管理信息系統》(單機精英版)所包括的應用軟件產品(650M光盤為介質)運輸至需方指定地點。
二、 安裝:供方負責為需方安裝《數字化物業管理信息系統》(單機精英版)的一切相關軟件。供方必須保證提供的應用軟件產品能正常、安全、穩定地運行,而且必須提供該應用軟件產品所有的操作手冊以及使用說明書等所有相關資料。安裝工作應運抵后即時完成。
三、 調試:供方在對《數字化物業管理信息系統》(單機精英版)的安裝工作結束后,必須立即開始對該應用軟件產品進行調試并協助需方進行初始化工作,調試工作所需的設備由供方自行解決,供方在需方工作現場對本次合同所提供的應用軟件產品進行調試時,需方應盡量配合供方的工作并提供方便。調試的內容包括系統的可操作性、可使用性。
四、 培訓:供方在應用軟件產品調試工作完成后即開始進行培訓工作。培訓工作的地點可有供需雙方協商,原則上一般設在需方的工作場所。供方將為需方提供一次免費培訓,若需方需要供方繼續提供培訓服務,則需向供方現場即時支付100元人民幣/課次的培訓費。
五、 維護:在《數字化物業管理信息系統》(單機精英版)合格驗收之日起,供方必須對該應用軟件產品提供終身電話技術支持以及三個月內兩次上門的免費維護。供方在接到需方的上門維護通知后,若無特殊情況必須在24小時內趕到現場維護。超出約定維護期后,需方若需要上門維護,須按照每次50元人民幣的規定即時向上門維護人員支付維護費用。
六、 版權:供方必須保證提供給需方的《數字化物業管理信息系統》(單機精英版)是供方擁有獨立版權的正版軟件,該系統的版權以及相關知識產權完全歸屬供方,使用權屬需方。未經供方許可,需方不得出售和轉讓該系統,并且不得在本合同范圍以外的其他地方使用該系統,也不得翻制出版隨附的“用戶手冊”等相關資料。供方如發現需方發生了上述行為,供方有權對需方提出索賠。
七、 結算:本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壹仟元整(1000.00),需方支付的方式為人民幣現金或支票。需方須在供方將貨物送抵上門時即一次性支付給供方本合同的全部合同款項。
八、 其他:
1、 違約責任:
因供方原因造成《數字化物業管理信息系統》(單機精英版)不能正常運行或其他不符合該合同的約定事項,一切責任由供方承擔。
需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要求執行合同款項,否則供方有權收回產品的使用權并停止相應服務。需方在使用過程中應嚴格按照供方提供的操作規程進行日常操作,如因操作不當或疏忽造成工作數據丟失等責任事故,供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仲裁委會員申請仲裁或向沙坪壩區法院提起訴訟。
3、 本合同由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方 需方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地址: 地 址:
負 責 人(簽字): 負 責 人(簽字):
經 辦 人(簽字): 經 辦 人(簽字):
電話: 電話:
簽 訂 時 間: 簽 訂 時 間:
委托律師起草
我想和朋友合伙開一家裝飾公司,我想求一份合作的協議書,請大家幫幫忙,發個范本!謝謝,高分追加!!!
我想和朋友合伙開一家裝飾公司,我想求一份合作的協議書,請大家幫幫忙,發個范本!謝謝,高分追加!!!! 因為本人剛剛辭職,打算和好友合伙創業,需要擬寫一份合伙協議,于是從3月30日至4月5日,花29小時25分總算完成。有幾點感想:
1、 網絡真是個好東西,你了解得越多,就越會感覺不知道的更多。
2、 時間太不夠用了。
3、 專注做事,一旦完成挺有成就感的。
4、 給別人打了多年工的經歷恍若前世,現在的我,自由的灑脫和危機的窒息在身上矛盾交纏。
現附上本人擬寫的合伙協議,完全是按照《合伙企業法》進行了編排,個人覺得是比較嚴密完整的。個別地方涉及個人信息會有刪除,不過不影響整體,希望對你能有幫助。
合伙協議
甲乙丙叁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伙企業設立
(一) 合伙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 住所: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 住所:
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 住所:
(二)合伙企業名稱、經營項目和范圍、法定地址和合伙宗旨
甲乙丙叁方自愿合伙成立 ,生產經營 ,公司地址在 。合伙宗旨: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肝膽相照、精誠團結、同舟共濟、共創輝煌。
(三)合伙期限
1、. 合伙期限暫定為__年,自叁方代表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 本協議到期后,叁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也可重新簽訂新合同,待舊合同到期后以之取代。本協議到期后,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運營方(一方或兩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并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公司資源(包含生產、技術、營銷等等)都應交給運營方。本協議到期后,如果叁方都同意終止協議,則合同終止,叁方按本協議相關規定進行財務結算。
(四)出資方式、金額、期限
1、 出資方式
① 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
② 合伙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
③ 合伙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并在合伙協議中載明。
④ 經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本協議暫時僅僅以貨幣出資為計。
2、出資金額
① 合伙人的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為:甲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②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并辦理增加或者減少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出資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并將上述出資額存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月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4、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按本協議相關規定進行財務結算后予以返還。
第二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伙財產和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和民事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二)盈余分配:以各方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即投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具體情況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第三細則的辦法辦理。
(三)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方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即投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負擔。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任何一方對外償還企業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償還合伙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伙人,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三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
3、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和債務。
3、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為合伙的債務和民事責任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 合伙企業注銷或依法被宣告破產,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5、 嚴格遵守合伙企業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條 事務執行
(一) 總則
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和承擔同等的義務。
(二) 事務表決
1、 普通事務表決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普通事務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2、 重大事務表決
合伙企業的下列重大事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① 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② 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③ 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④ 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
⑤ 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⑥ 更換執行事務合伙人;
⑦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三) 委托執行事務合伙人
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方為執行事務合伙人,代表全體合伙人執行日常事務。執行事務合伙人和其合伙人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伙人承擔民事責任。
(四)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工作權限和義務
1、 工作權限
① 全面負責和執行合伙企業的日常事務。
②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出合伙企業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
③ 對合伙企業進行部門職能框架建設,明確成員的工作職責和任務,并建立考核機制。
④ 對合伙企業的一切經營活動,包括研發、采購、生產、質檢、銷售、回款等,進行合理高效的組織、協調、統籌、運作。
2、 義務
① 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② 其他合伙人可以對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決定。
