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保護中產品發明的產品與方法發明時使用該方法產生的產品的保護的區別
區別很明顯啊,一種是產品,一種是方法
方法有創造性、被授權,不代表其產品也有創造性、也被授權。
另外,對于方法的保護延及到此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注意,必須是“直接”。
方法發明與產品發明的異同
產品發明保護產品,方法發明保護延及到方法發明所獲得的產品,這兩個產品有什么區別?方法發明與產品發明的區別為:性質不同、保護不同、側重不同。方法發明與產品發明都是專利權的客體,即專利法保護的對象,是指依法應授予專利權的方法發明創造,可以申請發明專利。
一、性質不同
1、方法發明:方法發明是為制造產品或者解決某個技術問題而創造的操作方法和技術過程。
2、產品發明:產品發明是用發明人所提供的解決特定問題的技術方案直接生產的產品。
二、保護不同
1、方法發明:方法發明取得專利權后,既保護產品的制造方法,也保護制造出來的產品。
2、產品發明:產品發明取得專利權后,只保護產品本身,不保護該產品的制造方法。
三、側重不同
1、方法發明:方法發明側重于虛物,可以是化學方法、機械方法、通訊方法、生物方法等。
2、產品發明:產品發明側重于實物,包括制造品、零件、化合物、組合物、材料、各種機器設備、裝置和工具等。
方法發明與產品發明的區別為:性質不同、保護不同、側重不同。方法發明與產品發明都是專利權的客體,即專利法保護的對象,是指依法應授予專利權的方法發明創造,可以申請發明專利。
一、性質不同
1、方法發明:方法發明是為制造產品或者解決某個技術問題而創造的操作方法和技術過程。
2、產品發明:產品發明是用發明人所提供的解決特定問題的技術方案直接生產的產品。
二、保護不同
1、方法發明:方法發明取得專利權后,既保護產品的制造方法,也保護制造出來的產品。
2、產品發明:產品發明取得專利權后,只保護產品本身,不保護該產品的制造方法。
三、側重不同
1、方法發明:方法發明側重于虛物,可以是化學方法、機械方法、通訊方法、生物方法等。
2、產品發明:產品發明側重于實物,包括制造品、零件、化合物、組合物、材料、各種機器設備、裝置和工具等。
擴展資料
發明專利保護的方法發明有:
(1)制造方法,指對原材料進行加工、作用,制造成各種產品的方法,該方法使物品在結構、形狀或物理化學特性上產生變化,例如機械方法、化學方法或者生物學方法等。
(2)工作方法,指為了達到一定的工作目的、作用于某種物質的方法。該方法不易改變所涉物品的結構、特性或功能為其目的,而是尋求產生某種技術上的效果。例如,輸送、測量、通訊、消毒方法等。
(3)具有特定用途的方法(使用方法),指為了實現特定用途,對一種產品、設備或方法的新的應用,而不改變被使用產品本身。例如,將粉煤灰用來作新型建筑材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方法發明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產品發明
產品發明,是指用發明人所提供的解決特定問題的技術方案直接生產的產品,如電燈、電話、儀器儀表、新的合金物質等發明。沒有經過人力的加工、屬于自然狀態的物質不是產品發明,如天然寶石、礦物質等。產品發明取得專利權后,稱為“產品專利”。產品專利只保護產品本身,不保護該產品的制造方法。
方法發明,是指為制造產品或者解決某個技術問題而創造的操作方法和技術過程。此處的“方法”,可以是化學方法、機械方法、通訊方法以及工藝規定的順序所描述的方法。比如造紙方法、煉鋼方法、印刷方法、通訊方法等。方法發明取得專利權后,稱為“方法專利”。
相同處:對方法發明和產品發明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進行審查;
不同處:如申請的是一項方法發明專利,并不涉及對依據此專利方法實際做出來的產品的審查。
專利保護和專利臨時保護有什么區別?起算時間有什么不同?
