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認為涉及到抄襲剽竊的人,就應該讓他社會性死亡,也許會有人覺得這種懲罰方式太過沉重,太過嚴重,但是我們想一想,你自己辛辛苦苦想出的故事設計的橋段,挖空心思創造出來的人物,就這樣被別人輕而易舉的抄襲到了所謂他自己的作品當中,然后他的這個作品改編成電影改編成電視劇,他又獲得了巨大的成功,獲得了生命,獲得了利益,而我們這些原創作者卻什么都沒有,而且還要看著別人抄襲剽竊我們的作品之后獲得本不該屬于他的榮譽。
所以在這一點上我們應該學習我們的鄰居日本,應該真正的尊重知識產權,應該尊重文化,作者應該尊重原創作者,應該把抄襲剽竊,受到的懲罰力度加大,這樣才能夠讓,更多的人知道如果抄襲剽竊他人的作品,真的會被社會性死亡或者是遭到所有人的唾棄,或者是以后根本不能在,寫作這個圈子里存活立足也在沒有了任何的生活空間的話。
那么也就不會有人再做這種事情,而現在我們所看到的是抄襲,剽竊獲得成功以后利益是巨大的,而所受到的懲罰則是相對來說比較輕的,如此低廉的犯罪代價,那么也就會有更多的人開始自己的抄襲剽竊,畢竟原創這種東西不是每個人都會的,但是如果抄襲剽竊藝術作品一旦成功,我們也就不必要挖空心思的去做原創這種東西,即使是被人家告了,即使是法院已經裁定你存在抄襲剽竊,只需要給對方一點錢連道歉都不需要,這樣的懲罰又有誰會在乎呢?
所以如果真的要受懲罰的話,那么還是在上文中提到的,要讓這些人社會性死亡,還有就是任何公共平臺都不能再邀請這些有業績有污點的導演,編劇以及制片人,這樣讓他們無路可走,讓他們無錢可賺,他們也就不敢再越雷池半步。
12月21日,編劇余飛在23:41時發了一篇長微博,微博的主要內容就是111位編劇、導演、制片人、作家聯合簽名,呼吁抄襲剽竊者不應稱為榜樣。在微博中,他也明確點出兩個抄襲剽竊者的名字,一個是于正,另一個是郭敬明。而且也明確指明了,兩人都是被法院判決過的,但是兩人拒絕執行法院的道歉判決,也沒有對自己的違法行為做出任何檢討,這樣的行為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111名影視行業從業者聯名抵制于正、郭敬明的消息引起了網絡熱議。于正和郭敬明是岳娛樂圈比較年輕的導演。兩個人都拍攝一些質量較高的作品。并且受到了市場的認可。但是即使于正和郭敬明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也不能忽視他們曾經的污點。那就是抄襲別人的作品,兩個人都因抄襲被告上法庭,而且均敗訴,但是兩個人在被判抄襲之后,并沒有公開的道歉,對于抄襲行為不以為然,這樣知錯不改,大行其道的導演確實應該受到抵制。
這兩人成為眾矢之的原因,首先是抄襲行為惡劣。在娛樂圈中抄襲行為是非常惡劣的行為,也是會受到眾多從業者抵制和譴責和行為,這種侵犯他人勞動成果的行為應該受到抵制;其次,善于炒作。于正和郭敬明都是善于炒作營銷之輩,雖然兩人也是互看不順眼,確是一丘之貉。總是利用各種話題營銷和炒作自己,制造各種熱點話題,這樣的行為也應該受到抵制;最后,用人方面的爭議。郭敬明和于正都是敢于啟用新人的導演,但是他們傭人也總是用有熱度和流量卻沒有演技的小鮮肉,這也是眾人所詬病的一點。
郭敬明和于正都因為抄襲而被告到了法庭。最終法庭也最終確認有抄襲行為,判定賠償和公開道歉,但是兩個人都對自己的抄襲行為不以為然,拒不道歉。這些行為是不應該被人遺忘的。
于正和郭敬明都很喜歡炒作,兩人總是借各種話題來進行炒作,作為導演,利用炒作來營銷自己和自己的作品,確實給這個行業帶來了不好的影響。這種導演也應該被抵制。
于正和郭敬明是善用新人的導演,但是也是很喜歡啟用小鮮肉和流量演員的導演。這樣的行為對于整個演藝行業的發展不利,造成了很不好的社會影響。這也讓他們被人所詬病。
你支持這回111名從業者的決定嗎?