③ 執行事務合伙人對本協議約定的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重大事務擅自處理,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④ 執行事務合伙人超越合伙企業授權范圍履行職務,或者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⑤ 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通過表決撤銷該委托,表決辦法見第四條第二款第一細則的“普通事務表決”。
(五)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業績考核與薪酬待遇
1、 如有必要,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與合伙企業簽訂聘用合同,享受合同約定的權利和承擔合同約定的義務。
2、薪酬待遇與業績考核相掛鉤
第五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 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承認本合伙協議,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 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并承認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 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 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 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 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2、 當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⑤ 合伙企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 因故意或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③ 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本協議明令禁止的行為或其它嚴重的不正當行為。
④ 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⑤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該合伙人被除名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合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扣除實際損失賠償后予以返還。
4、 退伙必備條件:
①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② 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③ 退伙需提前_30_日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以實際損失金額賠償。
④ 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⑤ 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分擔虧損。
⑥ 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三)出資的轉讓
1、 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必須經全部合伙人同意。
2、 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其他合伙人有首先受讓權;只有在其他合伙人都不認購的情 況下,才可把自身的全部股份(注:只能全部,不能部分)轉讓給合伙外的第三方。
3、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方受讓轉讓者自身的全部股份,經訂立補充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新合伙人。
第六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終止(解散):
1、 合伙期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合伙事業已經完成或不能完成。
4、 合伙事業違反法律或法規被撤銷。
5、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 合伙的清算:
1、 合伙終止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進行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以及法定補償金;收取債權;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償和分配細則依本協議第二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
4、 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款的辦法辦理。
第七條 禁止行為
(一) 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 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與本合伙有業務競爭的合伙團隊。
(四) 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內部人員單獨簽訂合同。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人員進行交易。
(五) 合伙人不得從事任何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六)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暫時停職停工,暫停其相關權利和義務,待其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后予以恢復。多次屢犯者或因以上禁止行為對本合伙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可由除本人外的其他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該合伙人被除名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合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扣除實際損失賠償后予以返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 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對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月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 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則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
(三)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抵押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由此給善意第三人(即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伙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合伙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伙企業;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五)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三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多次屢犯者或造成嚴重后果者可由其他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六) 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爭議處理
(一)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本著友好協商和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二) 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 合伙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一) 合伙人發生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相關債權人不得以其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
(二) 合伙經營期間,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修改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修改、補充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修改、補充后的內容為準。
(三) 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合伙人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一份備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本協議自全體合伙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五) 合伙人簽名
甲方(簽名):____ 乙方(簽名):____ 丙方(簽名):____
甲方身份證復印件 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丙方身份證復印件
粘貼處 粘貼處 粘貼處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伙協議書范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第二條 全體合伙人應自覺遵守本協議,違約者應依照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
第三條 合伙目的:為了,成立本合伙企業。
第四條 合伙企業經營范圍及方式:
第三章 合伙企業名稱和住址
第五條 合伙企業名稱:
第六條 合伙企業住址(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及住址
第七條 合伙企業合伙人共 人。 姓 名 住 址 身 證 證 號 碼
第五章 合伙人出資的方式、數額和交付出資的期限
