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的名詞解釋是什么?
藥物是用以預防、治療及診斷疾病的物質。在理論上,藥物是指凡能影響機體器官生理功能及細胞代謝活動的化學物質都屬于藥物的范疇,也包括避孕藥。
依照法律藥物及國際上分類管理分為兩類:處方藥物及非處方藥物(OTC)。處方藥物指那些考慮到醫療安全只能在醫療監護下使用的藥物,必須由執業醫師出具書面處方(例如內科醫生、牙科醫生或獸醫)。非處方藥物指那些不用醫療監護即具相當安全性的藥物,可在無處方情況下由藥店直接出售。
擴展資料:
藥物,無論是藥品還是娛樂性藥物,都可以有許多的給藥方法或途徑。許多藥物的給藥方式不止一種。
1、快速推注是給藥方式的一種,使藥物或其他化合物在血液內達到有效的濃度水平。推注可以在靜脈內,肌內,鞘內或皮下進行。
2、吸入(通過呼吸進入肺部),通常為氣霧劑或干粉末(也包括吸入物質)。
3、注射懸浮液或乳液,方式有肌內注射(肌注)、靜脈注射(靜注,又分為靜脈滴注和靜脈推注)、腹腔內注射、骨內注射。
4、噴霧,也可以噴入鼻腔內。
5、口服液體或固體,通過腸道吸收。
6、直腸栓劑,通過直腸或結腸吸收。
7、舌下含服,通過舌下組織擴散到血液中。
8、外用,通常為乳膏或軟膏,可以局部也可以全身給藥。
9、陰道栓劑,主要用來治療陰道感染。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藥物
“藥物”的名詞解釋是:指能影響機體生理、生化和病理過程,用以預防、診斷、治療疾病和計劃生育的化學物質。
生物藥物是指運用生物學、醫學、生物化學等的研究成果,綜合利用物理學、化學、生物化學、生物技術和藥學等學科的原理和方法,利用生物體、生物組織、細胞、體液等制造的一類用于預防、治療和診斷的制品。生物藥物,包括生物技術藥物和原生物制藥。
藥品定義名詞解釋
藥品定義名詞解釋:
藥品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并規定有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制劑、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診斷藥品等。
從使用對象上說:它是以人為使用對象,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有規定
的適用癥、用法和用量要求;從使用方法上說:除外觀,患者無法辨認其內在質量,許多藥品需要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而不由患者選擇決定。同時,藥品的使用方法、數量、時間等多種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決定其使用效果,誤用不僅不能"治病",還可能"致病",甚至危及生命安全。因此,藥品是一種特殊的商品。
1.種類復雜性:具體品種,全世界大約有20000余種,我國中藥制劑約5000多種,西藥制劑約4000多種,由此可見,藥品的種類復雜、品種繁多。
2.藥品的醫用專屬性:藥品不是一種獨立的商品,它與醫學緊密結合,相輔相成。患者只有通過醫生的檢查診斷,并在醫生與執業藥師的指導下合理用藥,才能達到防止疾病、保護健康的目的。
3.藥品質量的嚴格性:藥品直接關系到人們的身體健康甚至生命存亡,因此,其質量不得有半點馬虎。我們必須確保藥品的安全、有效、均一、穩定。
另外,藥品的質量還有顯著的特點:它不像其他商品一樣,有質量等級之分:優等品、一等品、二等品、合格品等等,都可以銷售,而藥品只有符合規定與不符合規定之分,只有符合規定的產品才能允許銷售,否則不得銷售。
藥品最權威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條關于藥品的定義。
1、藥品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并規定有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制劑、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診斷藥品等。
2、從使用對象上說:它是以人為使用對象,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有規定的適用癥、用法和用量要求;從使用方法上說:除外觀,患者無法辨認其內在質量,許多藥品需要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而不由患者選擇決定。同時,藥品的使用方法、數量、時間等多種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決定其使用效果,誤用不僅不能“治病”,還可能“致病”,甚至危及生命安全。因此,藥品是一種特殊的商品。藥品: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并規定有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制劑,抗生素,放射性藥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診斷制劑。
麻醉藥品:是指對中樞神經有麻醉作用,連續使用后易產生身體依賴性,能成癮癖的藥品。麻醉藥品包括:阿片類,可卡因類,大麻類,合成麻醉藥類及其它明后成癮癖的藥品,藥用植物及其制品。
精神藥品:直接作用于中樞神經系統,使之興奮或抑制,連續使用可以產生依賴性的藥品。依據人體產生依賴性和危害的程度,分為第一類精神藥品和第二類精神藥品。
醫療用毒性藥品:是指毒性,治療劑量與中毒劑量相近,使用不當會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藥品。貯存,使用應嚴格控制。
醫療用毒性藥品分為西藥和中藥兩在類。
中藥毒性藥品的品種:砒石(紅砒,白砒),砒霜,水銀,斑蝥,青娘蟲,紅娘蟲,鬧羊花,生千金子,生川烏,生劃烏,生白附子,生附子,生天仙子,生馬錢子,生半夏,生甘遂,生藤黃,生狼毒,生巴豆,雪上一枝蒿,紅升丹,白降丹,蟾酥,洋金花,紅粉,輕粉,雄黃(系指原藥材和飲片,不包含制劑)
中成藥:中藥成方制劑,系指在中醫藥理論指導下,以中醫處方為依據,以中藥材為原料,按照規定的炮制制劑方法制成一定劑型的成品藥。
耐受性:指藥物連續多次使用于人體,其效應逐漸減弱,必須不斷地增加用量才能達到原來的效應。
耐藥性:以稱抗藥性,系指微生物,寄生蟲以及腫瘤細胞對于化療藥物的耐受性,耐藥性一旦產生,藥物的化療作用就明顯下降。
藥物過敏休克:系指由于患者對某些藥物過敏,接觸或使用這些后,引起的休克。常見于青霉素類,也可見于頭孢菌素類,氨基糖苷類,
藥品名的名詞解釋有哪些?
“藥智網數據庫”收載個各個版本的藥典,不知你所說的是否是這個意思
說清楚一點,這樣問很讓人費解
藥品名 分為 商品名 通用名 化學名稱 一般藥品 必須要有這三個名字 其中 通用名相同的藥品 商品名可能會有很多 通用名是國家規定的 化學名比較麻煩 比較長
藥品名詞解釋
進口藥品,出口藥品,國內分裝藥品,保健藥品淘汰藥品,假藥劣藥假藥(Bogus Drug)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禁止生產(包括配制,下同)、銷售假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假藥: (一)藥品所含成份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假藥論處: (一)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須批準而未經批準生產、進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 (三)變質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須取得批準文號而未取得批準文號的原料藥生產的; (六)所標明的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的。
《藥品管理法》規定,藥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的,為劣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劣藥論處: (1)未標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產批號的; (3)超過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未經批準的; (5)擅自添加著色劑、防腐劑、香料、矯味劑及輔料的; (6)其它不符合藥品標準規定的。
希望對你有幫助。
藥品生產的名詞解釋
:
指將原料加工制備成能供醫療用的藥品的過程。
查《藥品管理法》吧,有就是權威的,沒有就沒有了。
查《藥品管理法》吧,有就是權威的,沒有就沒有了。
去藥監局官方網站,看看就知道了
相關推薦:
假冒商標罪的構成要件(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罪量刑標準)
商標侵權要賠償嗎(商標侵權的賠償標準有哪些)
品牌商標取名字的方法(注冊商標如何取名)
對軟件著作權限制有哪些(軟件著作權的限制有哪些)
廣告專利審查(專利審查要審查的內容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