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中需要對說明書進行修改,可是主動提交簽名時會出現 一個問題,求大神指導。
專利申請中需要對說明書進行修改,可是主動提交簽名時會出現 (案卷-----必須包括帶申請號的文件,請更正后再簽名發送)我不知道怎么辦,希望有人可以幫幫忙。謝謝!提交的所有文件必須在同一個案卷下,也就是你在把補正書做好了后不要急著退出,直接點“補正”或“增加”進行相應的文件修改,最后統一保存后再退出,這樣所有文件就在同一個案卷下,再簽名時就不會出錯了。
選擇審查意見通知書,然后點擊提交中間文件,編輯好補正書和相關附件,應該就沒有問題了。
你沒填寫申請文件的專利號
如果不行發個截圖我看看
已經提交的專利受理之后發現有致命缺陷,可否撤銷后修改完善再提交?
簡單辦法就是不繳費,專利局受理之后,會發繳費通知,收到通知后不及時繳費,該專利就會視為撤回,沒有任何影響。你現在就可以從新修改遞交新的申請,到時繳費的時候別寫錯申請號就可以了。
專利實審返回需要修改可以修改說明書嗎?
我的專利在實質審查時,需要我修改,并陳述可以授予的理由。但是在意見通知書里只指出了我的權利要求書有哪些不符合規定之處,那么這樣我還可不可以修改說明書正文呢,因為我修改權利要求書時,也需要在說明書里說明一下,以便有更充分的理由。請知道的告訴一下,我可不可以修改說明書里的內容,謝謝!你可以在收到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三個月內采取主動修改
專利在實審過程中,審查員會下達審查意見,我們的修改,要針對克服審查意見中所提到的缺陷來答復,一般是修改權利要求,但說明書可以根據修改后的權利要求做適應性修改;另外,如果發現說明書有審查意見中未提到 的一些缺陷要修改,也可以,但修改不能超出原權利要求和原說明書所記載的范圍,即要符合專利法第33條的規定。
發明專利還自己寫,你真夠牛的。可以找代理幫你看看,不過代理一般不愿接這樣的案子,先天的寫法跟后續的修改會帶來困難。你可以試試找代理看看,不然答辯不好,很容易被駁回。
原則上說明書是可以修改的,但前提條件是不能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記載的范圍,如果你認為權利要求的修改需要說明,則應該在意見陳述書中進行,而不是在說明書中引入新內容,如果不引入新內容你對說明書的修改也就沒有必要了。一般在答復意見通知書時進行的修改都是與權利要求變化響應的一致性修改,也就是在發明內容部分修改為權利要求修改后的一致形式。
建議你根據通知書的要求對權利要求進行修改,說明書相應的內容也可以做一致性的修改,但是所有的修改都是在符合專利法三十三條的基礎上,即修改不能超出原始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如果對審查意見或者自己的修改有意見補充,比如你說的“充分的理由”,你可以在意見陳述書中進行充分的說理。
注意的是:一定不要在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中加入從原始申請文件中不能夠直接毫無疑義的得出的內容。
如果只是形式問題方面的可以不請代理人,如果涉及實質內容可以考慮請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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