日前111位影視從業者聯名在微博上發表公開信,表示抵制于正和郭敬明。他們倆受到抵制的主要原因,是因為曾經他們倆都深陷過抄襲風波。于正和郭敬明分別在2005年和2014年分別受到兩位作者的起訴,說他們的作品涉嫌抄襲,并要求他們賠償經濟損失和公開道歉,最終法院判處于正和郭敬明賠償被抄襲方的經濟損失,并在公眾面前道歉。于正和郭敬明分別都賠償了經濟損失,但也同時都拒絕了公開道歉。在此之后,他二人頻繁地出現于各種綜藝活動中,并以導師的身份出現。因此受到了諸多影視行業從業者的抵制。出現這一種現象,未來會對諸多方面造成影響:
一、提醒綜藝節目組不要隨便蹭熱點,有些熱點蹭不得首先111位影視從業者聯名抵制于正和郭敬明會對此二人參加的綜藝節目造成較大的輿論影響。這一番操作可能會讓綜藝節目組謹慎的決定是否繼續邀請二人來到自己的節目中作為嘉賓。因此此次行為可能會對綜藝節目的節目組造成一定的影響。
這111位影視從業者聯名抵制于正和郭敬明的本質,是因為于正和郭敬明曾經深陷抄襲門,并對于之前的行為拒不道歉。這實際上是對于中國知識產權法的蔑視,因此。這111位影視從業者的此番舉動能夠促進大眾認識到知識產權的重要性,推動國家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完善和發展。
這111位影視從業者聯名抵制與任何郭敬明說明了他們對影視行業的官風邪氣的抵制行為也說明了現在的影視行業急需有人來治一治這股不正之風。因此他們的這番行為,從側面上也能促進國內影視行業的健康發展,為國內的影視行業樹立良好的風氣。
是的,編劇余飛在昨天晚上23:41時發了一篇長微博,微博的主要內容就是111位編劇、導演、制片人、作家聯合簽名,呼吁抄襲剽竊者不應稱為榜樣。
在微博中,他也明確點出兩個抄襲剽竊者的名字,一個是于正,另一個是郭敬明。而且也明確指明了,兩人都是被法院判決過的,但是兩人拒絕執行法院的道歉判決,也沒有對自己的違法行為做出任何檢討。這樣的行為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希望停止對這些“劣跡從業者”的宣傳炒作,對相關節目做出修改調整。
余飛也在自己的微博表明,吸毒嫖娼的藝人都受到了嚴懲,一些有道德問題的藝人也被限制出鏡,為什么被法院判決的“文賊”卻被資本和平臺追捧,這種“審丑“行為不應該再繼續下去。
擴展資料:
關于于正和郭敬明被法院判決的問題:
先說于正,于正在2014年于正的《宮》系列電視劇《宮鎖連城》,因為大量抄襲《梅花烙》,于正及相關影視公司被臺灣作家瓊瑤告上法庭索賠2000萬。
最終被判定于正及相關影視公司構成侵權,被判公開道歉,并停止復制、發行、傳播該劇,并賠償損失共計人民幣500萬元。雖然被判,但是于正并沒有履行判決,最終被法院強制執行,在《法制日報》上刊登判決主要內容。瓊瑤也在余飛發出的這份名單上。
郭敬明的抄襲事件,并被法院判決的時間比較早,是在2003年。當年他有一本書叫《夢里花落知多少》,涉嫌抄襲女作家莊羽的《圈里圈外》。
2006年終審,郭敬明抄襲事件維持2004年的一審判決,認定抄襲事件成立。判決郭敬明及出版社賠償莊羽經濟損失20萬元,停止《夢里花落知多少》的出版和銷售,追加精神撫慰金1萬元,并要求郭敬明在《中國青年報》上公開道歉。終審宣判后,郭敬明表示絕不道歉。
兩人的行為,遭到了很多網友的抵制,現在又有111位專業的編劇、導演、制片人、作家的抵制,相信這兩人肯定是影響到了影視圈生態的發展,所以才會聯名抵制兩人的胡作非為。
12月21日晚,一封111名影視從業者的聯名公開信引發了整個影視圈的關注。這份聯名信直指于正和郭敬明的抄襲行為,同時,也讓劇本著作權的問題再次被推到風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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