第八條 合伙人出資的方式、數額如下: 合伙人姓名 出資方式 數額 評估作價(元人民幣) 評估方式
第九條 合伙人應在 年 月 日前交付出資。
第十條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第六章 合伙企業的財產
第十一條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 合伙企業的財產由全體合伙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條 合伙企業進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條 合伙人依法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十五條 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他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章 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十七條 合伙企業的議事方式為:
第十八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的表決方式如下:
第十九條 經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由下列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
第二十條 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應當每 個月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一次,報告內容包括: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二十一條 不參加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第二十二條 合伙人為了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帳薄。
第二十三條 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可由全體合伙人共同決定。 被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第二十五條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一)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二)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四)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二十六條 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非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及債權債務
第二十七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利潤的分配比例如下:
第二十八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虧損的承擔比例如下:
第二十九條 合伙企業每 月結算一次,對前一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根據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協商確定并記錄在案。
第三十條 合伙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伙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各合伙人應當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十一條 以合伙企業全部財產清償合伙企業債務時,其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按照本協議第二十八條約定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業出資以外的自有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三十二條 合伙企業中某一合伙人的債權人,不得以該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
第三十三條 合伙人個人負有債務,其債權人不得代位形使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合伙人個人財產不足清償其個人所負債務的,該合伙人只能以其從合伙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對該合伙人的財產份額,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九章 入伙及退伙
第三十五條 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三十六條 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七條 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下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 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二) 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 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四) 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三十八條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三十九條 合伙人違反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起,即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合法繼承人不愿意成為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的,合伙企業應退還其依法繼承的財產份額。 合伙繼承人為未成年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其未成年時由監護人代行其權利。
第四十條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財產關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 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第四十一條 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四十二條 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三條 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本協議第二十四條的約定分擔虧損。
第十章 合伙企業解散、清算
第四十四條 合伙企業經營期限 年。
第四十五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 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 (二) 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 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 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員; (五) 合伙協議約定的合法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 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七)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四十六條 合伙企業解散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數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四十七條 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 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 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三) 清繳所欠稅款; (四) 清理債權、債務; (五) 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六) 代表合伙企業參與民事訴訟。
第四十八條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 合伙企業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二) 合伙企業所欠稅款;
關于大學劇社排演話劇的版權問題,希望有知識產權方面的專家給予解答,謝謝!
我是大學劇社的執導老師,在排演某些話劇時經常會遇到劇本或話劇的演出版權問題。如果是國內的作家,一般我們都會直接聯系。但是有一些國外話劇的劇本,就比較迷惑不知道應該找什么單位聯系版權問題。我的問題是:rn1.僅限本大學校內不盈利的演出,是不是也存在版權問題?rn2.如果有一些比較冷門的劇本,是在網上找到的,或者是一些戲劇類院校內部整理的刊物和書籍上的劇本(沒有出版社),并且找不到在市面上有任何出版社出版過這些劇本,這樣的劇本如果演出存在版權問題嗎?應該和誰聯系呢?rn3.如果劇本的作者已經去世,那還存在版權問題嗎?rn謝謝~~1 根據合理使用原作品 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 也未向演員支付報酬 可以不經著作權人同意 不向其支付費用 但必須注明作者 作品名 以尊重著作權
2 網上的沒有出版的作品 因為你也找不到權利人 那你就注明作者作品名等 如果還是在校內免費演出的話 不會涉及版權的糾紛
3 作者去世 著作權依然存在50年 你應該向其繼承人支付 但基于合理使用原則的使用的話 不必支付費用
縹緲孤鴻243回答的非常好
我再補充幾句
國外的劇本,原來曾經出現過一個這樣版的情況,上海有個團體權想演一個外國劇目,純粹是白領們演著玩,不賣票,自娛自樂,但是被出品方知道,在演出前叫停,否則面臨巨額罰款,當時也是非營利性演出,所以好像國外的版權說法和中國不同,但貌似據我所知不論是否商演都需要拿到商業版權或者非商業性的版權
其次,如果國內找不到作者,可以去一個中介機構尋求版權支持,這個叫什么我忘了,好像叫什么版權總署,他們可以幫你聯系原作者
最后如果劇本作者去世50年的12月31日以后,你可以免費使用其作品,但不得商演,否則還是需要跟繼承者購買版權
《著來作權法》第22條第源9項規定: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屬于合理使用。因此,在校內不收費的演出屬于合理使用,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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