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明星肖像為基礎畫一個類似明星的卡通人物做店面logo算侵權嗎!?
例如以成龍的肖像為基礎,畫一個酷似成龍的卡通人物作為店面的logo算侵權嗎!?算的 侵犯了他人肖像權
最好別這樣,是犯法的,你可以從其他方面構思,例如:阿貍,亞夢,璃末,吸血鬼騎士,玖蘭優姬,,,,,
若要使此車間每天或利潤為14400元,要排多少名工人去生產甲種商品
如果用動畫里邊的人物或者東西名字,注冊商標會不會侵權?
常見的就是用真人,未經本人允許當成宣傳,如果是動漫人物會如何?未經允許,用于商業目的就會構成侵權
您好,主要看這個動畫片名稱的表達是否具有獨創性 是否可以構成作品受到著作權保護,如果您要用的動畫片構成作品,則您要使用前是需要這個作品的權利人事先許可的,否則就構成侵權。但是,一般情況下,短語名稱因為較短和具有普遍性并不具有獨創性更不能構成作品,這個時候,大眾均可以使用,但如果你注冊的商標有誤導公眾的嫌疑,是構成侵權的。
首先會侵犯著作權。
影視作品有著作權,其權利由制片人享有。其中的人物形象當然也受著作權的保護。
如果某人用影視人物形象注冊商標就侵犯了制片人的著作權。《商標法》規定商標注冊申請不得損害別人在先合法權利,目前類似案例顯示知名動畫片中人物名稱多以“在先商品化權益”進行保護,如果直接選用作為自身商標注冊或使用,容易構成侵權。
把出名的卡通形象用在商業上算不算侵權?
把出名的卡通形象用在商業上算侵犯版權么是侵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錄音錄像制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擴展資料
第二十四條 使用他人作品應當同著作權人訂立許可使用合同,本法規定可以不經許可的除外。
許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
(二)許可使用的權利是專有使用權或者非專有使用權;
(三)許可使用的地域范圍、期間;
(四)付酬標準和辦法;
(五)違約責任;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以盈利為目的使用別人的著作就是侵權.
是侵權的,慎用。
用在商業上盈利是侵權
算侵權的。出名的卡通形象的著作人依法享有其作品的著作權。因此,把出名的卡通形象用在商業上當然屬于侵權行為,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五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影、電視、錄
像或者改編、翻譯、注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規定支付報酬的;
(七)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其表演的;
(八)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商標問題】別人素描沒注冊的卡通人物,我拿來當商標,構成對他的侵權嗎?
是屬于侵犯人家著作權的。他人自創作該卡通人物之日起即具有了這個卡通人物的美術作品著作權,用來做商標是會侵犯到著作權的。
侵犯著作權行為認定:
著作權法列舉規定了具體的侵權行為。
《著作權法》
第四十七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錄音錄像制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第四十八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制品,并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等采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是侵權的。他人自創作該卡通人物之日起即具有了這個卡通人物的美術作品著作權。用來做商標是會侵犯到著作權的。
有可能侵權。
屬于
我想以一個動漫的人物形象制作商標,這是否會牽扯到產品侵權問題。
其實在商場上也有很多人用什么海賊王主題餐廳這種。他們都是隨意使用的還是有經過法律途徑批準,麻煩各位懂的告訴一下我!找家商標設計公司設計一個,然后讓商標代理所幫忙查下能不能注冊,注冊成功了再用
制作商標的話肯定是侵權 很多主題餐廳實際上都與一些公司有著聯系 可非要說的話國內對這種監管較弱 如果不是很出名 動漫人物公司并不會找上門來 但是還是建議不要 畢竟侵權行為
只要你設計的形象有明顯的不同就可以通過商標注冊。
海賊王餐廳不知道,國內那家一樂拉面是有官方授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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