我國規定我國《專利法》(13條)規定: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申請人可以要求實施其發明的單位或者個人支付適當的費用這也就是我說的專利臨時保護的由來,但是這只是臨時保護,如果真要和注冊完專利之后的保護來對比,那也是小巫見大巫了,所以我們先來弄清楚專利保護和專利臨時保護有什么區別吧!一、臨時保護制度和專利保護制度的時間起算點在申請公布日以前,該發明技術處于不為公眾所知曉的狀態,在此期間他人若實施該技術,權利人不能依《專利法》來尋求救濟。在專利授權公告日以后,《專利法》規定了專利保護,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專利法》第13條規定的要求臨時保護的權利是在完成國家公布之后產生,即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申請人可以要求實施其發明的單位或者個人支付適當的費用。根據我國《專利法》(42條)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有效期是二十年,而這二十年的起算日為申請日。因此常常有人援引此條款,認為專利權的保護也是從申請日開始計算,混淆了專利的臨時保護制度和專利保護制度。二、臨時保護與專利保護大不同保護的對象不同臨時保護克服的是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至授權公告日之間法律保護上的一段保護空白期,此時專利權還沒有獲得,那么這項制度保護的對象是專利申請人的權利。授權公告之后的專利保護,這時發明專利申請人因為獲得專利授權已經變為專利權人,此時保護的對象是發明專利權人的獨占權。訴訟的案由不同臨時保護期間,發明專利申請人與非法實施人之間產生的糾紛屬于費用糾紛。專利權被授予后專利權人和非法實施人之間產生的是侵權糾紛。因臨時保護而引起的費用糾紛和專利侵權糾紛案由不同,不能作為一個案件進行起訴,但是實踐中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要求和專利訴訟的特點常將這兩案合并審理。
發明專利變成產品 國家對這專利和產品是怎么保護的?
專利法所稱的發明分為產品發明(如機器、儀器、設備和用具等)和方法發明(制造方法)兩大類。對于某些技術領域的發明,如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原子核變換方法取得的物質等都不授予專利權。計算機軟件的發明,則要視其是否屬于單純的計算機軟件或能夠與硬件相結合的專用軟件,并加以區別對待,后者是可以申請專利保護的。至于涉及微生物的發明也是可以申請發明專利的。但要按期提交微生物保藏證明。
1、產品發明
(包括物質發明)是人們通過研究開發出來的關于各種新產品、新材料、新物質等的技術方案。專利法上的產品,可以是一個獨立、完整的產品,也可以是一個設備或儀器中的零部件。其主要內容包括:制造品,如機器、設備以及各種用品材料,如化學物質、組合物等具有新用途的產品。
2、方法發明
是指人們為制造產品或解決某個技術課題而研究開發出來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工藝流程等技術方案。方法可以是由一系列步驟構成的一個完整過程,也可以是一個步驟,它主要包括:制造方法,即制造特定產品的方法;以及其他方法,如測量方法、分析方法、通信方法等;產品的新用途。
3、哪些發明創造可以申請發明專利
一般說來,在進行技術開發、新產品研制過程中取得的成果,因其技術水平較高,都應申請發明專利。例如,對激光技術的應用進行開發研究,將激光全息或光柵光刻瘸蝕方法用于合成皮革制造,而研制出一種全息光柵合成皮革。那么,無論是這種皮革本身還是其制造方法均應申請發明專利。再例如:用生化技術的方法研制出的藥品,該藥品和制造該藥品的方法都應該申請發明專利。還如:某廠提出了改進空氣壓縮機的設計方案,該方案是可實現的,其實施后的效果將大大降低生產成本,提高機器性能,該方案就可以提出申請發明專利。
申請發明專利的技術既可以是對某一學科或某一技術領域帶來革命性變化的開拓型或開創型發明,也可以是在現有技術基礎上加以局部的改進和發展的改進型發明。
發明專利變成產品,有專利最起碼可以保證你的產品不會侵犯別人的專利權,而陷入侵權訴訟進行賠償。
另一方面,可以保障你的產品在市場的獨占性,別人若制作、銷售跟你專利一樣的產品,你可以告他侵權要求賠償。
所以,制造產品之前先申請專利可以有效的保障你的利益及產品在市場上的獨占性。
根據專利法規定:未經管理權人許可,他人不得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他人專利產品或者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他人專利方法生產的產品。
只能說是在維權過程中,維權的證據、資本充足很多,維權的把握大一些
相關推薦:
什么是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和馳名商標有什么區別)
商標續展注冊有什么規定(注冊商標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
商標注冊證怎樣發放(如何領取商標注冊證)
專利申請日如何確定(2023專利法規定專利申請日怎樣確定的)
商標的國外注冊途徑(如何在國外注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